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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从一宗贩卖毒品案件看“依托咪酯”的前世今生



从一宗贩卖毒品案件看"依托咪酯"的前世今生




先谈案例



2023年10月,甲、乙共同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之后,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甲、乙批准逮捕。


2024年2月,受甲家属委托及律所指派,笔者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及向检察院申请阅卷,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与办案单位进行深入沟通。


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基础上,笔者向检察院提交了该案的书面法律意见。检察院基于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角度,采纳了笔者相关的法律意见,对甲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进而被认定为涉嫌贩卖毒品。那么何为“依托咪酯”?其化学成分及构成是什么?其是如何从麻醉类药物演变成现如今的禁止性精神类药物的?笔者从其“前世今生”给各位做如下简单介绍。



“依托咪酯”的前世】


依托咪酯(Etomidate),由美国强生公司旗下杨森制药公司于1964年开发。1972年,依托咪酯作为静脉麻醉药在欧洲开始使用,它是市场上第一种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首次收录“依托咪酯”、“依托咪酯注射液”,并延续至今。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医疗上主要有水剂和乳剂两种剂型。因其对呼吸和循环系统的影响较小,且无组胺释放作用,因此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依托咪酯作用时间短暂(吸食者获得的“上头”快感仅持续数分钟或十几分钟),吸食者需要大量吸食方能获得持续快感。




由于我国对于传统毒品(海洛因、冰毒、K粉等)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毒贩和瘾君子转而寻找非传统毒品作为替代品,依托咪酯因此进入毒贩和瘾君子的视野。




依托咪酯在被列为毒品前,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可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而妨害药品管理罪最高法定刑为七年,明显比贩卖毒品罪要轻。



“依托咪酯”的今生】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这意味着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禁毒办通[2023]15号】,按照1克“依托咪酯”折成0.4克海洛因毒品计算,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将按照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贩卖毒品罪,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刑如下:






结语




从毒品犯罪的危害性以及国家出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的,对于毒品是零容忍的。对于毒品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以及吸食等各个环节,国家均采取了预防以及严厉的打击措施,以彰显法律对于毒品犯罪的严厉态度和不容忍立场。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提高警惕,克制贪欲,远离毒品。毒品犯罪不仅危害了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增强对毒品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一个无毒、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声明】本文仅供禁毒普法宣传学习使用。注:本文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宝安区律工委刑事工作中心  陈可德

审稿: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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