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新免税政策来了!
据法律网报道称,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税收委员会近日对可免除从其他国家带入进口商品关税的新规则进行了说明。
2023年4月1日之前,可免关税通过公路、铁路、水路或步行带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用于个人用途的进口商品,总价值不超过1000欧元,重量不超过31公斤。
从2023年4月1日起,允许免关税入境的个人用途进口商品的价值及重量限定将会改变:价值 - 不应超过500欧元,重量 - 重量不超过25公斤。
该规则适用于除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以外的所有国家。
哈税收委强调,上述运输规范仅适用于使用随身行李、非随身行李或通过快递入境的用于个人,家庭与商业活动无关的商品。
海关管理局将通过风险管理系统根据以下几点来判定是否为个人用途商品:
●个人口头或用乘客海关声明向海关提交申报;
●商品的性质和数量;
●携带商品者过境频率或带货过境频率。
该委员会称,外国公民也可在过境时免税携带个人用途进口商品。
关于快递包裹
2023年4月1日之前,可通过快递免关税接受的外国进口商品,总价值不超过1000欧元,重量不超过31公斤,
从2023年4月1日起 ,可通过快递免关税接受的外国进口商品,总价值不超过200欧元,重量不超过31公斤。
如果超出规定标准,则超出部分将按15%的税率缴纳关税。
例如,如果您以1500欧元的价格在Aliexpress上订购了一部智能手机,则必须支付75欧元的关税(1500-1000)*15%。
如商品重量超过31公斤,则超重部分需按照 2欧元/公斤的标准支付关税。 也就是说,如果商品超重了10公斤,那么支付费用将为20欧元。
如果货物在价值和重量上都超出了上述规定,则取上述收费标准中金额较高的一项收取关税。
上述进口商品出现超重或超值情况时,运输此商品的车辆也需支付关税。
上述商品价值不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
快递包裹在国际邮政交易所中的临时存放期限为6个月。
来源:哈法律网
编译:卓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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