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2289万元!“地沟油”火锅最强罚单来了!4人被判刑!
作为一个地道的四川人
火锅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美食
降温了要吃火锅
出太阳了要吃火锅
心情不好要吃火锅
心情太好也要吃火锅
。
。
。
反正就是
没有啥子事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
那就吃两顿!
但是
在外吃火锅最怕的是啥子?
是吃到“地沟油”火锅!
前段时间
我们才曝光了一餐饮企业
因使用回收油被罚1370万元
这不
还有更“夸张”的
近日
四川绵阳一火锅店
被判赔2289余万元的消息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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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呢
跟督督熊一起来看看
提炼使用“地沟油”被判赔2289余万元!
火锅店老板为节约成本,竟然从餐厨垃圾、废弃油脂中提炼出“地沟油”添加到火锅锅底之中,销售给消费者食用。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史某、梁某升、蒋某泉、赖某等犯罪嫌疑人。
近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史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
通过摸排、清查等方式,2020年12月,三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三台县潼川镇领味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火锅店厨房内烟雾弥漫,充满了刺鼻气味,厨师正在熬制“地沟油”,熬油的青年男子梁某升被当场挡获。
民警随后在火锅店厨房查获了盛满“地沟油”的脂桶3个,海水晶一袋、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一瓶,经专业技术机构抽样检验,其熬制的油脂酸价项目不符合GB1014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台县公安局随即组织警力,对该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
被警方抓获的梁某是该火锅店厨师,主要负责勾兑、回收火锅底料,受火锅店老板史某、赖某等人的安排,每天负责从餐桌上回收食用过的残余火锅汤料和餐厨垃圾,然后在厨房过滤到脂桶内,并通过三次加热获取“地沟油”。
梁某在重新兑制锅底时,红汤使用三瓢约5斤多重的“地沟油”,鸳鸯锅使用两瓢约3斤多重的“地沟油”,然后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
经鉴定,自2018年12月以来,史某等人销售含有“地沟油”的火锅锅底49837锅,涉案金额共计228.93万余元。
审判结果
▲ 2022年4月8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领味火锅店违法使用“地沟油”制作火锅底料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金额巨大,损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 史某、梁某升、蒋某泉、赖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追缴经营者史某、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真的太过分了!
我花钱来吃火锅,
底料竟是别人吃过的!
食品安全事关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种行为必须罚
!!!
2012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坚决打击“地沟油”进入食用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
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同时
也给广大食品生产者、经营者
提个醒
合法经营、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
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商家如果在逐利途中
丢掉良知、罔顾消费者安危
最终定会自食其果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们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 四川观察
采编 | W
校对 | 浩
责编 |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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