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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嘉谈|ChatGPT能通过中国的司法考试吗?

周伯通 法嘉LAWPLUS
2024-09-05


最近周伯通迷上了ChatGPT的神奇能力。


本周GPT-4公开测试。OpenAI自称,GPT-4参加了美国律师资格考试、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美国高考”SAT数学、阅读与写作部分的考试,“在这些测试中,它的得分高于88%的应试者。”


国内,人大附中网红老师李永乐让ChatGPT做了2022年北京高考卷,第一次就拿到了511分的成绩,如果按照这个成绩,那它大概是会考上211的新疆大学。


于是,我向ChatGPT发出挑战(目前我使用的是3.5版),看看它能不能通过中国的司法考试。


首先,我把这个问题提给了它自己。指令:ChatGPT能通过中国的司法考试吗?

作为一名人工智能语言模型,我并不具备像人类一样的身份和能力,因此无法参加司法考试。虽然我可以在某些方西提供有用的信息和指导,但我并不能像真正的律师或法官一样处理和解決案件。


请记住,司法考试不仅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要求实际的法律应用能力、判断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实践经验。这些都是人类在多年的学习和实践中逐步掌握的技能,与人工智能模型的工作方式和能力有很大不同。

它非常谦虚谨慎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你是个面试官,会对这个小伙子的情商非常满意。可是,作为AI这样回答就有点让人惴惴不安。它吹捧了人类的能力,但不知人类会不会在沾沾自喜中被捧杀。



还是找司考真题来测试它的能力吧,但司法考试的真题还真不好找。通过度娘、必应和谷歌,我只找到了2017年的真题。


于是我灵机一动,向ChatGPT发问,请它来找一下司考真题。一开始,我让它找2021年的真题,它说它的知识截止2021年9月,而2021年司法考试是在该日期后举行的。有道理,的确每年司法考试在10月左右举行。于是,我问了它2020年第一卷的真题。它果然找到了5题客观题,经核对的确是真题。于是,我又针对性地请它给我找一下2019年司法考试第二卷涉及刑法实务的真题,它果然给我找了两道。



第一个使用心得:ChatGPT可以帮助我们高效准确地找到我们所需的资料。而且它可以定向地在某一个材料里根据具体指令查找符合要求的一些资料,它似乎理解“刑法”和“实务”等一些抽象的概念。


我让ChatGPT出了两道题并给出答案,看看它自己出题的质量。


指令是:请出一道司法考试中关于民法典实务的选择题,难度中等。


某甲与某乙订立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在租期届满之前,乙方提前返还了租赁物。此时,甲方应如何处理乙方返还的租赁物?


A.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赁物的返还。


B.甲方应接受租赁物的返还,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乙方应退还的款项。


C.甲方应接受租赁物的返还,但无需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D.以上都不正确。


随后,我又让它出了道难度较大的民法典实务选择题


某甲因经营困难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甲与其朋友乙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向甲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甲每月按照一定利率偿还。后来,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乙起诉要求甲偿还欠款。此时,法院应如何判决?


A.乙未能提供书面借款协议,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B.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乙提供了其向甲转账的记录和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应认定其借款关系成立,判令甲偿还欠款。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未经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D.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甲向乙提供的抵押物品价值远高于欠款金额,因此法院应认定甲已偿还债务,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我用搜索引擎搜索了这两题,果然都是ChatGPT自行生成的题目,没有任何地方曾经出现过这题。


第二个使用心得:ChatGPT可以按照要求生成原创的内容,而且它也能理解“难度大小”这些比较模糊的概念。它可以很好地给人类的教育、培训和其他需要生成文字内容的行业赋能。另外,这两题AI给出的正确答案都是B,你答对了吗?


下面,就试试司法考试的真题看看它的回答情况:

一道2017年的真题: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姓名权是相对权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ChatGPT给出了答案D并给出了解释


该案涉及到公民的姓名权和诚实信用原则等法律概念。


A. 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这是不正确的。姓名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予以保护的一种法定权利。


B.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这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可以在法律规定不足或者存在规则漏洞时予以适用,但是它并不能替代明确的法律规定。


C. 姓名权是相对权。这是正确的。姓名权是一种相对权利,其主体是具有特定姓名的公民,其客体是社会公众。相对权是指其存在必须以另一方的义务或责任为前提。


D. 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这是正确的。冒犯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果王甲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误导了读者,并且侵犯了作家王乙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就是体现了冒犯原则。


周伯通的答案


首先,选项A被排除没问题,可是选项C明明白白答错了——姓名权是毫无争议的绝对权。但至于到底选B还是选D?就是这个案子到底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还是冒犯原则?解释一下冒犯原则,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所以,冒犯原则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禁止规则,而诚信原则可以用来填补法律空白。在本案中,由于本案中法院认为王甲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王乙的合法权益,但没有明确的法条依据,所以是利用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漏洞。正确选项是B。


可见,ChatGPT这题的回答出了两个错。第一,按照它的理解,有两个选项是对的,但只选了一项。第二,它没有理解冒犯原则的本质。第三个使用心得:ChatGPT并没有在后台的数据库里搜索真题的正确答案,而是真的试图去回答。它的回答貌似不容置疑,但还是会出错,需要小心使用。


在这个案例中,我其实原来也并不知道什么是冒犯原则。于是我追问ChatGPT这个问题,它给出了准确的定义。但这个定义比较抽象,并不好理解。我又让它举了一些例子。这下我就彻底理解了。


第四个使用心得,用ChatGPT你可以高效的追问,这就有点像和顶尖高手一对一对谈了,帮助你快速学习。

 


接着,我自己给ChatGPT出了一道选择题,看看它能否准确回答:


根据民法典,以下关于定金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某甲与某乙订立定金合同约定需支付30万定金,但实际某甲只支付了15万定金,某乙不可以要求某甲支付剩余定金15万。


B.某甲向某乙采购货物,采购金额为200万元,某甲向某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后某乙违约未向某甲发货,某乙应双倍返还某甲的定金。


C.某甲向某乙采购货物,采购金额为200万元,某甲向某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后某乙违约未向某甲发货,某乙返还某甲90万元。


D. 某甲与某乙订立定金合同,双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应该说,这题难度中等,《民法典》都有相应规定,但在计算方面要绕一个弯。我认为应该选B。但看看ChatGPT的答案,差得十万八千里:


根据民法典,以下是关于定金的说法的判断:


A. 错误。如果买方未支付全部定金,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剩余的定金。如果买方不支付剩余的定金,则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B. 正确。如果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C. 错误。如果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D. 错误。如果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则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的条款,或者同时适用。但是,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仍然适用,即使双方另有约定。


因此,选项A和C是错误的,选项B和D是正确的。



为什么ChatGPT会出错?我觉得是因为《民法典》修订了原《合同法》关于定金规定,而且修订后ChatGPT的题库比较少,所以,它的回答就到不了点子上。第五个使用心得:对于ChatGPT语料不足的新材料,要特别小心验证。



下面再来测试GPT简答题的能力:


指令:请出一道司法考试公司法的实务简答题,难度较大。


A 公司为 B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 公司在 A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时给予担保,后 A 公司债务违约,B 公司要求追偿。请问 B 公司的追偿权是否得到保护?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公司之间的担保行为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可能无法取得法律效力。


首先,公司之间的担保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其次,公司之间的担保行为应当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最后,公司之间的担保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包括必须是书面形式、保证人有偿付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等。


在本题中,由于 A 公司为 B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B 公司在 A 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时给予担保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但是,如果 A 公司债务违约,B 公司要求追偿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 A 公司的债务违约并不能归咎于 B 公司的担保行为,即 B 公司不应该为 A 公司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那么 B 公司的追偿权应该得到保护。


但如果 A 公司的债务违约与 B 公司的担保行为直接相关,即 B 公司应该为 A 公司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那么 B 公司的追偿权可能无法得到保护。此时,B 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与其担保金额相当的债务违约责任,但在实际追偿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


因此,在公司之间进行担保行为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条件,充分评估风险和利益,以保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个人觉得这题出得不错,考虑的点也比较完整。但是也是犯了两个错,如果B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A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无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而它的回答首先强调了决议。第二,它引用了《担保法》,但实际上担保法已失效,被《民法典》替代了。


第六个使用心得:瑕不掩瑜,AI犯的这两个错,非常像人类的错。它知道事物的内在逻辑,知道三段论,还知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还测试了一道司考真题的关于职务犯罪的案例简答题让它做答,限于篇幅,我这里就不做引述。但这道真题它回答的并不好,可能10分的考点,只能拿2-3分,但是,能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努力答题但水平一般的人试图完整论述一道实务题,


因此,综合而言,我觉得目前我用的GPT-3.5的算法应该还不能通过司法考试他像一个有不少法律知识、掌握一定法律思考方法,但水平一般,还是时不时犯错的人。这可能跟它受到训练的中文语料库还比较少,算力还不够有关。


但我听说GPT-5的算法模型的算力是GPT-3的100倍,应该肯定可以通过图灵测试。而且刚发布的GPT4在美国律师考试中能位列前10%。这让我想起了李世石和DeepMind的对决,虽然李以1:4告负,当时李痛苦欲绝,但他神来一手的赢的那盘,竟然是人类最后一次赢得比赛,现在反而可以吹一辈子。


我认为如果你是一个脑力劳动者,应该尽快尝试这样核弹级的武器并把它发挥到你可能达到的极致,当你遇到问题或者需要灵感时,默认不应再是打开搜索引擎,而是ChatGPT,然后再用搜索引擎验证准确性。


用它时候你会感受惊喜、好奇、困惑、甚至到浑身起鸡皮疙瘩。在我们有生之年,上一次体会这种感受是第一次上网用搜索引擎,这是第二次,这次来得更猛烈,而且,可能在我们有生之年,说不定真的会见证它将变成他。



作者简介

周伯通,国内A股市场最大的汽车上市公司的总法。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会坚持写一些“装作”深刻的东西,他说,装着装着,就说不定真的深刻了。他的目标是成为一个 “有好看皮囊的有趣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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