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巧舌如簧十年杀害6人,强奸12名女性,被抓14年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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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半个月2019年就将结束,2020年即将来临,当我们回顾2019年重大案件时,有一个人必须提及,那就是被称为“微笑杀手”“杀人恶魔”的赵志红,尽管他已经于2019年7月3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然而该案产生的影响让人记忆深刻。赵志红犯下的罪让所有人为之痛恨,然而他为人们熟悉却是因其自认是“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真凶。今天,小编带你再次回顾这个案件。
赵志红,1972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人,是家中老二,有大哥和小妹。赵志红自1996年以来,最先跟随父亲打工,后来自己单干,在工地卖苦力或者做些基础简单的技术活儿,也曾偶尔带领一些同乡在工地上承包木工活。先后在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闯荡。
赵志红外表看,为人随和,时常保持着微笑,然而他却在1996年04月至2005年07月,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因此在被抓后有人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
赵志红隐藏很深,作案十年间,案件一直未破,公安部画像专家为他总结的"弯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征。赵志红巧舌如簧,是他作案的利器。他用一次次的谎言,让他得以敲开独自在家12岁小姑娘的房门,诱骗两名大学女生、一位国家干部在旷野或深夜、自觉自愿地上了他的" 黑车"。
他还能靠着一张利嘴,在和园长女友"谈婚论嫁"的同时又与乌兰察布分园19岁的幼教老师"坠入情网",甚至还和两名学生家长"暗结连理"长期姘居。直到2005年,赵志红在呼和浩特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落网后的赵志红主动交代了数十起案件,很多与他交往的人事后都非常害怕。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公诉机关对赵志红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就在人们等着他死刑判决的时候。2006年12月0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用一张厚厚的卫生纸,写了一份特殊的"偿命申请",称自己是1996年0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的真凶,而不是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
据悉,早在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一女厕内发生强奸杀人案。当时的报案者,18岁的小伙呼格吉勒图最后被警方认定为凶手。62天后,呼格吉勒图就被执行了死刑,这就是著名的“呼格案”。“凶犯”已经被执行死刑,“真凶”却出现,让当年的“呼格案”再次引发舆论的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宣告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呼格案”进行审查,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此时距离赵志红被抓已经9年时间。
2015年1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庭审时隔9年之后,再次开庭审理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志红死刑,赵志红提出上诉。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赵志红犯罪动机卑劣,性质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赵志红主动坦白部分罪行,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裁定。
2019年7月3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9年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事后根据最高法相关人员解释,最终未予确认赵志红为“呼格案”真凶。据了解,赵志红对这一案件作案时间等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因此,在死刑复核时不包括“呼格案”。同时,最高法解释,“呼格案”再审对呼格吉勒图改判无罪,是因为认定其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而并不是因为赵志红自认真凶。
据悉,赵志红被抓那年,其母亲从公安局的警察那里知道了儿子强奸杀人犯了罪,从此,在她的眼里儿子赵志红"就是个坏人"。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消息后,赵志红母亲通过电话,向呼格的母亲表达了歉意。赵志红临刑前,拒绝会见其近亲属,而此时距离他被抓已经整整14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