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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起面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163河北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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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证件审核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及安排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证件审核时间为: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审。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证件审核时间为:7月27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审。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证件审核时间为:7月29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为减少人员聚集,考生须按《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分组表》(附件1)参加证件审核。

  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请到报名网站“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88:100/。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4:82/。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5:82/。

  二、审核地点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核地点为: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沧州市高新区求是北大道69号),咨询电话:0317-8699092。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审核地点为:沧州市第十七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与御河西路交汇东南处,一中西侧),咨询电话:0317-3170810。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审核地点为: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三楼(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咨询电话:0317-3206528。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三、证件审核资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原件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档案时一并提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2、报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栏中要求“专接本或专升本学历,要求专科学历的专业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考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报考市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证明(需注明编制性质)。

  3、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度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

  考生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和相关材料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中学毕业证复印件(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四、面试安排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时间为:8月13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于8月9日开始打印,打印网址:http://221.192.132.188:100/。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经证件审核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安排为:8月20日-8月21日、8月27日-8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于8月16日开始打印,打印网址:http://110.249.194.215:82/。

  五、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证件审核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审核现场前须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二)面试防疫要求

  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建议考生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 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且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度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相一致

  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核验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证件审核分组表

  2.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市应急局人事科  0317-8699092

  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810



  2022年7月23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cz/2022-07-24/35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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