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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四种情况,建议律师通知当事人一起出庭

江玖文 江城韓飛子
2024-10-30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案件(如离婚案件等)外,在实务中如遇到以下几种情况,也建议律师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庭。
1、案情复杂的案件
有些案件情况非常复杂(例如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合同纠纷、合伙纠纷等),光听当事人描述案情就要几个小时,对于这类案件,建议律师不要盲目自信,以为开庭前给当事人做了半小时的谈话笔录就能把案件彻底理清楚——这就像期末考试前背了几条知识点口诀就想考一百分一样痴人说梦。
实际上,对于这种复杂的案件,律师仅仅大致了解案情是完全不足以单独出庭应诉的。因为在开庭过程中,法官有可能会询问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案件越复杂,细节越多,就算律师开庭前准备再充分,也难免挂一漏万,出现面对法官询问时哑口无言的情况。因此,对于这类案件,最好还是能让当事人与律师一起出庭。
2、有专业壁垒的案件
其实很多案件都有专业壁垒,例如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对于这类案件,很可能律师在听当事人描述案情时也听得一头雾水,毕竟律师只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对于各种建筑学术语、医学专业名词基本一无所知。
因此,如果当事人自己是这个行业的专家,那就建议其一起出庭将其中涉及专业部分向法官陈述清楚,不然律师自己半桶水在庭上不懂装懂就挺可笑的。
3、有调解可能的案件
有些争议不大、对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建议开庭时也带上当事人,有助于双方直接沟通调解方案。毕竟如果庭前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省去开庭环节,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
当然,对于那种脾气火爆、见面就要干架的当事人,建议不要带上。
4、有败诉风险的案件
就像不少影视剧中的台词:“死我也要死个明白。”对于很可能败诉的案件,笔者建议律师最好能带上当事人,这有两个好处:
(1)可以让当事人明白案子是怎么败的,毕竟当时他也在场,不会“死得不明不白”。
(2)可以让当事人看到律师据理力争、力挽狂澜的伟大形象,这样败诉之后当事人也不好意思责怪律师,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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