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大幅提前收保费!监管发文:严格“报行合一”,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开门红”正当时
监管发文强调“平稳健康发展”
①要科学制定年度预算
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
②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万能险结算利率等,要科学、连贯
③不得大幅提前收取保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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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达成,抢2024开门红
监管发文再强调“平稳健康发展”
1. 提前完成全年业绩,险企抢先布局2024年开门红...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保险人可能又开始,“加班加点”的工作节奏,忙的不可开交...
有的人,在忙着做2024年的预算,当然,更多的人,可能在布局“开门红”,尤其是寿险公司的营销团队。
2023年上半年,在投资市场震荡,定期存款利率等持续下调背景下,叠加行业停售3.5%定价产品的预期刺激,寿险业时隔3年再度实现“双位数”的保费增长。
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人身险业务的保费增速,更是不少超过20%,详见《这半年的保险业:保费增长12.5%,抢购的人群是谁?》
从公司的角度看,有很多险企在上半年,就实现保费规模翻番,比如,信美人寿、汇丰人寿、小康人寿、君龙人寿等。
更重要的是,在这波保险产品的热销潮下,很多公司已经提早达成,2023年的全年业绩目标!
2. 开门红正当时,监管发文强调“平稳健康发展”,为何?
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选择下半年躺平,不如,提前为明年做打算,很多公司就开始提前布局2024年开门红。
从头部险企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泰康人寿三家公司,已经有相关的开门红产品,比如,鑫耀龙腾、御享金尊、康尊享世家等。
今日,“13精”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提到险企要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等,详见后文。
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早在2020年,在
在这个时间点,监管也曾发过通知,当时是强调险企“要合理规划全年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
在此之后的几年,行业的“开门红”都在逐渐淡化...
那么,这次的发文也是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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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制定年度预算
“负债质量、可持续发展”是目标
1. 不是淡化开门红,是要“优化负债质量”!
总的来说,这次的通知,应该不是要险企“淡化开门红”,更多的还是围绕从年初开始的行业“压降负债成本”为中心。
这一点,从通知的第一条要求,也能看出来,详见上图。
一是,险企要以“优化负债质量、提升发展可持续为目标”,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预算!
二是,预算要与实际结合,平衡好规模、价值、费用、利润等指标。
三是,董事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有效落实经营目标。
2. 国债利率,年内下调三次,保险产品优势仍在...
今年以来,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到MLF麻辣粉和国债利率等,都持续下调。
这一轮的降息,虽然是很多人的意料之中,但力度之大和速度之快,可能是超出大家的预期。
保险公司为压降负债成本,在传了大半年之后,也陆续都在7月底停售了3.5%定价的产品。
详见《告别3.5%!1400余款产品下架,全面复盘这次停售》
此前,业内人士普遍预计,在3.5%定价产品停售之后,保险产品的相对优势可能会减弱。
然而,最近的降息消息不断,加上资本市场的持续震荡磨底,凭借“长期锁定利率”的优势,保险还是成为不少人的投资首选。
目前,推出的2024年开门红产品,大多还是年金等储蓄型产品,可能也与此有关。
3. 切勿盲目追求规模,忽视资产端的利空...
然而,利率下行,对保险业的负债端是利好,但是,对资产端来讲也是利空!
从2023年上半年的数据看,身在同样的投资环境中,人身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已经呈下降趋势。
年化财务投资收益率,一季度为3.4%,二季度为3.27%,均低于上年同期,详见上图。
从公司的角度看,很多公司净利润也是同比下降,就是受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拖累。
比如,亏损榜TOP2的中邮人寿和渤海人寿,两家公司亏损额均超10亿,投资收益率都是同比下降。
详见《2023上半年寿险公司利润榜》。
看到这儿,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次的通知,为何强调“提升发展可持续性”?
如果,大家了解1999年那次降息潮,对行业甚至部分公司的影响,或者经历过的话,体会自然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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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万能险结算利率等,要科学、连贯
1. 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实际费用不得高于报备!
此前,在3.5%定价的产品停售后,监管严格险企费用管控要求,强调银保渠道“报行合一”。
详见《监管严控银保渠道费用!3.5%产品停售后,要求险企“报行合一”,为什么?》。
在此次的通知中,“报行合一”也被再次强调!
熟悉保险产品设计原理的大家,都知道除预定利率外,保险产品的价格或者收益高低,还与退保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参数有关。
因此,压降险企的负债成本,预定利率下调只是第一步。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让实际与精算假设相符。
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尽量的让数据都回归真实,避免“套利”环节,也避免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
这就是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在回溯分析基础上,合理确定各项精算假设,落实产品管控责任,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的关键所在。
2. 万能险结算利率等,要保持科学性、一致性!
其次,通知还提及万能险的实际结算利率,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等,要保持科学性、连贯性和一致性。
先说科学性,前文提到行业的投资收益率较过去已经有所下降,所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也是整体呈下行趋势。
2023年9月,1678款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中位数为3.5%,较2022年12月的4%,已经下降0.5个百分点。
但是,仍旧有500余款产品,结算利率大于等于4%,占比近3成,这已经远超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水平。
而且,还有很多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4.5%,比如,珠江人寿、渤海人寿、上海人寿、中韩人寿等。
这些公司中,很多已经不披露数据(原因懂的人都懂),披露的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也并不高,像渤海人寿上半年是投资亏损。
那么,这些公司的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还能这么高,合理么?
再说,连贯性和一致性。
一直关注万能险结算利率的大家,应该知道,每年年末的时候,一些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会突然高企。
毋庸置疑的是,这个时间点,正是开门红期间,结算利率好看,肯定能卖更多的保费。
但是,转过年来,结算利率马上就低了,这很容易导致消费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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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大幅提前收取保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1. 不得大幅提前收取保费,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
通知的第三条,要求险企规范销售行为,包括加强渠道和人员等的管理,规范承保管理等。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得采用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
以往,产品集中停售的时候,很多公司为了避免保费集中入账,都会先收保费,保单生效日延后次月等。
今年,很多险企提前完成全年业绩目标,采用这种方式的概率可能会更大。
此外,通知还指出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
这可能与今年银保渠道加大对保险产品的销售力度有关!
一些银行在预收保费之后,可能不会直接还转给险企,而是购买自己公司的理财产品。
但是,这种情况,客户不知情,保险公司没入账,很容易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
2.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
最后,需要险企注意的是,针对上述内容,监管将加强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力度。
重点查处,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截留挪用保费资金、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
虚列费用的问题,很多《处罚》中都有,挪用保费资金的问题,可以详见《“中植系”兑付风波,横琴人寿发声明,大家该关注的是什么?》。
针对问题集中的公司、渠道,监管还将开展专项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而且,还会严肃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行业通报。
至此,大家不难发现,此次通知的四条要求都是针对一些容易导致销售纠纷,引发经营风险的问题。
这就是为何前文我们说,这次的通知与其说是淡化开门红,更多的是规范险企销售,优化负债质量。
从而,更好的为明年行业的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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