云南大理州出台多份数据要素文件,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及平台
近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密集发布《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计划》、《大理州数据要素管理办法》、《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运行管理办法》、《大理州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四份数据要素文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建成在全省交易规模领先、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提出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及平台,培育壮大场内数据交易。
1. 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提出完善大理州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在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系方面,提出加强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探索。
2. 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持续完善数据中枢服务平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级物联网基础平台等。在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推动开展数据金库建设,建设数据要素加工中心等。
3. 促进数据资源有序供给。在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方面,提出持续推动各级公共数据资源向州数据中枢汇聚,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等。在加快企业数据多元化供给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支持企业加强外部数据合作管理。在激发个人数据供给活力方面,提出探索建立个人数据空间和个人数据授权应用场景。在增强特色数据资源供给方面,提出加强旅游、农业、交通物流、能源、天文、制造业等数据汇聚供给。
4. 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在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方面,提出探索成立大理州数据产权登记中心,研究符合大理州本地特色的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规范高效方面,提出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及平台,培育壮大场内数据交易。
5. 加快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在文旅领域,提出持续推动全州文化旅游数字化应用和场景开发。在环保领域,提出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物风险防控、状态评估、监测预警、分析治理等场景应用。在能源领域,提出强化数据在智能电网“生产、输配、应用”各环节深度应用。在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方面,提出推动政银企金融综合服务场景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
6. 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在采集存储产业方面,提出构建服务大理、辐射滇西及南亚东南亚的绿色数据中心体系。在加工处理产业方面,提出加快数据元件、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应用推广。在流通交易产业方面,提出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活动开展,引进培育数据商和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在培训产业方面,提出谋划数据要素培训产业专业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在产业发展支撑方面,提出探索省州共建数据要素产业园,建设数据创新中心。
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城一区”发展定位,在全省率先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加快建立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数据汇聚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试点、项目支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实施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推动行业资源整合、产业生态集聚,探索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新路径,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保障数据要素安全,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赛道思维,领跑思维。紧抓省委省政府支持大理州率先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城市的发展机遇,锚定数据要素新赛道,加强前瞻谋划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更多支持,快速搭建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持续创造、形成全省领先优势。
坚持筑牢基础,跨越发展。持续推进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安全与流通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流程,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体系。依托龙头企业技术和生态优势,建设发展载体、引进市场主体、打造示范标杆,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发挥绿水青山的独特优势,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依托现有支柱产业,聚焦文化旅游、能源、环保等领域,汇聚数据资源、研发数据要素产品、打造数据应用场景,创新发展数据产业。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开展面向“两亚”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
坚持需求牵引,良性循环。长效化推进数据需求调查,制度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主动创造丰富应用场景,分批稳步推进场景建设。以数据应用需求拉动数据资源供给、数据产品研发,以数据资源供给激发数据应用场景,实现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应用良性循环。
坚持安全发展,严守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全过程,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
围绕全力打造“两城一区”发展定位,积极在数据要素领域探索创新,全力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助力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按照国家关于数据基础制度的建设安排,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推进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构建特色文旅数据交易体系为切入点,推动全国文旅数据在大理有序流通、规模化交易,推动数据产业与“两城一区”建设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着力将大理打造成为云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标杆城市、全国特色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全国数据产业新高地。
到2023年底,建立统一协调的数据要素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成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数据交易场所,形成数据资源多元化供给体系,初步构建安全合规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基本育成数据要素三类市场,形成一批数据要素化利用示范性成果。
到2024年底,数据要素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加速转化,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广泛开展,市场化配置合规和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数据融合应用成效显著,全面实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生态闭环。
到2025年底,搭建起机构健全、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建成在全省交易规模领先、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数据流通交易中心,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大理州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职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州数据要素领域发展。设立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落实数据资源归集治理、数据运营管理、数据治理工程管理等工作。推动组建数据治理专家委员会,设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研究院,为数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智力支撑。遴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数据资源归集和运营、数据元件开发环境建设、数据元件开发组织等要素化开发利用活动。建立数据要素交易机构,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新设或依托现有协会,发挥对外交流、对内自律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
2.创新完善数据要素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系。在大理州现有制度基础上,加强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探索,推动构建数据要素“1+4+N”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构建大理州数据产权制度,推动在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公共数据统筹运营管理、数据资产登记等方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相关制度,形成涵盖数据供给、开发、交易、应用等环节的流通管理制度框架,规范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行为、活动。推动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建设,在数据资产评估、定价等方面加强探索,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调节机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体系,提升数据要素治理能力,推动全州数据要素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大理州数据治理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数据资源、数据元件等核心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3.加强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建设完善“苍洱云”,基于“苍洱云”打造大理产业云集群,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实现“一云多用”。持续完善数据中枢服务平台,实现全州数据统一存储、计算、管理与应用,保障数据资源畅通共享、互联互通,重点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省级以及国家级政务数据资源向州级回流沉淀,满足州本级业务需求和应用创新需求。加快上线大理州数据开放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授权查询、数据批量下载、API接口调用等形式推动非涉密政务数据开放。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地理信息(GIS)、物联感知(IOT)、人工智能(AI)、区块链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空间管理、机器视觉、物联感知等平台,扩大数据归集领域与规模。对现有城市运行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物联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快建设城市级物联网基础平台。
4.开展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目前数据过于分散、安全保障不足等关键难题,推动数据金库建设,实现全州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数据和数据元件的统一归集、存储、加工和安全防护。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建设数据要素加工中心,为数据元件加工生产提供可在线开发的环境、资源目录和样本数据,支撑数据元件模型的开发、训练和调试。
5.强化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按照《大理州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公共数据归集汇聚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各级公共数据资源向州数据中枢汇聚,构建全州统一的数据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垂直管理系统数据回流,探索州本级数据通过州数据中枢向各省直系统上报的路径,实现数据本级沉淀。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探索分类分级开放模式,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探索开展全省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建立公共数据收益反哺机制,推动将公共数据收入与公共信息化投入相挂钩。结合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推动建设大理州公共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提升公共数据管理与治理能力。试点组织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
6.加快企业数据多元化供给。聚焦有色、能源、食品等基础条件好、改造意愿强的优势产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在大理州乳业、烟草业、食品业等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支持企业通过设计数据合作伙伴管理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外部数据合作管理。
7.激发个人数据供给活力。推动公共数据逐步向个人开放,探索建立个人数据空间,归集个人涉及政务、信用、医疗等领域的数据。建立本人将数据授权给第三方机构使用的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流通,实现个人数据对非政府部门开放。探索一证通办、银行贷款快办、随身健康档案等个人数据授权应用场景。
8.增强特色数据资源供给。加强旅游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推动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旅行业大数据中心。加强农业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分品种有序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加强交通物流数据资源汇聚供给,借助大理被列为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机遇,提升物流体系智慧化水平,加快汇聚物流枢纽、物流企业等相关数据,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加强能源数据资源汇聚供给,全力打好“绿色能源牌”,以全面建设云南省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基地、滇西跨区域电力枢纽为契机,建设大理州绿色能源大数据中心。加强天文数据资源汇聚供给,结合大理周边将建设射电望远镜产生大量数据的契机,充分发挥大理的自然优势,力争将天文台南亚东南亚分中心落在大理,在大理形成天文科学数据汇聚中心。加强制造业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支持制造业企业进行全流程数字化改造,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部署,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公共服务节点建设。
9.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探索成立大理州数据产权登记中心开展数据登记,通过发放数据登记凭证的形式,保障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合法利益。研究符合大理州本地特色的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评定数据价值,估算预期收益,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数据资产。
10.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规范高效。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积极争取面向南亚东南亚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落户大理,争创云南省数据交易试点和面向“两亚”的跨境数据交易试点。建设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基础服务及数据托管、数据加工、数据经纪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与中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对接,形成涵盖价格评估、争议解决、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高效对接市场需求。建立数据元件、模型、数据产品等交易标的交易规范,加强数据交易合规性审查和数据交易安全评估。培育壮大场内数据交易,推动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元件在指定场所开展交易,推动政务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运用财政资金进行数据要素采购的单位,通过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或采购,鼓励州属金融机构、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等通过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
11.推动文旅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抓住大理州打造 “漫步苍洱”世界级文旅产品的契机,持续推动全州文化旅游数字化应用和场景开发。依托大理数字农文旅互联网产业平台,推进农文旅产业资源、数据汇聚与利用,提供“云库+云店+云支付+云服务+云生态”等数字工具与运营服务。持续完善智慧文旅场景建设,构建涉旅企业画像、游客画像、客流预测、舆情分析等模型,提供游客动态预测、企业信用服务评级、景区拥堵预警、远程调度指挥等应用场景,发挥旅游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12.推动环保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持续推进“智慧洱海”建设,加大对涉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源的监测力度,优化流域环境安全在线监测网络,通过运用大数据、物联网、GIS等技术手段,开展全流域数据采集分析,推进数据要素在水质预测预警、出入流调度、污染源分析追溯等洱海治理中的深度应用,助力将大理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化湖泊保护的中心高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基础地理信息、水文、气象、交通、能源、卫星遥感等数据融合,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重点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物风险防控、状态评估、监测预警、分析治理等场景应用。
13.推动能源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依托大理州绿色能源优势,强化数据在智能电网“生产、输配、应用”各环节深度应用,开展能源生产、输电配电、运行负荷预测、故障预测、能耗分析、能源优化调度、电力市场交易等场景建设。依托电力、水务、燃气等数据,构建市场主体用户画像、征信评估分析、用能分析等业务应用模型,提供电力贷、碳中和能源监测、碳交易、安全生产监测、电力复工指数等场景服务。支持能源企业搭建“互联网+”智慧能源服务平台,通过能源数据挖掘分析,开展能效监测、能源托管、运营维护、增效节能、信用评价等应用场景建设。
14.持续拓展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推动政银企金融综合服务场景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提高银企对接效率,提升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识别能力,赋能传统金融发展。聚焦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社会及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服务领域,推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重点在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领域开展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建设。
15.发展数据采集存储产业。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无人机、生物识别设备等数据采集终端。支持数据采集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发展专业化数据采集服务,推进电商数据、社交数据、手机信号数据等社会数据的采集、获取。基于“苍洱云”打造大理产业云集群,满足政府、商业、科教、医疗等领域海量数据增长需求。充分发挥大理州绿色能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支持运营商开展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构建服务大理、辐射滇西及南亚东南亚的绿色数据中心体系,满足全州及周边地区计算、存储、灾备需求。
16.发展数据加工处理产业。加强数据清洗、加工、脱敏、建模、分析、可视化等大数据领域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重点发展数据清洗和深度加工、人像数据处理、语音数据处理、工业自动化数据处理、数据脱敏等数据服务,支持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数据可视化等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沙箱、加密脱敏、隐私计算等技术研发,加快数据元件、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应用推广。
17.发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产业。全力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活动开展,扩大数据元件、数据产品等标的交易规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交易。面向大理州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等重点特色行业需求,引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提供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元件开发、数据产品开发、数据产品承销等专业化服务,提高数据交易效率。积极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18.发展数据要素培训产业。谋划数据要素培训产业专业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创建一流培训品牌,把大理州打造成全国数据要素培训产业高地。针对数据安全、数据合规、元件开发、数据评价、资产评估、数据交易等重点领域,建设培训基地,引进培训资源和机构、丰富培训产品,建立培训产业与文化旅游、大健康、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制。
19.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以云南信创(大理)产业园为载体,探索省州共建云南省数据要素产业园,打造主体汇聚、服务高效、配套设施完善的云南省数据流通枢纽和产业集聚高地。依托数据要素产业园,建设数据创新中心,承载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元件开发、数据产品开发、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认证,以及体验展示、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功能,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支撑服务能力。设立数据要素产业基金,加强对数据要素产业的关键环节、优质企业、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20.加强数据安全制度保障。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和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建立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机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数据归集、存储、开发、利用、交易等活动,以及数据元件和数据产品、数据交易标的等对象的数据安全合规性进行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1.健全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围绕网络通信安全、计算基础设施安全、云计算平台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一代的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快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研发,支持企业研发数据加密、云端监测、网络安全防火墙、APT攻击防范、用户访问控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大力推进安全、可控的大数据关键装备应用和部署升级,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
22.健全数据安全监管体系。统筹协调数据安全监管,建立数据要素全过程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建设数据要素监管平台,实现监管点全覆盖、自动化审核,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筛选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监管行为,提高监管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出境安全规范管理。
23.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坚持“宽进严管”原则,牢固树立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推行面向数据服务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数据流通交易声明和承诺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资质评定、合规公证、安全审计监测预警机制。畅通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渠道,维护数据要素市场良好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大理州数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资金支持。按照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调度机制,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项工作有序落地。加强改革进展跟踪分析,定期评估全州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专题培训,打造具有良好数据素养的人才队伍。发挥智库机构作用,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智力支撑。
(五)加强区域合作。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和相邻州市在数据要素领域的合作。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园省州共建模式,积极与北京、上海、深圳、贵州等数据要素领域发展领先的省市加强对接交流。
附件:大理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主要 任务 | 具体 事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一)完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 | 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组织管理体系 | 完善大理州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职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州数据要素领域发展。设立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落实数据资源归集治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数据运营管理、数据治理工程管理等工作。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6月 |
推动组建数据治理专家委员会,设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研究院,为数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智力支撑。遴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数据资源归集和运营、数据元件开发环境建设、数据元件开发组织等要素化开发利用活动。新设或依托现有协会,发挥对外交流、对内自律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6月 | |||
建立数据要素交易机构,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 | |||
2 | 创新完善数据要素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系 | 在大理州现有制度基础上,加强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探索,推动构建数据要素“1+4+N”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构建大理州数据产权制度,推动在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公共数据统筹运营管理、数据资产登记等方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相关制度,形成涵盖数据供给、开发、交易、应用等环节的流通管理制度框架,规范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行为、活动。推动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建设,在数据资产评估、定价等方面加强探索,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调节机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体系,提升数据要素治理能力,推动全州数据要素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
开展大理州数据治理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数据资源、数据元件等核心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 | |||
3 | (二)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 加强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 持续建设完善“苍洱云”,基于“苍洱云”打造大理产业云集群,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实现“一云多用”。持续完善数据中枢服务平台,实现全州数据统一存储、计算、管理与应用,保障数据资源畅通共享、互联互通,重点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云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推动省级以及国家级政务数据资源向州级回流沉淀,满足州本级业务需求和应用创新需求。加快上线大理州数据开放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授权查询、数据批量下载、API接口调用等形式推动非涉密政务数据开放。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地理信息(GIS)、物联感知(IOT)、人工智能(AI)、区块链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空间管理、机器视觉、物联感知等平台,扩大数据归集领域与规模。对现有城市运行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物联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快建设城市级物联网基础平台。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级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4 | 开展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建设 | 为解决目前数据过于分散、安全保障不足等关键难题,推动数据金库建设,实现全州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数据和数据元件的统一归集、存储、加工和安全防护。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2024年12月 | |
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建设数据要素加工中心,为数据元件加工生产提供可在线开发的环境、资源目录和样本数据,支撑数据元件模型的开发、训练和调试。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6月 | |||
5 | (三)促进数据资源有序供给 | 强化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 | 按照《大理州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大理州公共数据归集汇聚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各级公共数据资源向州数据中枢汇聚,构建全州统一的数据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垂直管理系统数据回流,探索州本级数据通过州数据中枢向各省直系统上报的路径,实现数据本级沉淀。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探索分类分级开放模式,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气象局等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探索开展全省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6月 | |||
建立公共数据收益反哺机制,推动将公共数据收入与公共信息化投入相挂钩。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结合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推动建设大理州公共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提升公共数据管理与治理能力。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试点组织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 | 州统计局、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2024年12月 | |||
6 | 加快企业数据多元化供给 | 聚焦有色、能源、食品等基础条件好、改造意愿强的优势产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在大理州乳业、烟草业、食品业等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支持企业通过设计数据合作伙伴管理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加强外部数据合作管理。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 | 州级有关部门 | 工作持续推进 | |
7 | 激发个人数据供给活力 | 推动公共数据逐步向个人开放,探索建立个人数据空间,归集个人涉及政务、信用、医疗等领域的数据。建立本人将数据授权给第三方机构使用的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流通,实现个人数据对非政府部门开放。探索一证通办、银行贷款快办、随身健康档案等个人数据授权应用场景。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8 | 增强特色数据资源供给 | 加强旅游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推动旅游数字化转型,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旅行业大数据中心。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加强农业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分品种有序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 | 州农业农村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加强交通物流数据资源汇聚供给,借助大理被列为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机遇,提升物流体系智慧化水平,加快汇聚物流枢纽、物流企业等相关数据,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 | 州商务局 | 州交通运输局等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加强能源数据资源汇聚供给,全力打好“绿色能源牌”,以全面建设云南省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示范基地、滇西跨区域电力枢纽为契机,建设大理州绿色能源大数据中心。 | 州能源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加强天文数据资源汇聚供给,结合大理周边将建设射电望远镜产生大量数据的契机,充分发挥大理的自然优势,力争将天文台南亚东南亚分中心落在大理,在大理形成天文科学数据汇聚中心。 | 州科技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加强制造业数据资源汇聚供给,支持制造业企业进行全流程数字化改造,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部署,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公共服务节点建设。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9 | (四)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 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 | 探索成立大理州数据产权登记中心开展数据登记,通过发放数据登记凭证的形式,保障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合法利益。研究符合大理州本地特色的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评定数据价值,估算预期收益,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数据资产。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10 | 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规范高效 | 建设云南省大数据交易中心,积极争取面向南亚东南亚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落户大理,争创云南省数据交易试点和面向“两亚”的跨境数据交易试点。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 2025年6月 | |
建设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基础服务及数据托管、数据加工、数据经纪等综合配套服务。鼓励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与中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对接,形成涵盖价格评估、争议解决、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高效对接市场需求。建立数据元件、模型、数据产品等交易标的交易规范,加强数据交易合规性审查和数据交易安全评估。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
培育壮大场内数据交易,推动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元件在指定场所开展交易,推动政务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运用财政资金进行数据要素采购的单位,通过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或采购,鼓励州属金融机构、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等通过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1 | (五)加快拓展数据要素应用 | 推动文旅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 | 抓住大理州打造“漫步苍洱”世界级文旅产品的契机,持续推动全州文化旅游数字化应用和场景开发。依托大理数字农文旅互联网产业平台,推进农文旅产业资源、数据汇聚与利用,提供“云库+云店+云支付+云服务+云生态”等数字工具与运营服务。持续完善智慧文旅场景建设,构建涉旅企业画像、游客画像、客流预测、舆情分析等模型,提供游客动态预测、企业信用服务评级、景区拥堵预警、远程调度指挥等应用场景,发挥旅游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12 | 推动环保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 | 持续推进“智慧洱海”建设,加大对涉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源的监测力度,优化流域环境安全在线监测网络,通过运用大数据、物联网、GIS 等技术手段,开展全流域数据采集分析,推进数据要素在水质预测预警、出入流调度、污染源分析追溯等洱海治理中的深度应用,助力将大理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化湖泊保护的中心高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基础地理信息、水文、气象、交通、能源、卫星遥感等数据融合,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型,重点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物风险防控、状态评估、监测预警、分析治理等场景应用。 | 州洱管局、州生态环境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13 | 推动能源领域数据高质量应用 | 依托大理州绿色能源优势,强化数据在智能电网“生产、输配、应用”各环节深度应用,开展能源生产、输电配电、运行负荷预测、故障预测、能耗分析、能源优化调度、电力市场交易等场景建设。依托电力、水务、燃气等数据,构建市场主体用户画像、征信评估分析、用能分析等业务应用模型,提供电力贷、碳中和能源监测、碳交易、安全生产监测、电力复工指数等场景服务。支持能源企业搭建“互联网+”智慧能源服务平台,通过能源数据挖掘分析,开展能效监测、能源托管、运营维护、增效节能、信用评价等应用场景建设。 | 州能源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4 | 持续拓展数据要素创新应用 | 推动政银企金融综合服务场景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提高银企对接效率,提升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识别能力,赋能传统金融发展。聚焦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社会及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服务领域,推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重点在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领域开展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建设。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5 | (六)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 | 发展数据采集存储产业 | 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无人机、生物识别设备等数据采集终端。支持数据采集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发展专业化数据采集服务,推进电商数据、社交数据、手机信号数据等社会数据的采集、获取。基于“苍洱云”打造大理产业云集群,满足政府、商业、科教、医疗等领域海量数据增长需求。充分发挥大理州绿色能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支持运营商开展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构建服务大理、辐射滇西及南亚东南亚的绿色数据中心体系,满足全州及周边地区计算、存储、灾备需求。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16 | 发展数据加工处理产业 | 加强数据清洗、加工、脱敏、建模、分析、可视化等大数据领域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重点发展数据清洗和深度加工、人像数据处理、语音数据处理、工业自动化数据处理、数据脱敏等数据服务,支持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数据可视化等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沙箱、加密脱敏、隐私计算等技术研发,加快数据元件、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应用推广。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7 | 发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产业 | 全力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活动开展,扩大数据元件、数据产品等标的交易规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交易。面向大理州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等重点特色行业需求,引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提供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元件开发、数据产品开发、数据产品承销等专业化服务,提高数据交易效率。积极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8 | 发展数据要素培训产业 | 谋划数据要素培训产业专业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创建一流培训品牌,把大理州打造成全国数据要素培训产业高地。针对数据安全、数据合规、元件开发、数据评价、资产评估、数据交易等重点领域,建设培训基地,引进培训资源和机构、丰富培训产品,建立培训产业与文化旅游、大健康、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制。 | 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19 | 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 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以云南信创(大理)产业园为载体,探索省州共建云南省数据要素产业园,打造主体汇聚、服务高效、配套设施完善的云南省数据流通枢纽和产业集聚高地。依托数据要素产业园,建设数据创新中心,承载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元件开发、数据产品开发、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认证,以及体验展示、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功能,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支撑服务能力。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设立数据要素产业基金,加强对数据要素产业的关键环节、优质企业、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 州财政局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2024年12月 | |||
20 | (七)强化数据要素安全治理 | 加强数据安全制度保障 |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和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 州委网信办、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建立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机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数据归集、存储、开发、利用、交易等活动,以及数据元件和数据产品、数据交易标的等对象的数据安全合规性进行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州委网信办、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21 | 健全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 围绕网络通信安全、计算基础设施安全、云计算平台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一代的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 州委网信办、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加快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研发,支持企业研发数据加密、云端监测、网络安全防火墙、APT攻击防范、用户访问控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 | 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大力推进安全、可控的大数据关键装备应用和部署升级,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 | 州委网信办、州委机要保密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2 | 健全数据安全监管体系 | 统筹协调数据安全监管,建立数据要素全过程协同监管机制。 | 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州市场监管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
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建设数据要素监管平台,实现监管点全覆盖、自动化审核,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筛选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监管行为,提高监管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 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州市场监管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2024年12月 | |||
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出境安全规范管理。 | 州委网信办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3 | 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模式 | 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坚持“宽进严管”原则,牢固树立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推行面向数据服务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数据流通交易声明和承诺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资质评定、合规公证、安全审计监测预警机制。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畅通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渠道,维护数据要素市场良好秩序。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州市场监管局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24 |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保障 | 在大理州数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 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25 | 加强资金支持 | 按照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 | 州财政局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26 | 加强监督考核 | 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调度机制,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项工作有序落地。加强改革进展跟踪分析,定期评估全州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水平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27 | 强化人才支撑 | 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专题培训,打造具有良好数据素养的人才队伍。发挥智库机构作用,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智力支撑。 | 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28 | 加强区域合作 | 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和相邻州市在数据要素领域的合作。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园省州共建模式,积极与北京、上海、深圳、贵州等数据要素领域发展领先的省市加强对接交流。 | 州数据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州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ND好文推荐Valuable Articles
自然科学基金委:围绕“数据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础理论与机制设计”开展专项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