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复旦连续虐猫事件也是法律问题

前手关书 山僧独向山中老 2022-05-03

人们总以为只是道德问题,结果这问题总是引发争议,却得不到有效处理。我国其实不少案例已经认定,动物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经常被特定人在特定场所喂养的流浪狗咬人,经常喂狗的人属于管理不善,应当赔偿。


既然如此,校园里的这些猫也属于特定人群管理的动物,伤害它们就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否则,动物饲养人有管理义务,却没有相应的财产权,显失公平。严重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罪不管毁坏的是私人还是公共财产,也不限定是所有权,所以擅自破坏无主物,都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既然如此,校园里的这些猫也属于特定人群管理的动物,伤害它们就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严重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罪不管毁坏的是私人还是公共财产,也不限定是所有权,所以擅自破坏无主物,都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撸猫先辈,伊里奇同志)


———

↓相关研究请看↓

———

上饶宠物狗被“扑杀”的行政法问题


莆田邻里血案起因的法律问题


司马南也好,艾跃进也罢


司马南简史


欢迎进入关注↑感谢帮转、点“在看”、文末推 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