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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杀人犯”

侯雪琪 史东旭 冷杉故事 2022-12-28

“杀人犯”谢哲海得到了他想要的清白。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128日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谢哲海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被告人谢哲海无罪”。


这桩陈年旧案让谢哲海在监狱里待了22年,2018年刑满释放。在我们此前的采访中,他讲述了试图重新接轨社会并拼尽全力为自己申冤的故事。

文 × 侯雪琪 史东旭
辑 × 雪梨王

进入11月,谢哲海又焦灼起来——85岁的父亲重病瘫痪在床,极少数清醒的时刻,总会问起儿子的案子何时开庭。
“我不想让父亲在临死前还看不到我洗白冤屈。”这个51岁的男人枯瘦,面色蜡黄,手指甲盖发黑发青,头发不染时几乎全白。他操着浓重的河南方言,谈话间总止不住叹长气。这段时间,他住在父母家——这几乎是河南省太康县五里庙村里最破的房子,哥哥结婚用的偏房已经废弃,墙上巨大的裂缝和掉下的泥土堆满了大半个房间,只留下可以做饭的灶台。

没钱盖新房,谢哲海的父母只能继续使用墙体出现裂缝的房屋。(摄影:史东旭)

大多数时候,他沉默寡言,只有和律师、记者对话时,才会滔滔不绝,内容大多围绕一桩陈年旧案。在媒体报道中,这桩旧案常以他的名字命名,被称为“谢哲海案”。
“谢哲海案”发生在1996年5月30日。按照判决书的说法,时年25岁的谢哲海埋伏在路边,欲对隔壁村一个22岁女青年不轨,遭到反抗后恼羞成怒,用一根压水井上的铁井杆将该女子打晕,致人死亡。
2000年2月,周口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哲海无期徒刑。谢哲海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6月,河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谢哲海在监狱里服刑22年,2018年9月刑满释放。
但谢哲海坚称自己无罪。
“杀人犯”

关于26年前的那个夜晚,谢哲海讲述的版本和判决书中截然不同——那天,他在隔壁村的朋友王高生家喝酒,晚上出去还看了戏,然后回朋友家睡觉。睡着后,他被窗外人的争吵声惊醒,提议出去看看,王高生没同意,让他别去凑这个热闹。

1996年5月30日晚,太康县王大营村的村民请来戏班场戏,谢哲海也从隔壁村赶来一起凑热闹

夜更深了,他们被外面的动静再度吵醒。一出门,看到一名头上淌着血的女子被人抬进旁边一家诊所。谢哲海回忆,当时自己纯粹是围观心态,“看了一会儿就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几个警察到谢哲海家将他带走。谢哲海说自己当时并不紧张,以为只是去配合问个话,临走前还拿了个馍边走边吃。四哥谢哲河至今也还记得这个画面,他跑上前去问弟弟怎么回事,弟弟只是平静地回答:“这事,咱不知道的”。

据案卷中警方破案报告记录,案发当日,活动于附近的18位18-30岁男青年都曾被带走调查,列为怀疑对象。经过数日的侦查和审讯,公安机关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谢哲海。

谢哲海并不认这个罪名。他说自己当年在公安局,是“被打迷糊了”,才落下了认罪的口供,变成了“杀人犯”。几位兄长想过法子,甚至卖掉家中宅基地,换来2000多元钱,为弟弟去郑州请律师,却终究无力回天。

被认定为“杀人犯”后,谢哲海被关进河南商丘豫东监狱。

谢哲河记得,弟弟进监狱后,他曾收到狱方工作人员的一封信,大概意思是说:谢哲海在这里总发牢骚,睡不着觉,经常做梦,不服从领导,天天喊冤。

他不识字,只能请狱友帮忙写申诉状,但毕竟是别人代笔,表达总不够准确。再往后,他干脆硬着头皮在监狱里上课,一笔一划练习,直到能独立写出陈述自己“冤情”的信件。

服刑期间,谢哲海始终在寻找律师帮助申诉,因为没有钱,他把自己的宅基地以2000多元的价格卖掉,如今他身后的这栋房屋已是别人的家。(摄影:史东旭)

在商丘服刑的八年半期间,谢哲海每个月都往外递申诉书。2009年,他被转至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那年秋天,他收到了河南省高院的再次驳回申诉的通知。

也就是那段时间,谢哲海从家信中得知,最疼爱他的长姐因病离世。他突然意识到,活着出去或许是比申诉更重要的事。从那时起,他试着“认罪服法”、努力改造,以争取减刑。但每次减刑后,他还是继续申诉。如此往复,一共减刑了四次,共3年8个月。

直到今日,提及当年的“认罪”,谢哲海依然痛心和委屈,他说,每次签字都“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没罪”

在狱中的最后一段时间,谢哲海常常整夜不眠。有狱警问他怎么不睡觉,是太激动了吗?谢哲海说,是很激动,但也痛苦,“我和别的服刑人员不一样,别人服完刑出去心里踏实了,可以开始新生活。我不一样,我没罪”。

出狱当天,狱警把谢哲海送到大门口。走出大门一米远时,他干脆跪在监狱门口,放声大哭了半小时。

2019年春夏之交,他辗转联系上刘忠林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屈振红说,她第一次看到谢哲海寄来的判决书时,内心已经基本有了判断:这个案子肯定有问题,“第一,案子三四年才判下来;第二,此案曾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但后来也没补充新的证据。结合判决书中列出的所谓证据,都比较简单,我认为应该是一个‘证据不足且留有余地’的判决。”

后来,屈振红在谢哲海陪同下去河南省高院阅卷,得知了更多侦查细节和疑点——比如,谢哲海的几次有罪供述都发生在进看守所前,且存在反复。在警方的破案报告中,谢哲海在一次突审中交代了犯罪经过,这被警方描述为“展开强大政治攻势”后的结果。

屈振红还发现,此案中警方侦查更多靠的是多名嫌疑人的互相指认和口供推断,“就像我们玩的‘杀人游戏’一样”,“会说、有逻辑的人往往容易‘脱罪’,不会自我辩护的人就很吃亏”。除此之外,此案缺乏直接的客观证据,屈振红发现,“现场没有谢哲海的脚印、手印,凶器上也没有他的生物痕迹,就连定案的‘带血白衬衫’也根本没有找到。”

2019年8月,谢哲海收到了河南省高院驳回申诉的通知,巨大的失落再次将他笼罩。屈振红鼓励他,以她介入类似案件的经验来看,长期而反复的申诉和等待都在所难免。这注定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战斗”。

前科

外面的世界飞速运转,可谢哲海的认知还停在二十多年前。他怀念当时的社会环境——那时候他也在外地打工,但周遭人似乎更实在,不像现在,“就是金钱社会”。

几年零工打下来,他总渴望做一份长期工作。有一次,他看到一家化妆品工厂招工,报了名,进流水线试操作了三个半小时。工厂的人对他满意,告诉他,“你先干,要是干得好可以转正式”。

然而,这份短期工还是卡在了登记身份信息的环节。谢哲海记得,登记信息的人拿走了他的身份证,一刷完,便面露惊讶和难色。谢哲海感到尴尬,他坦白,“对,我是有前科的”。对方很为难,说这可不行。他故作轻松:“没事,那我就走吧。”

“一起去了三个工人,别人都留下了,就我走了。你想想,我心里是啥滋味?”谢哲海孤零零走到工厂门口,脑海里开始不断闪现出自己因案子被改变的人生,忍不住大哭起来。

2021年,谢哲海在江苏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同乡女人。女人离过婚,带着个5岁的小孩,她看上了谢哲海老实,觉得他对人好。女友能近距离感知到谢哲海的痛苦和焦虑。夜里,她总会被他“啊”的一声惊叫吓醒,梦境大都是过去在监狱里发生的事。

只有和女友的儿子在一起相处时,谢哲海才会露出难得的笑容。(摄影:史东旭)

2021年12月,正在江苏打工的谢哲海收到了法院当月23日开庭的短信和电话通知。电话那头问他人在哪,能回老家吗?谢哲海又喜又急,连忙应着“能能能,这个事情最重要”。

那天,他先请人帮忙用手机买了最快的火车票,130元;然后把消息发给之前报道此案的媒体记者,恳求大家继续关注;另一边,他忙着退掉当时在江苏租住的房子。为了尽快回去,之前给房东的1000元押金他也顾不上要了。

但谢哲海刚准备动身,法院那头传来了推迟开庭的消息。

谢哲海只能继续等待。他觉得,二十多年来,自己始终生活在暗处,而前方可能出现的“无罪判决”,或许才是能重启光明的真正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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