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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工会加强特殊工时制监督机制出台


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南沙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用人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制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人社部门与工会的联动作用,强化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用人单位的监督,建立全国首个工会加强特殊工时制监督机制。



据悉,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特殊工时制具体适用对象可参见《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有关规定。


《通知》提出,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制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做好特殊工时的申报,依法组织行政检查。南沙区总工会聘请工会会员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指导各镇街总工会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小组;各镇街总工会负责对辖内用人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制的日常监督,定期抽查企业有关情况,发现用人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制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依法对用人单位提出法律监督意见。


同时,各镇街总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执行特殊工时制时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及时报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书,并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并在三十日内将改正情况告知区总工会。


按照《通知》要求,南沙区人社局每年联合区总工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开展情况,同时将区总工会监督情况纳入用人单位再次申报特殊工时制审批的重要参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实现统一行动。


据悉,南沙区实行特殊工时制企业约有300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上述企业职工如发现企业在执行特殊工时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如职工认为其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有关证据资料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向各镇街总工会申请工会法律援助。


来源:南方工报
通讯员:周薇 黄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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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兰兵
校对:白灵
审核:张任青子
审发:李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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