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为了防止文末所附的5个分享链接被不友善之人举报、避免材料被外网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且考虑笔者此前在整合法学问题研究材料(包括100余篇论文pdf、caj源文件分类整理、部分论文重点语句标黄等)、100多个案例检索pdf存档、数据汇编过程中付出了不小的智力劳动,资料大小累计达200MB,因此链接内容收费6元,望诸位理解。
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搜索引擎的建立与发展是有法可依的,其直接依据系2015年1月15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审议,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链接: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0/5/8/art_1229019415_42853821.html)
正如此前文章所述,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国范围内屈指可数的(准确地说,是唯一一个)具有关键词筛选功能的省级行政处罚案例公开检索系统,笔者对此大为称赞。根据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尚存的索引数据,以及笔者此前使用过程中尚存的历史记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页面的精确访问地址如下:“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1”。之所以能从浙江省信息公开平台找到如此多的案例,得益于浙江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国少有的提供关键词搜索的检索系统。(PS:一个没有“关键词检索功能”的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不过是个花瓶,几乎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若该链接设置妥当,点击访问本可正常跳转至如下图所示的搜索引擎系统:
(本图为google.com于2020年10月28日 09:58:37 GMT生成的快照,侧面印证:截止前天早晨,该地址可正常访问,其链接对应的页面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检索页面。)
(本图为baidu.com于北京时间 2020年10月29日 09:32:08生成的快照,侧面印证:截止昨日早晨,该地址可正常访问,其链接对应的页面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检索页面。)
然而,2020年10月29日23:48分测试结果如下图所示——从任意搜索引擎访问该地址,都将自动跳转回“浙江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栏目的主页。其对应的链接为:“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500_225”。
蹊跷的是,从谷歌快照缓存页面点击任意案件信息,均可直接正常跳转和访问。例如:尝试点击“浙江祥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浙统罚决字〔2020〕032号 2020-10-25”,可正常访问案件信息页面(这个页面并非缓存,而系直接通过向政务网发送请求收回的数据),其对应的链接前缀为“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detail.do?unid=”,该前缀与前文所述的检索系统页面链接一致,“ntpunish/detail.do?unid=”之后的为案件对应的代码。(如下图所示)
上述测试得出十分简单的结论,即:在官网没有发布任何通告提及系统面临访问故障的前提下,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搜索引擎及其附带的数据库依旧正常运行,事实上没有故障,且并未处于维护状态。搜索引擎对应的地址被禁止访问并强制跳转回首页是人为导致。而这个访问故障出现的时间节点十分微妙,与之相关联地,笔者“过气”的公众号于今日上午突然出现了诡异的听众数量上升。难道是我的公众号流量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运作?原来,其“间接原因”疑似系外网社交平台部分群体及一些媒体开始揪着浙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系统中的特定案件大作文章,想要搞个大新闻,从推特平台可见其中不乏方舟子等人物。于目前网络环境而言,笔者实在不方便过多置评,但还是忍不住嘲笑几句:这些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意见领袖,不过是在玩笔者此前玩剩下的东西,与此同时,他们凭借极少的材料和信息,便试图从中挤出某种似乎只有他们才能看穿的东西,但实际上,他们不仅naive,而且“跑得实在太慢”。
笔者可以十分坦率地说,就行政法问题研究而言,在笔者此前几篇文章以及相关案例检索系列终稿之后,浙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系统提供的材料已经不具有任何新的研究价值了。(其他更多文章请点击本文开头“关于“翻墙”法律问题的系列文章”话题标签) |
原因在于,此前收集的案例基本上可以覆盖各种领域、不同案情,而受限于信息公开实施范围,周而复始地研究浙江一地的样本,实在是过于无趣,更无法从中得出某些人口中的“翻墙绝对会被罚”、“成千上万的人正在遭到处罚”等结论……当然,仅仅因为前文所述因素,便动辄对信息公开系统作屏蔽处理,地方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或许也存在可以苛责的地方。此举可谓十分没有肚量、显得过于心虚,又容易遭到“幸灾乐祸”。而对于需要信息公开系统的法律工作者、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而言,将产生诸多不便,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于合法性方面,也有违反前述暂行办法之嫌。
但总而言之,关于这次浙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系统页面遭屏蔽,并不需要报以过多关注,这一系统并不会因为外媒的三言两语便直接被废弃,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的效力依旧尚在,因此预计过一段时间系统将会恢复。只是十分遗憾的是,诸位可能再也无法从这一系统检索某些特定案例了。但也不必十分悲观,至少北大法宝和威科先行都发行有商业性质的行政处罚案例检索库(虽然收费且要价极高,但凭借学校图书馆资源,至少笔者目前可以免费访问hhh)。目前网站恢复,相关案例健在,我被打脸了!
文末谈一谈近况。近日笔者学业压力渐涨,因此更新频率会降低;但此前既定的更新计划依旧会继续,包括但不限于:②「“规避GFW审查系统”的刑法问题」(如此前承诺的文章《刑法第285条规制"翻墙工具"的口袋罪倾向——“系统安全”之法益向“系统设计目的”的错误类推》,之后还会涉及三个罪名的相互影响、网络帮助犯正犯化等问题);③新增:关于xposed插件、手机安卓系统root后hook行为、pandownload等应用的法律风险、互联网平台广告屏蔽的定性等领域问题;④补遗:之前被删除的浏览器分析文章,我会整理并重新发布涉及VPN技术分析、电信经营资质质疑的部分,移除可能涉及被举报风险的隐私问题部分;⑤一份关于中国自然人由于境外社交平台行为被施以”除翻墙处罚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的案例检索(用以印证:翻墙处罚不被用来掩盖敏感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