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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情报局因间谍行为被告上宪法法院

潇潇 德欧华商 2020-10-01
近日,德国媒体爆料,德国三大情报机构之一——联邦情报局(BND)竟然被外国记者告了!


这其实不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这个宪法诉讼案发生在2017年,国际无国界记者组织和几名外国记者联名起诉联邦情报局,控告联邦情报局在互联网上对国外记者和组织的“大范围”监听,损害了他们的基本权利。这一诉讼案也得到了自由权力协会(GFF)的支持。


他们认为,联邦宪法保卫局违反了德国《基本法》中第十条有关通讯隐私的规定,以及第五条有关新闻自由的规定。而这些权利在外国记者看来,也同样适用于身处国外的外国人。
 
之所以这么大张旗鼓地提出宪法诉讼,是因为记者们担心,如果任由德国联邦情报局监视监听,很多敏感事件或案件的信息提供者或者线人将不会给记者提供线索和信息,这对他们的工作会有很大影响。


其实,2017年的时候《联邦情报法》就进行过修改,当时因为该法律被揭露,与美国国家安全局有秘密合作关系。虽然,大联合政府对情报局收集数据的行为给予了法律上的肯定,但是反对者依旧认为,情报局大规模的监听、监视行为是没有依据的。
 
据悉,联邦议院在2016年10月曾通过一部间谍法,给予情报机构更多的权力,同时加强情报管控,当时就被指违宪。
 
案件从2017年到现在,一直在审理之中。从今年1月14日开始,位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会进一步进行口头审理。这一阶段,宪法法院第一审判庭要审核德国情报局在监听、监视外国人时,都有哪些权力。


一般来说,联邦宪法法院 一年之中极少进行口头审理,而且,也很少会因为一个案件而连续审理两天。但这样的常规在这个诉讼案上都被打破了,由此也可以看到,德国宪法法院对宪法诉讼的重视。
 
根据审判纲要,法官会对一些基本问题,诸如,德国国家权力在外国是否受到《基本法》的限制等进行审理。另外,也会审理有关联邦情报局大规模收集数据和与外国情报机构合作的问题。
 
自由权利协会认为,这次的审判将是联邦宪法法院20年来首次对情报局间谍行为的判决。他们希望,判决结束后可以加强通讯隐私和新闻自由方面的国际人权。
 
自由权利协会主席Ulf Buermeyer批评说,数字化让一些秘密行动有了很多不同形式的监视形式,而基本人权责备完全忽视了。所以,现在急需一种符合时代的保护形式,杜绝那些没有特定嫌疑和法官命令的情况下读取数据的行为。


Buermeyer认为,德国《基本法》中有关保护人类尊严的规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该有效的。他说,即便是在国外,也是有人权的,联邦情报机构不能自行决定是否遵守《基本法》的规定。
 
据了解,宪法法院现在仍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有最终的判决。

早在2013年的时候,德国情报局就曾被曝,对包括欧盟及北约等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人员等3300人进行监听侦察,引起轩然大波,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

【监听丑闻范围惊人】德国联邦情报局监视3300个作为“自己人”的政要和平民


小知识:德国联邦情报局、联邦宪法保卫局(隶属内政部)、联邦军事情报局(隶属国防部)并称为德国三大情报机构。1956年4月,联邦情报局在美国支持下,按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旨意和模式成立。于是,当时也被认为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在联邦德国的翻版,1990年德国统一后后就成为整个德国的情报机关。


联邦情报局现在有100多个分局,7000多员工,国外情报人员以小组形式活动。情报局下设四个司:一司是情报司,负责搜集情报和分派情报人员;二司是技术司,负责无线电监听、广播监听等;三司是调研工作司,负责整理、分析情报工作;四司是管理司,主要负责人事行政管理事务。


德国政府还曾多次控诉其他国家的间谍行为,尤其是最近对中国的指责更是荒谬,真是“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看自己。本公众号曾做过多次相关报道,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

德国情报机构再以谍战恐吓,还让不让人到中国旅游了?

新年伊始 华为再成德国热议焦点

德国媒体又双叒叕炒作中国间谍行为,德国高管经历如好莱坞间谍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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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版权属于德国《华商报》,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需与本公众号联系,并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 “德欧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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