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司调岗致员工不满 高效调解让双方满意

襄阳司法
2024-08-26


“谢谢你们,目前工作不好找,继续回公司上班对我们是最好的结果。”近日,A房产公司员工连连向襄阳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调委”)调解员齐迪表示感谢。



不久前,A房产公司数名员工集体向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该公司以调岗方式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让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遂委派市工调委齐迪进行调解。


齐迪接到委派后,对该集体案件十分重视,立即联系员工代表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经了解得知,A房产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撤销了部分岗位,新增岗位工作内容、薪酬标准等和之前相比有较大差距,引起了员工们的不满,因害怕公司以此为借口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集体仲裁。认真审阅案件资料后,齐迪发现,本案虽为集体案件,但是每个员工的案情不一样。为了更快更好达成调解,齐迪逐一和员工取得联系,并认真记录其诉求。


随后,齐迪辗转找到A房产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明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A房产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调岗并非恶意调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撤销部分岗位,增加新的岗位,如果新岗位人员不够,公司业务将面临停摆,并且员工入职时,已经签字同意接受调岗,希望市工调委能尽快组织调解,满足公司的用工需求。


之后,齐迪通过电话、微信反复与A房产公司员工沟通,绝大多数员工同意与公司当面沟通,并就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薪酬标准、用工距离进行充分了解。针对该批员工,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对接、沟通,最终,全部同意调岗,并撤回了仲裁申请。


两名员工因调岗距离稍远,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针对这两名员工的特殊情况,调解员向公司负责人充分阐释调岗不当的法律后果,督促公司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最终,两名离职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该协议已经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出具了仲裁调解书。


至此,本次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仅用10天便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襄阳晚报
审核:刘芷毓 李波
编辑:襄阳市司法局融媒体团队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下方

何爱群到华电襄阳公司走访调研 襄阳市司法局:便民服务暖人心
注意!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将有这些变化→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襄阳司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