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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就是纵容 | 千亿大佬猥亵9岁女童背后,谁在删帖?

难得先生 难得说 2019-09-14


作者:难得君


昨天发生的性侵案,本来已经写过了,是不打算再写的。


但是今天看到他们的这波骚操作,忍不住,还要再说几句。


3日下午,上海知名媒体《新民晚报》曝料了一则朝野震动的新闻:身价千亿的房地产巨头,对一位9岁女童实施了猥亵(或性侵)。这位畜生就是集众多荣誉为一身的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


接着,上海的另一家新锐媒体《界面新闻通过警方证实了该消息,并确认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已被控制。


下午6点半,人民日报旗下的“侠客岛”也发言:面对儿童性侵,沉默就是纵容。



好吧,非常难得从官媒到自媒体的在此性侵案上一致对敌。然而,非常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几个小时候,新民晚报与界面新闻的稿子被迅速删除。


网传一张截图:



到了3号下午,中央党媒《光明日报》旗下的光明时评刊发评论文章《没啥好说的,从重从严吧丨光明时评》


晚上快10点的时候,《人民日报》官微发表微评:



从措词中,尤其是最后一句“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大家应该能敏感的意识到,某种强大的力量正在试图阻止调查和媒体的曝光!


 


这位正在聚集邪恶力量试图反扑的畜生,叫王振华,身家超过3000亿,正儿八经的大佬。



畜生是什么来头?


据公开信息,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王振华,生于62年,今年57岁。


新城控股集团1993年创立于江苏常州,现总部设于上海。连续十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目前总资产超人民币2900亿元。


作为新城控股创始人,王振华参股控股的企业有67家,担任法人代表的有57家,2018年胡润百富榜上,王振华、王晓松父子以230亿人民币财富,位列第133名。


昨天消息公布后,新城港股大跌,今天A股一开盘,“新城控股”一字跌停


顺带提一句,无数被坑惨的股民,能否起诉要求经济赔偿呢?


 


通过人民日报的“三问”,最可怕的是案件中的一些细节。


1、可怜的小女孩原本和这个畜生八竿子打不着。但是一名姓周的女人(49岁,江苏徐州人),是女孩妈妈的朋友。谎称带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将女孩从江苏带到上海。


2、事情发生在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事发当天,周某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都是周某的朋友。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了周某现金1万元


这两个细节说明什么问题呢?


1、姓王的畜生的这种癖好,碰巧就是心血来潮的第一次?


2、给畜生拉皮条的周某,一次带两女童到酒店,交给畜生性侵,整个套路相当熟悉,难道只是第一次作案?背后存在庞大的利益链么?


3、过去被周某或其他中间人用同样手段骗取的女童还有多少?他们是用什么手段威胁或者收买女童家长的呢?不然为何畜生可以逍遥法外!


4、一个身家高达3000亿的大佬,亲自涉险去做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他背后有多大的运作团队?难道没有保护伞?否则他敢有恃无恐,公然犯罪?案发之后,又极力组织力量进行舆论控制。


细思极恐


这个畜生的新城控股集团,还有个叫“七色光计划”的公益品牌,主要是面向乡村小学捐献图书,还捐款建立过幼儿园。


一个变态恋童癖,致力于救助贫困地区的青少年,细思极恐!


 



类似的新闻很多很多.....


为什么大佬和有权力者喜欢性侵女童呢?


心理变态


在一场以掠夺为目的的权力游戏中,要获取利益,比的往往是谁更无耻,更无良。能爬上顶峰的,无一例外。而这种长期的畸形心理,早已扼杀了人性。


而幼女往往代表了一种稀缺资源,占有幼女往往会给他们带来掠夺的快感。


心理失衡


再牛的大佬,在更大的食肉动物面前,他依旧只能匍匐在地,奴颜婢膝,这会造成他们心理的失衡。


而性侵幼女,会使他们在心理竞争中,寻找到某种心理优势。


 


猥亵和强J差异巨大!


在2015年11月之前,我们有条罪叫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因为这个恶法的存在,无数J淫幼女的恶魔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所有对孩子实施保护的法律,从来都不是从天而降的。无数的学者、法律人士、良心媒体经过艰难的斗争,它们终于在2015年11月废除了这条恶法,明确指出: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等同强J。


但是,都9102年了,奇葩的“猥亵儿童”罪,居然还存在着!


媒体的通报上和警情通告上,明确为“猥亵”,女童的身体伤害已经被判定为“轻伤”


如果猥亵女童罪名成立,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



在我们这里,对强J和猥亵的定义区别,就是强J必须是生殖器官进入才算,其他一律算猥亵。而猥亵只有达到一定的情节才能按猥亵罪定,否则就是治安处理,教育几句罚点款至多拘留半月就拉倒了,而猥亵罪顶格才五年。


 


如果类似案件发生在米国会怎么样?


美国阿拉巴马州,上月又通过一项针对儿童性侵犯的法案。据美国有线电视网6月5日报道,这项编号为“HB379”的法案,面向的是21岁及以上、曾性侵过13岁及以下儿童的性侵人犯。


法案规定,如果这些犯人想要寻求假释,在距离假释日期至少一个月前,他们就要进行自费的化学阉割,直到法院认定“犯人已没有进行化学阉割的必要”。


没错,阉了,还得自己掏手术费!


用化学药物对罪犯进行“阉割”,深受德国、哥伦比亚、意大利等不少国家的喜爱。


而且,万恶的米国,还要求被阉割的人,必须佩戴明显标识,走到哪里,都能让人一眼看出来。


米国议员对此的解释是:没有比性侵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儿童更加不人道的事情了。


而以出产海盗和以抢劫闻名的非洲小伙伴索马里,前不久,两男子性侵了一名10岁女孩。法院法官当庭决定“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器官),立即执行,毫不拖延


在米国,阿拉巴马州一名叫做Randall Keith Midkiff 的37岁男子,与网上认识的女子见面后,他给该女子一周内发了两条信息,希望能与该女子9岁的女儿上床。该女子拒绝了Midkiff并立即打911报警,男子随即被逮捕,随后被判30年监禁,并被录入美国性犯罪者终身名单。


 


家有女儿的爸爸妈妈,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无论男孩女孩,从小就要告诉孩子,这个世界很美,但也不乏阴暗。人心向善,但也有恶的一面。


一定要给那个试图掩盖真相、操纵舆论、颠倒黑白的变态畜生予以法律的严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我们的价值共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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