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说理习惯必须从小培养 | 美国学校的“说理”教育
公共话语逻辑和说理不只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习惯,而习惯是需要从小培养的。一个人一旦错过了易于培养思想和话语习惯的形成期,即使后来有机会获得有关知识,也很难真正成为习惯。
说理的习惯可以如何养而成呢?不妨以美国现有的公共说理教育为例,大致说一说这方面可以借鉴的实践经验。
美国学生一般11岁进入初中一年级(相当于中国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的英文课本中都有公共说理的部分,程度和内容侧重虽有不同,但很连贯。这些内容反复出现,是因为公共说理不只是书本知识,而且更是一种有待在学生身上培养而成的公民习惯和品质。
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中,公共说理教育的准备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只是对低年龄的学生最初还没有明确提出“说理教育”的说法。例如,《加州公立学校幼儿园至十二年级阅读和语言艺术(教学)纲要》对小学五个年级的“说理”都有具体的要求。
小学一年级:“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二年级:“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说清和组织要说的意见”。三年级:“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四年级:“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的区别”。五年级:“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五年级第一次明确这是“说理评估”(expository critique)的要求。
小学五年级以后,初、高中阶段一直继续用说理评估作为一项阅读的基本要求。其中又以六年级为最关键的一年。六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在五年级的基础上有了系统的要求,一共有三项:一、判断作者结论所用论据的合适性和恰当性;二、用准确、有说服力的引述语来合理地陈述观点;三、察辨文本中缺乏论据支持的推理、谬误推论、说辞和宣传。
在具体教学中,六年级公共说理分为两个部分:一、辨析逻辑谬误;二、提防宣传。这两项都需要在实际阅读中通过感性、具体的实例,不断让学生讨论和加深印象。
要辨析的逻辑谬误有五种: 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循环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要提防的宣传手法有十种: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有的教科书中合并为“逻辑谬误”,因为“宣传”本来就是一种利用一般人逻辑思考弱点和缺陷的误导话语。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的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看法”,这是在小学四、五年级就已初步涉及的内容。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的正确性,都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
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地告诉别人,为什么所说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看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有两种辨认方式。
第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
第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
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
八年级要求复习六、七年级的“说理评估”,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
七年级和八年级读物的内容比六年级要深,分析的不当推理和谬误论述也更复杂。例如,八年级课本中已经有美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的“全是”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
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
评论再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
高中对学生的“说理评估”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高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九到十年级,“说理评估”要求是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说理是“对话”,不是“独语”。
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解。此外,还要求学生注意概说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论据(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弄清不同文本的结构、语气、读者(如学术刊物、报纸评论、政治演说的不同受众等等)。
高中第二阶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级。这个阶段的说理评估对象是“公共文本”(public documents),例如:政府的文告、政策说明、政党文宣、公共服务部门的宗旨、规章、条例、商贸和招聘信息等等。
当然,一切发表了的东西,只要议及公共话题,都是公共文本,这就涵盖了很大一部分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公共文本,就必须接受公众的说理评估。凡是印成铅字的,并不一定就在道理上说得通,这是反复进行的说理评估要告诉学生的基本道理。
在许多大学里,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公共说理都是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中小学的写作是英文课的一部分,但大学不同,大学里开设的是专门的写作课。
许多大学写作课有一学年的内容,第一学期注重于基本写作技巧,如描写、叙述、比较、说服、辩诘、评述;第二学期则完全是说理写作,称“论证与说服”或“分析与研究”。
大学生修各种课程,基本上都要写“论文”。“说理写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普遍的论述能力,不仅是专业写作,而且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说理。
在美国学校里,从高小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有一个不断持续的说理教育过程,从小学四年级算起,光必修课就有10年,可见培养说理的习惯不容易。尤其重要的是初中3年,这个时期的学生,教育可塑性最强,有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很快将学到的知识吸纳并转化成为习惯。
美国之所以能有比较高的公民素质、国民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社会理性,除了这个国家的民主传统之外,重视公民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说理的民主秩序与高素质的理性公民是相辅相成的。
文章选自徐贲《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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