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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法护企 合规共治 | 海事法官为港航物流企业开展普法讲座

青岛海事法院

Qingdao   Maritime   Court




近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举办“港航灯塔·贸法护航”航运沙龙暨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产业普法培训活动,该活动由法官、仲裁员为自贸区港航物流企业进行航运普法。




青岛海事法院自贸片区审判区海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李军以《审判中对合同审查的法律问题》为题,结合法院审理的涉外保险、海运、货代海事海商案件,介绍了海事审判中如何查明合同缔约主体,如何区分货运代理合同和海上运输合同,如何认定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如何识别格式合同条款以及格式条款不产生效力的条件等法律问题,并总结了相关类型案件的企业合规提示。在专题讲解完毕后,还回答了航运企业关于海商法特别诉讼时效、货代企业扣留单证与不安抗辩权的冲突与联系等问题。



“港航灯塔·贸法护航”活动致力于服务港航、物流企业发展,进一步营造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识别法律风险,提高预防风险和化解纠纷能力的现实举措。今后,青岛海事法院将立足审判本业,能动司法履职,持续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助力青岛港航营商环境发展再上新台阶。


供稿:自贸片区审判区通讯员:李军编辑:娄雅灵 张超审核:牛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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