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是不是科学?传统的观点将语言学归属于人文社会科学。许国璋曾说:“语言学毕竟也是人文科学的一种。”然而“生成语法”诞生后的形式语言学,已经逐渐被当代学者认同为具有自然科学的属性。著名语言类型学家约瑟·哈罗德·格林伯格(Joseph Harold Greenberg)很早就指出:“最近一个时期,随着生成语法的问世……语言学看来正在取得另一种可与物理学相媲美的成就,这就是找到了一套不变的关系,即规律,这种规律通常被看作所有科学的终极目标”,“与旧理论相比,[生成语法学派]不仅仅有方法上的区别,而且对语言也持有不同的观点”。我国学者伍铁平先生特编著《语言学是一门领先的科学—论语言与语言学的重要性》,并指出:“美国语言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乔姆斯基提出的转换生成的思想在机器翻译、人工智能、自动机理论、心理学、模糊理论、儿童语言研究、神话学、人类学、民俗学、文学理论和西方哲学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影响。”形式语言学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第二章里,我们介绍过罗伯特·李斯对乔姆斯基革命做出的精辟总结,其中所揭要义即可回答“乔氏理论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的问题:因为乔氏把形式语言学发展成了科学。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包括:第一次以语言学家的身份在科学理论构建模式下建立了一个有关语言的整体理论;第一次让语言学理论与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领域的自然科学理论具有了“原理同构”的体系;第一次跳出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域,让语言学理论成为科学家所理解的意义上的理论框架……无论还有多少第一,究其本,是第一次建立了一个有关人类自然语感的、诸多定理可以派生的“公理系统”。什么是乔氏的“公理系统”?罗伯特·李斯从以下四个方面阐释这个系统的机制。第一,公理和定理的关系:定理是从公理派生出来的。第二,如果公理不能派生(演绎)出定理,则公理不足以成为公理。第三,公理不只可以推演出一个“定理”,它要(也必须)有派生出“诸多定理”的能力。第四,由简单的、基元性的公理和由它派生出的众多定理一起,构成有组织的体系,才成为“系统”,名之曰“公理系统”。生成句法理论便是具有这样一种特点的“语言学公理系统”。我们从本书的论证也可以看到,戴震所建立的“理必系统”同样具有乔氏“公理系统”的内在属性。研究语言≠研究语言学。事实上,理论评论家正是在这种公理系统上认同今天的语言学具有科学的属性。徐烈炯直截了当地表述了关于“生成语法学属于自然科学”的看法。当然,我们也应该客观地看到:“从社会学和人文学方面进行的研究虽然不属于生成语法学,但并非不能称为语言学”;语言学因研究目标和方法的不同而分属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因此“生成语法学与其他语言学的区别主要是学科的区别,不是学派的区别”。
具言之,科学是根据“公理”演绎和构建出来的一个理论系统。只有构建这样的一个系统,才能称其为具有科学的属性。细言之,它必须含有公理-演绎法、结果(或定理)的推演;其公理-演绎系统必须包括:①建立元始公设(state initial assumptions);②鉴定基本元素(identify primary elements);③基于①和②的逻辑有效的推演(make valid deductive inferences from these assumptions and el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