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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发挥好“四员”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陕西政法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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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服务群众,以当好法治宣传员、法律援助员、纠纷调解员、法治监督员“四员”为目标,致力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当好“法治宣传员”普法宣传重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宣传员深入到村(社区)、学校等场所,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摆摊设点、走进集市、宣传展板、法治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和宣传阵地,深入村居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访商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商铺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切实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




当好“法律援助员”公共法律服务提效能围绕提质增效,提升群众法律援助“幸福感”,积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切实做好妇女儿童、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上门“援助”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并利用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律师通过现场咨询、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今年上半年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234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3件。




当好“纠纷调解员”矛盾排查化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挥人民调解员本乡本土“人熟、事熟”优势,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深入农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从群众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入手,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担当起基层法律法规“宣传员”的角色,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的法律常识。对婚姻、邻里、劳务、借款、土地等常见矛盾纠纷,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知法懂法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群众化解矛盾,扎实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20件,调解成功率100%。




当好“法治监督员”法治建设强引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组织各执法部门根据“一把手”跟执法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要求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执法一线,对执法部门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一把手”跟踪执法活动24次,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活动。




来 源 :西部法制传媒网

审 核 :曹慧颖

责 编 :冯   静

编 辑 :王   甜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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