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荐读 2020年第3期 | “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促进机制研究——基于SCP模型
by图虫创意网
赵雪梅1 侯经川2
(1.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上海,200433;2.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200241)
摘 要
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产业发展质量依然不高,产业升级需求越来越迫切。互联网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加速信息流转,提高社会连通度,为中国产业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本研究在产业经济学SCP(结构-行为-绩效)模型基础上建立了“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理论模型。“互联网+”可通过改变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来提升市场绩效,三者相互作用,逐步优化,从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还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优化政府监管职能,间接促进产业升级。作为我国最早与互联网融合的产业之一,打车产业的发展进化过程是“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经典样本。基于该产业的研究,本文为企业和政府如何利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提出了针对性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产业升级, 产业政策, 互联网+, 信息化, SCP模型
1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根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18年中国GDP首破90万亿元,同比增长6.6%[1],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产业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2],存在中低端产业比重过大、创新驱动力较弱、“走出去”战略未达预期等诸多问题。2018年中美爆发贸易战,美国开始全方位压制中国发展,不管达成何种协议,中国都将面对愈发严峻的海外挑战,急需产业升级来摆脱这一窘境。
产业升级概念源自 Michael E.Porter,认为随着劳动力和禀赋资源逐渐产生剩余,国家开始在资本和技术导向的领域发展竞争优势[3]。随着研究深化,产业升级概念逐渐分化为两类,宏观方面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国际贸易结构和国际投资结构的优化[4];微观方面指一个产业或企业价值链的提升,即通过进入高附加值环节或者优化自身价值环节来提高利润[5]。推动产业升级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制度变迁改变产业中的生产关系,技术变迁改变产业中的生产方式,二者皆通过优化价值链促进产业升级[6]。其中,技术变迁又分为专用技术进步与通用技术进步,专用技术通常只适用于特定行业,通用技术则适用于多个甚至所有行业。
互联网的出现,便是一场通用技术革命,从起初的单向利用(如网上发布信息),到后来的双向利用(如b2b、b2c等电子商务),对各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打破企业线上线下的联通障碍,完善企业运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企业价值链,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了惊人的引擎带动作用,对于亟需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经济来说,是难得的战略机遇。2015 年,“互联网 +”战略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进入中国政府的议事日程。2019 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 更凸显了“互联网+”的重要地位。为了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使“互联网+”战略持续发力,将中国产业发展带入新纪元,有必要对“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内在机制进行深入的探讨、清晰的揭示和准确的把握。
2 研究综述
产业升级现象,主要出现在高速发展的国家或地区。Ozawa深度剖析了日本产业升级过程[7];Pavlínek等基于四个中欧国家的汽车产业数据,研究了外国直接投资对优化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作用[8];Gereffi以亚洲服装出口数据为分析对象发现,融入全球贸易、由代工厂模式(OEM)转向代工厂经营自有品牌模式 (OBM)对优化全球价值链、改善贸易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均有积极作用[9];Humphrey等认为将产业集群嵌入到全球价值链可以拓宽销售范围,优化企业价值链,获得产业升级[10];Gereffi发现,中国通过“供应链城市”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规模经济,并以优化贸易结构的方式进行产业升级[11]。
与国外学者关注全球价值链不同,国内学者更关注中国产业升级的宏微观影响因素与具体政策措施。宏观方面,范方志等认为,消费结构的改变是促进产业升级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金融结构的改变是消费结构改变的主要因素,进而通过模型和量化的方法分析了中国东、中、西部金融结构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提出了相关建议[12];蔡昉等以雁阵模型为基础,计算了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揭示了新中国产业结构的演变特点,指出了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机遇和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13];黄茂兴等用各省市生产总值、资本存量、价格指数等构建面板数据发现,技术对不同省市产业结构的提升作用存在显著差异,技术的不断提升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愈发积极[14]。微观方面,李玉红等认为,企业演化是中国工业增长的微观分解,技术和资源优化配置是拉动企业演化的两架马车[15];桑瑜发现,企业升级路径与企业所处地位有关,受价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升级,觅价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16]。
正因为技术进步对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所以互联网不断受到经济学界的关注与重视。刘唯以互联网产业为例,探讨“互联网+”时代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17];惠宁等测算了互联网对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作用[18];李晓华认为“互联网+”战略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人为本、虚实结合、完善生态这五个原则,促进中国传统制造业发展[19]。江小涓阐明互联网技术使社会高度联通,资源不断重组、聚合[20]。虽然国外并无“互联网+”战略,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也日渐深入, Yoo等发现企业开拓线上渠道后不会总导致零售价格下降及消费者福利增加[21];Gao等发现线上线下自助下单技术对餐厅有促进作用[22];Mehra等和 Bell等研究了线上线下融合后实体店的展示厅功能[23-24]。
虽然各方已意识到“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重要性,但是关于“互联网+”如何促进产业升级的深入研究较少,更鲜有产业经济学方面的理论解释。本文拟借助SCP模型对“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机制进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
3 “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SCP模型
产业经济学的 SCP模型最初由哈佛学派提出,主要包括三个要素:①市场结构(structure),指市场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特征,如买者和卖者的数量、产品差异、进入和退出壁垒等;②市场行为(conduct),指市场中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和更高占有率的行为,如价格行为、非价格行为;③市场绩效(performance),指经济效果的状态,反映了与之相应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作用结果。如图1所示,基本市场条件决定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同时,市场行为对市场结构,以及市场绩效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又有反作用。此外,公共政策会对相互作用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施加外部影响[25]。
图1 SCP产业模型
SCP产业模型虽然清晰地展现了“结构-行为-绩效”之间的关系,但对基本市场条件与公共政策的处理还比较粗糙。事实上,相对于产业内部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三要素来说,公共政策也属于影响产业发展的外部市场条件。归根到底,影响产业发展的外部市场条件无非是两个:一是物质技术条件(属于但不等同于哈佛学派 SCP 模型中的“基本市场条件”),二是社会制度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哈佛学派 SCP 模型中的“公共政策”)。物质技术条件中,土地、气候等资源禀赋条件难以改变,但是技术条件却可以不断提升,并弥补资源禀赋条件的不足。因此,技术变迁是决定物质技术条件的根本因素。社会制度条件中,不仅包括相对灵活、与时俱进的公共政策,也包括相对稳定、持续运转的基本政治架构(即广义的“政府”),用制度变迁来概括社会制度条件的变化更为合适。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通过改变产业的外部市场条件(物质技术条件和社会制度条件)而对产业发展(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施加影响,且二者之间也是互相影响的。因此,更合理的 SCP 模型应该如图2所示。
图2 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促进产业升级的SCP模型
互联网革命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通用技术变迁之一,无论与任何产业结合,都会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产生深远影响。若再与适当的公共政策相配合,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变迁,就能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战略的潜能,提高产业升级的效率。前者可称之为“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市场作用机制,后者可称之为“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政府作用机制。
3.1 “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市场作用机制
如图2所示,“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而直接实现。
不同的技术变迁,对产业发展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专用技术,那么可能会先影响产业的市场结构,通过改变产品差异度来促进产业升级。但是互联网作为一种通用技术,与某产业结合后,首先改变市场行为(包括价格行为和非价格行为)。例如,生产者通过互联网获得更多信息,使定价更符合供需关系;互联网可消除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进行精准营销,反馈改进产品;可跨越时空限制生产和销售,提高产量和销量,等等。
市场行为改变之后,市场结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一是提升产品差异度,优化市场结构。互联网使企业突破时空限制触及更多用户,精准定位目标人群,从而具备扩大产品差异的能力,摆脱产品同质化所导致的恶性竞争和利润微薄状态。二是提升产业进入壁垒,优化产业结构。互联网使企业扩大信息渠道和服务范围,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快速淘汰劣质企业,从而逐步抬升市场准入门槛,提升产业质量。
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的改善,必然会提高市场绩效(包括利润率、资源配置效率、技术进步程度等)。互联网所带来的精准定价、精准营销、高生产效率、高市场容量、高产品差异度、高行业壁垒,必然会提高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且,互联网的高度信息透明,会加剧相似企业之间的竞争,迫使其进行技术变革。
当然,市场绩效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市场行为和市场结构的改善。
3.2 “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政府作用机制
如图2所示,“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除了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而直接实现外,还可以通过引发制度变迁(即政府与公共政策的变革)而间接实现。而政府政策(制度变迁)对产业升级的促进路径有两条:一是直接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施加影响,二是通过促进技术变迁(如“互联网+”),间接促进产业升级。我们把“互联网+”通过影响政府政策而对产业升级产生的间接促进作用,以及政府政策通过支持“互联网+”而对产业升级产生的间接促进作用,统一称之为“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政府作用机制。
一方面,“互联网+”可以通过技术变革,改善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水平,优化市场秩序,间接助益产业升级。例如,互联网可为政府提供更全面的产业信息和更便捷的管理方式,实现科学决策、精准监管;“互联网+”用于生产环节时,政府可以根据网络化的产业供应链信息,加强对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打击假冒伪劣;当“互联网+”用于销售环节时,可以通过网络化的电子支付系统加强对企业收入的监管,减少偷税漏税。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制定支持互联网相关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发展的政策,为“互联网+”提供发展沃土。技术是产业升级的基石,只要政府通过“有形之手”把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它就会在市场“无形之手”的驱动下自动与产业结合,推动产业转型。
4 “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典型案例:
中国打车产业的蜕变
“互联网+”战略的提出已4年有余,但与产业的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实体企业逐步从价值链的各环节对接互联网,或在销售阶段,或在生产阶段,或为其他产业提供融合的平台。打车出行业是我国最早与互联网融合的产业之一,打车软件首先在销售阶段与互联网融合,开发出各种网约车产品,随后越来越多的汽车企业注资打车平台,“互联网+”逐渐渗入到生产环节,整个产业脱胎换骨。“互联网+打车产业”的发展历程,为我们深入认识“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机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现实样本。
4.1 “互联网+”促进打车产业升级的市场作用机制
“互联网+”对打车产业的促进升级,首先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
传统打车产业中,出租车是唯一选择,由于只有线下行为,买卖双方信息不能在短时间内共享,从而导致颇多问题,如消费者需求无法被满足、司机空车率较高等。“摇摇招车”软件于2012年面世后,打车产业的组成元素悄然改变,如图3所示。买卖双方间增加了促进信息流转的中介软件平台,产品种类也逐渐丰富。消费者可以直接乘坐出租车,也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随着“快的打车”“滴滴打车”等公司相继涌入市场,打车产业逐渐转型。
图3 打车产业的结构演变
4.1.1 “互联网+”改变打车产业的市场行为
传统打车产业中,车费主要取决于里程、打车时间等因素。虽然夜间和长距离行驶会有额外补贴,但高峰期无溢价。打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后,车费计价更为灵活,消费者可以在打车过程中增加“感谢费”、网约车在高峰期适当溢价、顺风车价格低于出租车,这使产品定价更符合市场需求。打车软件还根据消费者行为为其提供优惠券,这不仅是促销方式,还是一种价格行为——为非打车偏好者提供优惠,从而实现价格差异策略,扩大需求市场。
除了影响打车市场中的价格行为,“互联网+”也改变了打车市场中的销售策略、企业并购等非价格行为。打车产业未升级前,消费者和车主信息交换滞后,而打车软件却可加速二者间的信息流转,突破地域限制,消费者可以打到几公里外的出租车或者网约车;滴滴打车使出租车可以同时接出租车和快车两种订单,扩大了出租车消费群体。打车软件的出现和激烈竞争,还使得打车出行业快速洗牌重组。如表1所示,滴滴打车通过收购合并,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打车软件企业,而中国第一款打车软件“摇摇招车”却已被市场淘汰。这生动地说明,技术变迁会促进企业进行组织调整,使产业迭代更新。
表1 打车软件平台组织调整行为时间表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4.1.2 “互联网+”改变打车产业的市场结构
随着打车软件进入市场,打车产品逐渐多样,产品差异度不断提高。以滴滴出行为例,起初滴滴打车(滴滴出行最初的名称)只是聚合线下出租车信息,为了增加竞争力,不断推出新产品(如表2所示)。专车、顺风车的上线,动摇了出租车的垄断地位。
表2 滴滴打车产品上线时间
资料来源:根据滴滴出行官网整理。
随着“互联网+打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公司开始注资打车平台,打车软件也逐渐多样化,满足了不同消费者、司机的需求。表3是5款打车软件的主要业务。“首汽约车”和“曹操出行”均由汽车公司注资,“首汽约车”隶属国企首汽集团,专注中高端车业务;“曹操出行”是私企吉利汽车旗下产品,专注新能源网约车。“互联网+打车产业”的影响逐渐向上游延伸,带动汽车生产企业发展,产业联动苗头初步展现。
表3 5款打车软件的主要业务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打车产业准入门槛越来越高。传统打车产业中,消费者无法提前了解司机情况,引入打车软件后,乘客可以预先了解司机信息,选择是否乘车,系统分配订单时也会综合司机情况,低水平司机逐渐难以进入市场。顺风车刚上线时,安全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11月滴滴顺风车重新试运营,新的规则要求车主注册时需通过身份证和人脸识别验证,注册车辆以动态方式采集车辆信息,携手公安机关对车主背景进行审查,公开失信人不可成为车主,同时完善评分系统等。这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顺风车的入门要求。截止到2019年5月,主要网约车平台活跃用户数如图4所示[26],滴滴出行以绝对优势占据首位。虽然未收集到所有平台的数据,但也足以说明本行业已形成了“赢家通吃”的市场格局,增加了新公司的进入难度。
图4 2019年5月网约车市场部分平台 乘客端用户活跃规模(万人)
(资料来源:中国网约车市场分析报告2019)
4.1.3 “互联网+”改变打车产业的市场绩效
据滴滴出行的数据,从2017年11月7日正式在惠州开展融合派单试验起,截至 2018年1月23日,参加试验的车主人均全天营业额从350—400元左右升至420—480元左右,提升率约为20%,同时,司机接驾的空驶率降低了21%[27]。借助互联网技术,出租车效率明显提高。碳排放是衡量行业提高资源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2017年中国主要城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报告》[28],嘀嗒打车在10个城市中共减少5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引入互联网后,打车产业的技术水平也显著提升。如图 5 所示,2012 年前我国打车产业专利很少,2012年后专利数量逐年增加, 2018年达到峰值[29],打车市场的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巨变。
图5 我国打车产业专利数量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
目前,中国打车产业通过“互联网+”已完成初步升级,打车产业与新能源汽车的融合已崭露头角。未来,“互联网+打车产业”的红利将传导到汽车制造业。对此,企业应及时做出战略规划,相关部门也应给予大力支持。
4.2 “互联网+”促进打车产业升级的政府作用机制
虽然“互联网+”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动促进了打车产业的升级,但和其他任何领域一样,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这就需要政府出面提供公共政策支持,克服市场失灵,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2.1 政府对“互联网+打车产业”的政策支持作用
“互联网+打车产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无法保证乘客安全,定价过低,压缩出租车生存空间,等等。为了促进和规范“互联网+打车产业”,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各类文件,明确了各项要求。交通运输部参与颁布的主要相关文件及主要内容,如表4所示;各地方也积极响应,29个省区市已经出台相关意见,247个城市出台了具体细则[30]。这些政策保证了打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表4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相关文件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官方网站。
此外,政府还通过出台鼓励互联网相关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互联网+打车产业”持续升级。例如,精确定位出发地点、司机人脸识别认证都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2017年7月8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中强调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性,要求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新业态形成。这就为“互联网+打车产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了支持。
4.2.2 “互联网+打车产业”对政府监管职能的技术支持作用
互联网在引发打车产业革命的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强大的市场监管工具,使政府部门可以对打车产业进行较为全面的监管,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网约车的考核。例如,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二)中指出,打车平台要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31]。上海交通委执法总队直接对“首汽约车”“滴滴出行”等进行上户抽查,快速发现非法车辆并清退[32],高效的检查很大程度受益于“互联网+”。
5 基于“互联网+”的产业升级对策建议
我国各产业与互联网融合的起始时间不同,融合程度也存在差异,如服务业融合程度优于工业、农业。产业升级过程中,企业、政府也会面对不同的问题。以下,根据“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促进机制,提出相关建议。
5.1 基于企业视角的对策建议
企业是产业升级的主体,应该积极主动地利用“互联网+”的机遇,调整市场行为,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绩效,尽快转型升级,占据产业食物链的顶端。
5.1.1 市场行为方面
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后,不能墨守陈规坚持原有价格,要及时评估产品,制定差异化价格策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例如,零售巨头沃尔玛对“线上购买线下取货”的商品采取差异化定价,价格低于直接线下购买的价格,这样不仅可以增加销量,还可以吸引只在网上购物的顾客光顾实体店,扩大实体店流量。又如,2018年5月16日晚上9:30从北京法制晚报社到西单大悦城,约14公里,首汽约车舒适型车型预估价为86元,滴滴专车同级别车型为71元,神州专车公务轿车预估价仅为58元[33]。
“互联网+”的本质是促进信息交换与利用,不同产业需要革新的价值环节不同,应各自找准与互联网融合的环节。企业需从自身情况入手,了解存在信息交换障碍的环节,对症下药。农业领域,我国虽为农业大国,但技术依然落后,食品安全问题牵动民心,消费者无法获得生产环节的信息是主要矛盾之一。美国Local Harvest公司,为农场提供个性化管理软件,并通过互联网将中小型农场与消费者连接,向消费者展示真实的农场。它将农业的生产、销售环节与互联网融合,提升产品的透明度,促进美国农场的发展,为我国“互联网+农业”提供了新思路。工业领域,对于很多工业企业来说,库存积压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矛盾,因此有企业开始利用“互联网+”寻求突破,实现“去库存”。青岛红领集团将生产、销售与互联网融合,全面整合线上线下生产并结合智能数据分析,2014年在零库存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了150%[34]。服务业领域,医疗行业逐渐在问诊、复诊环节进行“互联网+”改革,以缓解医疗资源不均衡等问题,提高行业效率,如丁香医生、微医等网站。
5.1.2 市场结构方面
与互联网融合的企业,要通过网络通用技术和行业专用技术的有机结合,保持技术的有效性,及时吸纳新技术,提高产品差异度和市场进入壁垒。虽然“互联网+”是企业升级的利器,但仅依靠通用技术完成产业升级是不够的,企业必须提高专用技术,建立技术优势,否则无法享受“互联网+”的红利。如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与31家汽车企业发起成立“洪流联盟”[35],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5.2 基于政府视角的政策建议
政府是产业升级的保障,应该利用“互联网+”的机遇,优化政府结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监管和服务水平,创造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产业升级保驾护航。
5.2.1 直接促进产业升级
第一,应结合我国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导向政策,自上而下地促进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2018年国务院颁布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通过线上线下互动等推动传统商贸的发展[36]。这些政策都有利于“互联网+”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业、农业也是我国产业升级的重中之重,但与互联网的融合程度相对较弱,政府需要认真分析这些产业的发展情况,探索合适的融合方法,制定合理的导向政策。
第二,应加强政府监管,确保市场正常运行。为了使“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红极一时的共享单车公司“OfO”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了用户退押金难的问题,巨额押金去向也未公开,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一问题值得政府和有关部门深思。
第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支持政策。相比电子商务,我国实体经济的税收监管较为全面,实体经济的发展承受了更多的压力。为了进一步促进实体企业升级,相关部门可以为通过“互联网+”升级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因此,地方政府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产业升级。
5.2.2 通过提升互联网技术促进产业升级
互联网技术囊括了多种先进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操作系统、芯片技术等。为了使互联网技术全面发展,我国需要从人才、资金等各方面切实给予支持。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可以为“互联网+”的技术发展扫清障碍。地方政府也应该及时跟进。
6 研究总结与展望
“互联网+”使实体经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助力产业腾飞。本文基于改进的SCP模型,揭示了“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机制。“互联网+”不但可以通过改变市场行为、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直接促进产业升级,而且还可以通过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推动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的正反馈循环,间接促进产业升级。“互联网+打车产业”的发展是产业升级的经典样本。
今后,还需对研究进一步扩展。宏观方面,还应将“互联网+”与“一带一路”战略结合,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发展,达到1+ 1>2的效果;微观方面,可以对不同产业的每一价值环节进行分析,深入研究模型中的结构变量等。随着“互联网+”与产业的深入结合,相关数据也逐渐丰富全面,可以进行更具体的量化分析。“互联网+”使信息流转更为迅速、有效,要鼓励企业、政府积极探索“互联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高端产业带动低端产业,以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实现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 程中,基于“互联网+”的线上问诊、实时疫情 查询、打车出行、快递外卖等为抗击疫情做出 了巨大贡献。随后,线上直播、互联网扶贫、新 基建等又继续助力我国经济复苏。因此,如何 利用“互联网+”应对后疫情时代的发展困局, 是一个亟需研究的重大课题。
作者简介
赵雪梅,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大数据分析。
侯经川(通讯作者),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情报学与商业分析,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Email:jchou@infor.ecnu.edu.cn。参考文献
*原文载于《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20年第3期,欢迎个人转发,公众号转载请联系后台。
* 引用格式
赵雪梅,侯经川.“互联网+”对产业升级的促进机制研究——基于 SCP 模型[J].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20,10(3):60-69.制版编辑 | 王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