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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伟律师:刘华案如何从获刑23年到无罪?

金槌伴读 知鸦书舍 2021-12-05

引言

「拖」出真相、找准契机、伸冤节奏把握,三者如何影响案件辩护? 


当事人、家属、律师作为「三根台柱子」,如何更好地相互配合,化被动为主动? 


在「刑辩律师华山论剑」的第二期研讨会中,李仲伟律师结合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河南刘华案全案无罪一事,做出了关于刑事辩护节奏把握的经验与观察分享。 


李仲伟律师提及的案件节奏把握与家属喊冤节奏把握,给予了我们更多思考的角度,更为律师朋友们的辩护实践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参考。 
在前两次「华山论剑」的推送中,我们已经发布了伍雷律师关于「律师营销」的演讲和几位青年律师的分享,也发布了燕文薪律师所谈到的读书经验。
以下是第二期研讨会文字整理的最后一部分——李仲伟律师对案件节奏把握相关经验的讨论。首发于「知鸦书舍」,欢迎各位的持续关注。




从刘华案全案无罪看案件节奏的把握○主讲人:李仲伟律师
李仲伟:谈不上分享,我先简单说一下驻马店刘华家族案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9日第一被告人刘华被抓,第二天他妹妹刘喜红也被抓,再后来他侄子刘元、儿子刘威等一家7口被抓。主案是刘华、刘元、刘喜红等四人,他儿子刘威和两个侄子刘冲、刘良三人另案处理。2018年5份一审宣判,刘华被以诈骗、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刑17年, 上诉后2018年9月4日二审发回重审。2019年1月25日,检察院追加起诉恶势力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倒卖土地使用权三个罪名,2019年6月份重审一审认定构成家族恶势力,重判刘华有期徒刑23年。

案子凶险时刻,在郑州方邦律师事务所同行的介绍下,家属找到周泽,周泽律师推荐我跟王兴律师介入案件,后来在朱明勇律师推荐下,仲若辛、张亮、张进华等律师也加入辩护。当时仲若辛和搭档黄海志律师担任刘华辩护人(后来换成了朱明勇和仲若辛),我跟郑州的梁明律师一起担任刘元辩护人,张亮律师担任刘喜红辩护人,张进华律师担任宋家宝的辩护人,王兴律师担任刘威的辩护人,吴俊律师担任刘良的辩护人。

我们第一次到驻马店中院阅卷的时间应该是2019年7月25号。那天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伍雷律师被吊照的听证会告知时间。拿到卷宗后我们对案子进行研判,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驻马店中院应当全员回避这个案子,也就是驻马店中院不宜行使管辖权。

■ 2019年7月25日,刘华案辩护人前往驻马店中级法院阅卷
图片来源:辩护人 Defenders

因为指控刘华的寻衅滋事的事实中,有一起指控他领人在驻马店中院打条幅,还有指控之前刘华在驻马店中院庭后骚扰法官。也就是说,驻马店中院是刘华寻衅滋事的「被害人」,如果由驻马店中院审理,那等于驻马店中院既是原告,又是法官了,这是必须回避的。

于是我们就重点在管辖权上进行突破,由我起草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回避和报河南省高院指定管辖的申请,同时向河南高院、河南省检寄送了有关驻马店中院不宜行使刘华案管辖权的反映信。为此,因网络上出现了一篇曝光驻马店中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文章,驻马店中院以律师炒作案件为由,对我们先期介入的五名律师所在的司法局和律协发了司法建议函,好在五名律师所在的司法局和律协明辨是非,认为投诉不成立,没有进行处罚。

2019年11月19号,伟大的河南高院一纸指定管辖,把案件指定到郑州中院。这让律师和家属对案件的走向有了信心,案件从此开始了新局面。

在此后漫长的近9个月的时间里,家属通过新浪微博持续公开喊冤,向社会披露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通过信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著名媒体人夏显虎和刘虎也写了文章。应该说,这段时间的庭外辩护做的非常出色,通过这长期的庭外辩护工作,案件得到了很大的关注,相信也给郑州中院、郑州检察院、河南省高院和省检察院正确认识这个案件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2020年8月13日,郑州中院在原一审法院平舆法院第一次开庭,庭前几天,因为担心在驻马店地盘上开庭,难免会受到当地势力的影响,所以刘华和辩护律师都坚持应当到郑州开庭,在平舆开庭非常不妥当。没想到合议庭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庭审延期,另定时间到郑州中院开庭。

■ 2020年8月13日,刘华案全体辩护人在平舆县法院准备开庭
图片来源:辩护人 Defenders

在合议庭作出决定后,合议庭三位法官说了挺长时间的话,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三位法官都非常谦逊,居然说庭没开成是他们考虑不周,并真诚表示会公正审理此案。这让我很受感动,我朦胧感觉遇到了好法官,看到了一丝光明。说实在的,在当时三年扫黑的收官阶段,难有胜的把握。所以当时我们确实有想拖一拖的想法,想着可能拖出三年扫黑险恶后,案件才可能完全解决。

8月13日那天我印象特别深刻,当时正是包头案二季律师到乌海,在河边拍了张照片,照片上大家情绪很高。也就是那一天,主导刘华冤案的公安局长出事了,在会场上被抓。

案子果然拖到了年末,2020年12月2日,刘华案主案在郑州中院开庭,庭审刚开始发表回避意见时,刘华就开始发言,一人占用了近两天的时间向法庭述说他如何被冤的故事,法官居然一直没打断他,只是偶尔提醒尽量不要重复。

庭审中5名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叙说了他们是如何被非法取证,有的证人在被窝被用手铐带到办案中心,罚面壁后再接受询问……这证人出庭,非常直观地说明了刘华案是如何被包装制造出来的,看得出出庭检察员和合议庭法官在仔细听,虽然看不出他们的表情,但我相信他们已经有了内心的判断。果然,在出庭检察员发表意见时,表示案件不构成恶势力犯罪。

郑州中院10天的庭审,给我印象最深的,不只是郑州中院的大馒头,应该是三位法官的耐心和高超的庭审主持。

2021年1月28日郑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后河南高院指定隶属郑州市的登封市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6月23日,登封市检察院起诉到登封法院。在此前,我们前去登封检察院与承办检察院提交意见,争取起诉前打掉一引起罪名,但新的起诉书,除了去掉了涉恶和违法事实外,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未减少,这令大家很不安。

2021年10月1日过后,登封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庭前会议,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

2021年11月10日,刘华案全案撤诉,11日,登封法院裁定准予撤诉,12日登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之前10月份,另案处理的三个刘华亲属也已经撤诉后不起诉。

■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图片来源:辩护人 Defenders

历时50个月,刘华案中7名亲属全部无罪。从23年到无罪,8个罪名20多起指控全部撤诉,有人说,这是三年扫黑除恶来最成功的一个案件。

我个人总结,这个案子正验证了伍雷律师的「
三根台柱子」说。一个案件想取得成功,当事人、家属、律师三根柱子,一根不坚定都不可。此案中,我觉得三根柱子中最给力的是家属,刘华的家属们非常团结,对律师一直是非常信任,我觉得这是案件成功的最重要原因,所以我在很多场合说「什么样的家属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

另外,这个案子中,王兴律师和朱明勇律师出色的庭审表现,让人叹服;仲若辛律师和黄海志律师准备的质证意见和辩护词近20万字,可见其认真程度;张亮、张进华、吴俊律师也都有出色的表现,我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多在庭外,力所能及地多跟家属沟通和协调。

通过这个案件,我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我想简单的谈一下刑事辩护节奏的把握,我这里的节奏不是指法庭开庭中的节奏,是整个案件的节奏。

这个案子历时四年多,这四年多节奏的把握非常重要。我觉得重大刑事案件,第一个要把握的节奏就是「
」。在案件结果不明朗前,只有拖,才能拖出真相;只有拖,才能拖到哪个领导被抓了,或者政治风向发生了变化,从而出现契机。因为这个案子当时2020年8月13号那一天,非常巧,办刘华这个案子的公安局长被抓了,这可能是案件最终全胜的因素之一。

在拖的过程中,该打的一定要迅速打、狠狠打。比如这个案子一开始的管辖问题,我们抓住这点迅速出击,一鼓作气把案件指定管辖到外地市,从而打开了案件的新局面;再比如当时坚持不在平舆开庭,如果当时刘华本人不坚定,案件很快就开了庭,可能很快就判了,结果可能就不会很好。

■ 2021年11月12日,刘华无罪获释
图片来源:辩护人 Defenders
上面是案件整体节奏的把握,在家属喊冤方面,我觉得也要有一个节奏。

案子刚指定管辖到郑州后的八九个月,是这个案件密集喊冤期。后来案子到了郑州中院开庭期间,基于对合议庭法官的信任和尊重,家属就没怎么公开喊冤,而是以寄信为主,后来到了登封管辖后,我只是建议家属把重要的材料制作成了一本书,用于向领导赠阅。这种案件合集所起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所以说,喊冤也要把握一个节奏,不能为喊冤而喊冤,喊冤是为案件服务的。看到有的律师和家属大密度的羞辱式喊冤,我觉得不是很合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是人,你故意激起人家的反感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用。

好,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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