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出轨男学生,“全员恶人”式曝光伤害了谁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永舟
上海某高中女教师出轨16岁学生一事,已经发酵到了远超一般出轨、“师生恋”事件应有的热度。
相较于更常见的、可以毫无悬念定性为违法的教师侵犯学生案件,这次事件,由于性别关系常见配置的调转、曝光渠道和细节的致密程度等种种因素,迅速变成了一场热闹。
而与此事几乎同期发生的,陕西一高三班主任在办公室内强吻女学生的新闻,几乎没掀起舆论水花。
事实上,从道德、伦理与法律三方面来说,这类事件一直以来争议并不大。即便以定义更为暧昧的“师生恋”看待,这也不属于罕见事件。但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情感与性关系,社会的伦理警觉性大致是统一的。
只不过,在我国现行法律里,与14岁以上未成年男孩发生性行为不直接构成犯罪,这也是导致这次事件定性暧昧不明的重要原因。
而这一次的“女老师和男学生”,之所以引发如此激烈的讨论,主要原因有两点。
其一,与往常语焉不详和过度简洁的官方通告不同,女老师丈夫事无巨细的曝光,让这段往常隐于地下的背德关系以详实的聊天记录公之于众。
目前,那份由女老师丈夫整合、长达百页的PDF聊天记录,已在不少线上平台、社群被转发。当事人的隐私被曝光后,“情节”的吸睛程度稀释了“事件”的严肃程度,让这起涉及伦理甚至是法律的事件演变成《知音》杂志头版的都市情爱传说。当事女教师和男学生,成为了短期流量叙事里的男女主角。
私域的个人隐私和细节密度,极大干扰了对公共领域相关法律及职业伦理的关注。
而已有律师公开表态称,该丈夫的做法在民事上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被侵权人(即其妻子与那名学生)后续受到更严重影响,还可能涉嫌侮辱罪。涉及未成年人的曝光,也相应带来了更值得警觉的伤害。
网上流传的聊天记录中出现了多张女老师的照片
其二,此事相较于平时我们听闻的“师生恋”,明显增加了一份猎奇视角。
大体而言,类似“男教师伸向幼女的咸猪手”的新闻更常见,也更容易从道德领域滑入法律领域。毕竟,在我国目前适用的法律上,与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当事人自愿与否,都属于强奸行为。而对于男性,则尚没有同等级别的规定。
而从伦理与道德上,拥有资源与权力的男性上位者,历来就受到更多审视与警惕,他们也理应在情理上承担更多保护弱者和克制自我的责任。
但当上位者变成女性,且网友从所谓“细节”中得知涉事男学生并非被动后,一种建立在穿透性别文化之上的,与“男教师骚扰幼女”截然相反的心态也随之出现:不乏男网友羡慕涉事男学生,“做了我高中的时候没能做到的事”。甚至有男孩家长设身处地地认为,如果自己家孩子被这样一个年轻女老师吸引,并不吃亏。
也有女性网友认为此事属于“你情我愿”,与老男人猎艳不是一个性质,事件中的男方,包括他自己,都认为他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受害方。
如果不是“师生”“未成年”两个关键词,这就是一起日常的出轨事件。甚至因为年龄差距的悬殊和曝光细节的生动,让人联想到某些背德与禁忌恋的文艺片,比如新加坡导演陈哲艺的那部《热带雨》,日本动画片《言叶之庭》,二者都是高中男学生与女老师的不伦之恋。
于是,在法律相对模糊、职业失德既定的情况下,此事剩下的最大争议,来到了家庭内部的私人道德问题,即婚内出轨。
女老师的丈夫举报妻子,不仅放出详细的聊天记录,还曝光了双方包括未成年男学生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
而这名丈夫自陈的理由,听上去倒是十分正当:“这样的人(指其妻)有资格为人师表吗?”这是为了公共教育的生态,具有合理性。
但他的主要情感动机,当然不可能是维护社会正义,而是更多为了个人的报复和泄愤。如果仅仅为解决问题和维护自己应有权益,向相关单位举报即可。
《热带雨》剧照
从人的朴素感情出发,丈夫的愤怒和报复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受害者,他的情绪也完全可以理解且值得同情。至少,他没有选择更极端的泄愤行为。
值得讨论的是这种“鱼死网破”的形式——在什么情况下,利用公众舆论延展个人领域的权力是可以允许的?
不管是这次事件的曝光,还是更常见的举报高官丈夫的妻子们,当一个在婚姻、家庭里受到伤害的人拿起时下最好用的舆论武器,让公众代替法、理、情来替自己惩罚施害者,有效益的“报复”和维权,真的实现了吗?
还是看这一次。事情发酵几天后,随着当事人隐私信息曝光越来越多,这逐渐演变成一个带有巨大流量的话题,引来网友狂欢和借题发挥。
比如,在网传的女教师照片里,就混入了一张时尚博主的照片,日前,该博主已在社交媒体辟谣并表示将维权。另一位长相与网传女教师照片相似的女博主,则在直播时遭到网暴和调侃,其信息和视频被截图、转发,谣言也跟着无边生长。
除了被误认,社交平台上一夜之间还窜出不少自称涉事女教师的账号,借此事热度为自己增加流量、博取关注。日前,已有多平台集中封禁了一批仿冒涉事者的账号。
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信息在网上流窜,给当事人之外的无关人士也带去伤害。而这一切,都是这种举报和曝光方式带来的连锁反应。
舆论发展的方向也受到这场狂欢的影响,更多朝着娱乐、八卦的方向狂飙。
基于经验或是文化惯性,人们很难将“女老师和男学生”放在“男老师和女学生”同等坚定不移的道德审判视角。取而代之的,是围绕这一新闻衍生的擦边黄段子、性别凝视和低俗笑话等等,将传统性别文化代入了师德与人伦的语境,且模糊了后者本该具有的严肃性和正当性。
上海市第二中学情况通报
当然,大众拥有评判和看待一起事件的视角自由,但在这一娱乐化和低俗化的演变过程中,事件产生的影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改进和挽救吗?身为举报者的丈夫,难道能从这种名誉的报复中获得真正的公义,并得到情感补偿吗?
舆论的胃口是难以餍足的,选择利用网络的公开力量对私德进行道德审判,就要接受它的副作用,这已是被验证过无数次的定律。
真正的问题在于,决定是否开启这场审判、如何审判的人,不是法律,也不是道德,而是曝光者本人。他利用大众的情绪和口味,为自己赋权,扩大了个人本不具备的私权。
法、理与情三者之间的界限被模糊,反而是混淆它们,将所有信息打包成手榴弹扔进公共领域,不断下沉,最终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被嗷嗷待哺的低俗胃口捕获,被有话题而无人格的舆论狂欢包围。
事实上,任何对私欲道德的举报,都存在这一风险。
就像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女性对男性性骚扰/侵犯的控诉。有一种常见的路径是:先有一篇声情并茂的“小作文”撬动同性群体的情感共鸣,紧接着,男方放出聊天记录,以显示女方也有主动情节,试图证明二人存在感情关系。
在这一过程中,控诉方有意隐瞒部分情节,被控诉方则模糊了伦理法律与私人感情之间的界限。而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借用公共权力延展私人权力,扩大个人诉求的传播广度和力度。
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良性的公共舆论应当由理性、透明的讨论来促成,进而影响公共政策。而“情感”则被视为影响公共舆论的非理性因素。
媒介的变化重塑了不同环境的边界,也改变了人们理解和追求公义的方式。私人情感和生命经验的介入,让法律、伦理与道德三者彼此入侵,交响成让人短期狂欢的杂音。
而这三者之中,至少,“道德”是不适合放在完全公开领域去批判的,它更多是一个社会文化和习俗问题,更像村口围坐拉家常的大爷大妈,在闲谈中指点,在闲谈中消解。
“道德”是不适合放在完全公开领域去批判的/《涉过愤怒的海》剧照
当然,按照那句著名谚语“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尺度和价值标准。但同时,道德谴责也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被自发拓展的私域审判,号召每个人利用自己手上的键盘加入战斗,利用窥探猎奇欲增强的道德讨伐,是一种无形的私刑。
女教师必然会为自己的失德行为付出代价,而那些对女教师人格与人生的其他解读,对男学生是否“沾沾自喜”的猜测,对丈夫是否痛快解气的揣度,都是舆论失控的体现。
不仅在这一特殊事件里,借用大众情感和窥探欲强化私人惩罚,都越来越容易遭致反噬。包括近年来常见的,年轻女性对男性上位者的性侵害指控,一种怀疑论的存在感开始显形:的确存在那样一种可能性,女性借由性方面的侵害之名义,报复感情上的伤害。
类似的自我赋权和权力滥用,只会让真正的伤害越来越失声,让真正有必要的维权越来越无力。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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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来
排版 | 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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