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应该向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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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来讲,「服务」是绝不可遗忘的一环。
赵青山律师的直播主题为「以服务的行动获得全方面的提升」,其中分为三块内容,分别是:服务当事人和家属、服务律师同行以及服务公权力机关。
在赵青山律师看来,为他人做好服务,本质上也在便利我们自己的工作。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不会被浪费,这是无可辩驳的真理。
非常感谢大家在周五的晚上听我这样一个分享,也感谢伍雷老师和徐昕老师给我的机会。
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以服务的行动获得全面的提升」。
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呢?因为我觉得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来说,我们都要实现我们人生的抱负,体现我们的价值。以服务的行动做出来,我觉得这是最好,也是最有意义的。
■ 赵青山律师
我的分享分为三个主题:服务当事人和家属、服务律师同行以及服务公权力机关。
服务当事人和家属
毫无疑问,律师行业其实就是服务行业。我们所做的事情,客观来讲其实就是在为客户服务。
服务当事人和家属,是一个永远都谈不完的话题。所以我只想讲一个总的原则:作为刑辩律师,我们要服务好当事人,最重要的素质和品行就是,内心要对同胞、当事人、客户委托人或者当事人家属心怀悲悯。
我曾经带过一个实习生,他对自己以后能不能成为一个好的律师,能不能在律师行业发展立足,还有很大困惑。他就问了伍雷老师:到底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可以做好一个律师?
当时伍雷老师的回答很简洁,他说只要你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你就能做好刑辩律师。
这句话我非常认同。刑事辩护关乎生命和自由,我们所面对的这些当事人,要么可能会失去自由,要么就是身陷囹圄,已经失去了自由,甚至可能会失去生命。
不管他们是否做了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让他们受到公正的审判。如律师行业中最重要的那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在当下的中国,这样的工作意义更为重大。因为我们目前的刑事无罪率只在万分之几。用伍雷老师的话来说,每年都在大量地制造冤假错案。所以我们面对那些有冤屈、遭遇不公的当事人,要对他们的命运有深切的同情和悲悯,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强劲动力。
服务律师同行
律师同行的服务为什么重要?我觉得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这是我们做好一个案件的基本。
第二个原因是,为律师同行做好服务也是提升自我的重要渠道。
就这个话题,我想从两个角度来展开。
第一个角度,在律师交往中的服务。
毫无疑问,我们律师同行,都需要相互往来、沟通,会建立各种各样的友谊。在我们和律师同道的交流之中,我们要有一颗服事的心。
比如本地有案子要开庭,外地朋友要到你这儿来会见,你是不是可以去接待一下呢?他有什么需要的时候,你是不是可以帮个忙呢?比如他没有交通工具的时候,你是不是可以开车去接送一下呢?
这些就是我们在交往中服务好同行的最基本方法。
如果我们愿意去做这样一个服务者,我们能够给很多律师同道带来温暖,带来帮助。而这样的工作,可能会解决对方很大的麻烦。
另外,在律所我们也要和律所同事、领导处理好关系,为他们服务。因为刑事辩护律师,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来自公检法或者来自司法部门的压力。这种情况下我们就特别需要律所同事、领导的支持。
比如说别人向你请教问题,你可以热心地去解答。如果别人需要你去查档或者是调个证件,你也可以积极帮忙。我觉得这样处理同事好间的关系,也是非常必要的,也会真正帮助到我们的同事。
第二个角度,在案件中合作。
这是我们服务同行最重要的内容。因为从现在我们的经验来看,几个律师一起合作,毫无疑问比我们单个人去做案子效果要好很多。
所以我们要在案件的合作中要做好服务角色。
首先,我觉得我们律师接案子的第一直觉应该是,我要把整个案子办下来,要把更适合的律师推荐到案子中来。这样肯定会对你的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解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是推荐客户。因为我们并不是精通所有领域,比如侵犯商标、虚开增值税,这些税务方面的内容,我就办不好。如果有这样的案子找过来,我宁愿把他推荐给我认为更专业的律师。我觉得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有分享的心态。
第三是具体工作。比如今天你去阅卷,就可以主动把案卷做成PDF文档,主动把它上传到网盘,分享给代理案件的其他律师。这样他们就不用再跑一趟,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便利。
第四是分享你的工作成果。像现在的涉黑案或者大型团伙犯罪,有可能会有几百本卷,如果你有时间、精力,且做了阅卷笔录,毫无疑问可以分享给其他律师。如果有质证意见,你也可以拿出来分享。他们可能会吸收到一些有用的东西,也会指出你的不足。
我们律师在案件合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是,因为理念的不同而发生矛盾。
这是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去处理的问题。当大家的业务做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都会形成自己的一些战术。有些人擅长沟通,有些人擅长发表文章,有些人擅长在案件证据中找瑕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套路和方法,必然容易在合作中产生矛盾。
我想说的就是,在面对这些分歧的时候,我们要谦卑,要把自己的观念看低一点。我们不必妄自菲薄,但我们要重视别人的意见,重视别人的出发点和逻辑,尽可能地让大家的合作能够更有效果。
另外,合作中的不愉快,有时不免会产生一些批评、纷争。有时还会引发所谓的「门派之争」,就此我想和大家分享我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也就是批评人的三个原则。
一是知情原则。你要知道别人的某种行为,是在什么样的处境下做出的。另外,你要让别人知道你在批评他,不要在私下嚼舌根、议论。光明正大地说出意见会比较好一些。
第二是同理心原则。在你知情之后,你要问你自己,如果你处于同一处境,你会怎么做?会不会更有智慧和勇气?如果你的回答不是肯定的,那我建议你慎重地去批评或者不要批评。
第三是怜悯和爱的原则。每个人的处境、价值观和人生追求都是不一样的。有人才华横溢,有人天生人缘好,有人则只能平凡无奇,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考虑自己的批评有必要吗?如果我们只是想彰显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那最好不要进行批评。
做一个总结,我个人认为:批评是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让公众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让真理在社会中得到弘扬。我们的批评应该出于这样的目的,而不是出于私心杂念。
服务公权力机关
从我个人的切身经验来看,如果我们对公权力有一些积极的行动和回应,可能会有好的结果。
分享一些我的亲身经历。
第一是司法行政部门。
之所以要提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服务,是因为这是为我们打下根基的必要方法。
我经常会被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叫去谈话。很多时候,我们不愿意去跟他们打交道,或多或少有一些厌烦甚至是抵触的情绪。但是我们作为律师,还是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他们。
我个人比较积极,只要司法部门的领导找到我,我一般会尽量去配合。经过这样的相处之后,他们会对我有一定程度的信任。虽然他们也知道我有自己的法治理念、追求,很多时候和主流声音会有些不一样,但是因为我用行动表现出来了诚恳,他们还是会理解我。
我记得在前几天,我们的一个司法局的领导周五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让我周六下午6:30去找他。他说必须这个时候来,我也就硬着头皮去了。去了之后,我们当天的谈话还是很愉快的。他说好吧,既然你说了,我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我相信他不是表面的客套话,因为一直以来,我都以比较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回应他,他就会觉得我这个人可信。
他当时还给我举了一个例子,说叫一些律师过来谈话,明明人就在成都,但是偏偏撒谎说不在,让他们感觉很可恶。其实我能够理解不配合的心态,但是你不能一直骗过对方。不如真诚地和对方沟通自己有什么理念,至少他会从人格上会尊重你。
第二个是看守所。
说来很荣幸,我在西安中院办理了一个案子,和斯伟江律师一起合作,收获很深。
这个案子中,我的当事人被关在雁塔区。我拿委托书去会见的时候,接待的民警提了一个要求,说需要在委托书上加盖律所的印章。我当时很生气,说哪条法律规定委托书上面还要盖印章?
他很委婉地说了一个原因,因为律协要防止律师在没有向律所报备的情况下私自接案。但是这个规定很显然限制了律师的会见权,当时我和他争执,最后他想了办法,把锅甩给了省公安厅和省律协。说是省公安厅和省律协共同研究后做的规定,陕西省全省都是如此。
我回去之后,就给陕西省公安厅写了信,给厅长也写了一封信,说这个规定是违法的,要求立即撤销这个违法的规定。
第二次去会见的时候,我把手续交上去,那个警察就在那儿抱怨说,就是这个赵青山把我们给告了。后来之后他们看守所的一个小领导就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已经写了三遍材料了,现在问题还没有说清楚,领导还在让我们写材料。他问我能不能把这个控告给撤了?
我说不行,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呢。过了一段时间,他又给我打电话,他说他们经过考虑,现在已经不要求律师在委托书上面加盖印章了。之后他又给我提出要求,说能不能把信息公开和告状撤了?
他发了文件的模板给我,大概意思就是说第一,要撤回这个信息公开。第二,要撤回对他们的投诉。当时我犹豫了一下,想反正问题已经解决了,就按照他们给的模板就写了问题已经解决,不再控告他们的材料;也写了一个撤回信息公开,不再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
过了段时间,他又拿了一个东西,叫「息诉罢访保证书」。我当时很生气,我是律师,还要给你保证不再上访呢?但是在电话里没有表现出来。自己内心挣扎了一下,最后觉得算了,还是写吧,就填了息诉罢访保证书。他很感动,说赵律师,你太配合我们的工作了,我很感谢你,以后你在西安要是有什么问题,只要能帮上你的忙,我一定能帮你。
当时他这几句话,确实让我感到了他的诚意。基层民警,包括看守所所长这个级别的这样一些人,其实他们也真的在为了生存,为了养家糊口在工作。我能感受到他对我们的感激。当然,可能我也能够更加理解他们,这就进入了比较良性的互动。
第三个是法院。
我在四川眉山办了一个恶势力的案子,是伍雷老师推荐给我的,我很感激。当初接触这个案子,庭前会议都已经开过了,当事人觉得只有坐以待毙了。
我们第一天去法院阅卷,交手续,书记员拿了一张纸说,请你们分别写下自己属于哪个司法局。当时我心里就很冒火,什么意思?这是要投诉我们吗?
当时我心里很抵触,我没有写。后来果不其然,法庭上的对抗也很激烈。还好案子顺利地开完了庭。
后来有一天我和司法局的领导聊天,他不经意说起,那个法院投诉你了,说你们在法庭上举手半个小时。还好,这个事情司法局也没有怎么处理,只是无意中地提及了一下。
但事情没有结束。今年9月份,我到宝鸡办了一个案子。刚刚交了手续,检察院案管办接待我的人就拿问,你是哪个司法局的?你们司法局的领导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这就知道,这次要学聪明一点。我马上笑着脸对他说,我是成都市青羊区的,主管领导姓唐,电话号码是×××。他就当着我的面,和我们青羊局的领导打电话,说领导,我是谁谁谁,想问一下赵青山律师是你们局的律师吗?他是兼职律师还是全职律师呢?他办这个案子要走什么什么样的程序。最后他一听OK,没什么问题,就很热心地开始接待我。
我开始阅卷,中途上了一个厕所,发现桌子上还放了一包瓜子。我问这是什么意思?他说是院里有人结婚,这个就给你了。我当时很意外,在想我当时的配合,确实让他感受到了善意。
通过这个事情,我自己的一个感受是,你要自己主动地完成你该做的事情。如果我们能够以一种更圆润的姿态,更合作的精神来面对、处理与公权力相关的内容,其实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圣经》里面有一个观点,我们要顺服在上掌权的。因为在上掌权的,他的权力是从上帝那里来的。就我们该不该顺服在上掌权这个问题,我确实挣扎、困惑了很多年。但这几年可能因为读《圣经》,加上与同行律师的交流,让我在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处理上,越来越灵活。
尾声
最后我想漫谈式地来讲两句。
我们每个人,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行业,甚至无论有没有工作,都会想自己活着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意义和价值。
这个话题,《圣经》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参考。《圣经》里面说,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人在世界上也是这样的,我们来或者我们从事这个行业,不是要受别人的服事,而是要去服事别人。
其实大量的案例和现实也告诉我们,我们对别人的付出越多,我们收到的回报、体现的自身价值也会越大。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真理。
我个人的体会也是如此,你的每一份付出都不会被浪费,会以你意想不到的方式会来回馈你。这种服务,最后体现的就是我们律师,法律行业,或者说我们作为一个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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