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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法学丨真题解析:2019年考研初试刑法学真题与解析

知行法学 知行法学
2024-09-06
 

2019刑法真题解析

材料分析题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某杂技团到农村进行合法商业演出,村民甲、乙、丙三人未购票欲观看演出,被检票员李某发现并予以阻拦。甲恼羞成怒挥拳一把将李某打倒在地,乙、丙随即也对地上的李某进行踢打。这时杂技团成员周某赶到,试图拉开甲、乙,但最终双方厮打在一起,且其间甲、乙捡起杂技团用于搭建舞台的钢管与杂技团成员周某、靳某对打。随后当丙手持砍刀再次冲进现场时,杂技团成员武某见状顺手拿起地上的T型钢管座腿朝丙头部砸去,致丙倒地。经调查发现,甲与检票员李某为轻伤,丙因外力击打致脑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头部重伤,但不能调查清楚是甲和乙哪一方造成的,其余人员均为轻微伤。

问题:

⑴能否认定甲、乙的行为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而要求二人承担责任?为什么?

⑵综合全案分析甲、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⑶对武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阅读案例画出关系图——相关知识点答题——理论知识+材料分析得出结论的过程

解析:第一步:案例分析题,阅读案例,划出材料中所给出各个主体关系图(以免做题时反复读题或者人物关系混淆)

第二步:结合材料用案例中所涉及犯罪的相关知识点答题(本题主要涉及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

第三步:答题原则理论知识+材料分析得出结论的过程。

第四步:答题


解析1

⑴能否认定甲、乙的行为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而要求二人承担责任?为什么?

详细答案:1、甲、乙的行为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人应该承担责任。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共同犯罪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在共同犯罪的场合,由于各个犯罪人相互利用、补充彼此间的行为,从而使各个犯罪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因此在共同犯罪中犯罪人共同对结果负责。3、成立犯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客观违法阶层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同时无客观阻却事由即不成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被害人承诺;(2)主观违法阶层具有犯罪故意或过失,并且无主观阻却事如:未达责任年龄,无责任能力,无期待可能性,无罪过事件等。

4、结合材料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甲、乙的行为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从构成犯罪的要件我们可以分析出(1)、导致周某重伤的行为主体为甲、乙。(2)甲、乙捡起杂技团用于搭建舞台的钢管殴打周某,实施了造成周某重伤的危害行为。(3)甲、乙殴打的是周某,故周某为行为对象。(4)甲、乙打周某,导致周某重伤,出现了危害结果。(5)甲、乙的共同行为导致了周某重伤,虽然无法查明具体是甲还是乙造成的,但在共同犯罪中实行一人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故此甲、乙与周某的重伤皆有因果关系(6)从材料可以看出甲、乙不满足客观事由阻却要件,即甲、乙不成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被害人承诺。(7)从材料可以得出甲、乙具有故意,对劝阻人周某主动拿起舞台的钢管打击周某。(8)甲、乙不满足主观阻却事由即不是未达责任年龄,无责任能力,无期待可能性,无罪过事件等情况,故此,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析2

综合全案分析甲、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1、结合全案甲、乙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共犯2、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行为(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1060)3、成立聚众斗殴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聚众斗殴罪客观违法阶层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同时无客观阻却事由即不成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被害人承诺;(2)聚众斗殴罪主观违法阶层具有犯罪故意,并且无主观阻却事如:未达责任年龄,无责任能力,无期待可能性,无罪过事件等。4、结合全案我们可以分析得出:(1)、聚众斗殴的主体行为主体为甲、乙、丙。(2)甲、乙、丙实施了造成周某重伤、李某为轻伤等的危害行为。(3)周某、李某、靳某、武某等杂技团人员皆为行为对象。(4)甲、乙、丙聚众斗殴,导致造成周某重伤、李某轻伤,出现了危害结果。(5)甲、乙、丙的共同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出现,具有因果关系(6)从材料可以看出甲、乙、丙不满足客观事由阻却要件,即甲、乙不成立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被害人承诺。(7)从材料可以得出甲、乙、丙具有故意,因未购票欲观看演出,被检票员李某发现并予以阻拦,进而开始殴打他人。(8)甲、乙不满足主观阻却事由即不是未达责任年龄,无责任能力,无期待可能性,无罪过事件等情况,故此,甲、乙构成聚众斗殴罪,二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3、故意伤害罪具体分析见上一小问。


解析3

⑶对武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1、武某构成正当防卫。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问题(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197),3、成立一般正当防卫的要件是:(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具有紧迫性(3)防卫人主观具有防卫意识(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成立特殊正当防卫的要件与成立一般正当防卫的要件有两个区别:(1)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只能是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制,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4、结合案件分析可以得出:(1)、丙拿出砍刀冲到现场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丙拿出砍刀是冲到现场的,对现场构成不法侵害并且具有紧迫性。(3)武某在现场看见丙拿着砍刀冲进来,意识到危害用T型钢管座腿进行防卫,具有防卫意识。(4)、武某在现场,丙的这一行为对武某具有侵害可能性,武某用T型钢管座腿朝丙头部砸去,属于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丙拿砍刀砍人属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武某拥有无限防卫权,不受必要限度的限制。5、综上,武某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具体来说其构成特殊正当防卫,即使最后武某的行为致丙死亡,仍不构成犯罪,无需负责。


论述题

二、论述题(20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请分别谈谈你对句号前后两部分的理解


何种犯罪的规定——涉及的该犯罪几个层次——找出进一步解释的词——分析法条

解析:此题为法条分析

第一步:分析法条是关于何种犯罪的规定(非法拘禁罪)

第二步:分析法条涉及的该犯罪几个层次(基本犯、结果加重犯、法律拟制犯),找出法条中可以进一步解释的词(其他方法、重伤、死亡)

第三步:答题原则,涉及理论概念明确写出,并分析法条

第四步:答题,1、法条所述犯罪的的概念,并写明法条是关于什么罪的规定。2、基本犯罪、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并分析法条前半段。3、法律拟制的概念、特征,并分析法条后半段。4、前半段其他类似方法是指什么5、对前半段致人重伤、死亡进行解释。6、对后半段的暴力进行解释。

详细答案:1、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882)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责任形式为故意。(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882-883只写总结句)《刑法》,据此可以发现材料所述为,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是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2、基本犯:是指刑法……犯罪(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p96)即刑法条文就某一具体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前半段所表述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就是对非法拘禁罪的基本犯罪的规定;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其以基本犯为基础。《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前半段所表述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规定的就是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3、法律拟制犯:是指将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规定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前半段所表述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就是属于法律拟制规定。即当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采用暴力发生伤残、死亡结果时,应该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前半段所表述的,以其他方法应该是指与非法拘禁相同类型,相同程度的方法。5、《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前半段所表述的,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的是指因为实施非法拘禁行为而过失地致人重伤或死亡。如:甲拘禁乙,采用绳子限制乙的人身自由,但因绳子绑的过紧致乙死亡。而不能是采取暴力手段致人重伤或死亡。如:甲拘禁乙,在拘禁的过程中用鞭子抽打乙,致乙死亡。6、《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 后半段所表述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中的暴力应该是指行为人不仅具有非法拘禁的故意,且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积极追求或放任所采用暴力行为可能造成的致人伤残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如:甲拘禁乙,乙辱骂甲,甲为泄愤,在拘禁的过程中用鞭子抽打乙,致乙死亡。



方法总结


结束语:从题型上来看,今年刑法主要考察了案例分析题和法条分析题,其中案例分析题,主要侧重考察考生分析案例找出题眼,并结合理论知识进行分析的能力,而法条分析则主要考察考生对法条理解,法条规定什么内容、涉及几个犯罪层次以及法条中可进行进一步解释的地方;从内容上看,主要考察了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共同犯罪、正当防卫、基本犯、加重犯、法律拟制犯以及非法拘禁罪等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偏重理解而非记忆,需要大量的思维训练和学术讨论。在刑法的考察中,听法考课,作相关的题对刑法考试有强大的助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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