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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消费者“电视自由”
然而,进入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时代”,看电视却变得越来越不那么“自由”:繁琐操作、“套娃收费”、低质量内容,给观众带来不大不小的烦恼。严重点说,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8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等多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下一步将着力解决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等问题。消息一出,一片叫好。
看电视这个看似简单的操作,背后牵涉着群众利益、产业发展,更事关公共服务乃至意识形态安全。如何在互联网时代找到电视产业链智能化、多元化经营的平衡点,更好地满足观众需求、促进文化传播,是每位“电视人”需要长久思考的课题。
摆在社会面前的第一道考题,便是如何标本兼治地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这一问题。
操作繁琐,互不联通。电视机、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各有各的遥控器,各有各的操作系统,想看一个节目放松一下,先得想清楚走什么渠道、用什么方式,好一顿操作才能成功。
曾经有一则公益广告,因为没有子女陪伴,老人在夜晚孤独地望着电视屏幕。而如今,复杂的“智能”操作让很多老人连电视都打不开。不仅中老年人头疼,许多年轻人也感慨:“小时候打开就看的电视哪里去了?”“年纪不大,我已经不会看电视了。”
“套娃”收费,埋下“暗坑”。开通有线电视、电视会员、点播会员、视频平台超级会员……明明手机上一步到位的事,到电视上却要迈过几道坎、交上几次费。有些会员彼此兼容,平台却未告知;一些权益相互排斥,企业也未说明,让观众苦叹是“一山放出一山拦”。
广告漫天,体验不佳。按说买了会员便可以安心收看,但超前点播、中插广告、贴片广告、弹窗广告依然屡禁不止,大尺度的信息、低质量的内容,甚至涉嫌“灰产”的广告,也在暂停时“占领”屏幕,坑得观众措手不及。这边厢是时政新闻、精品节目,那边厢却突然跳出恼人的干扰信息,想一想都让人头大。
对产业发展来说,挖坑设坎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今天的电视替代品很多:看视频可以用手机,享受大屏会选择投影仪,极致视听不妨走进电影院……相比之下,电视的比较优势在收窄。
想让步入收缩周期的产业健康发展,就要有大格局、出妙招。然而一些厂家和平台格局不够大,为了流量和收入,不惜监管松一寸、内容水一点,甚至与无良广告主沆瀣一气。
从长远看,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破坏了商业信誉。有些企业主观上想要方便用户,然而市场嗅觉、技术水平不尽如人意,电视操作叠床架屋,观众如堕五里雾中。
如何为市场指明方向、廓清问题、寻求破局?主管部门、产业主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系统谋划、一齐发力,还消费市场一片净土。
方寸荧屏连接千家万户,治理“电视乱象”,有着公共价值,事关精神文明建设。
在许多地方,看电视依然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甚至是公信力的“线下化身”。儿童成长启蒙、青年业余休闲、中老年丰富精神世界,这些都离不开电视。可以说,让大政方针、先进文化、科学知识入脑入心,电视堪称关键的“最后一米”。
从这个意义上说,破除看电视难、看电视烦,不仅是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在保障优质内容供给、畅通信息传播渠道,更是在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