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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楼市新政!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最新印发
自10月1日起
福建施行新房“一户一验”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品质,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明确,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实施细则》,分户验收包括住宅的户内验收及住宅项目公共部位验收。分户验收住宅户内主要检查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门窗工程质量;栏杆、护栏质量;室内净距、净高尺寸;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室内通风与空调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相关公共部位主要检查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地下室和屋面等公用部分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工程的质量。
根据《实施细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重新组织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就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未按要求留存影像资料的;分户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齐全、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的;在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抽查复核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抽查复核不合格的。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州日报社、泉州网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黄种成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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