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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延长10天、产假延长60天,又一地放大招!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现有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同时,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备受关注的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将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


根据《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与此同时,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全国已经有15个省已经公布了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山西、黑龙江以及安徽等8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海南、宁夏、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育儿假



江西、四川和贵州均规定,子女3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


黑龙江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山西规定的每年育儿假天数更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其中,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江苏和吉林两省尽管在条例中提及了育儿假,但并没有列出详细的实施办法。



婚假



多地没有做出调整。江西增加婚假15天(达到18天),安徽是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产假



江西明确规定,产假增加30天(达到188天),男性陪产假增加15天(共30天)。


江苏对产假和陪产假有了一些调整,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


吉林对产假和陪产假天数不做具体规定,仅明确“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支持三孩



黑龙江明确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实施育儿补贴,并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国家实施三孩政策后,

新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不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8年修订)

尚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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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工人日报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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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兰兵
审核:李冠杰
审发:张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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