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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3000元!广东这项补贴有变动!抓紧领!



注意了!

各位职工朋友们关心的

高达3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政策有新变化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粤府办【2023】13号)


其中提出

支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

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和基层就业补贴

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截图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结合广东人社答复网友咨询的内容

我们确认以下两点信息


珠三角地区于粤府办【2023】13号文生效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基层就业补贴停止实施之日前已符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条件的珠三角地区毕业生,仍可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的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

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


那么问题来了8月刚好符合条件的职工还能继续申请吗? 如果离职了呢?……

接下来我们以 广州 为例

对部分基层就业补贴

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


政策调整之后

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例如:小A同学2022年7月毕业,2023年3月13日到一家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在2023年8月时已按规定缴纳了6个月社保,此时小A同学可以在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提出补贴申请。


除了上述条件外

具体申请补贴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滑动查看)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3.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5.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6.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7. 毕业2年内:指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的特定时间段。


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

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以个人身份登录

搜索框搜索“基层就业补贴”

点击“基层就业补贴申领”

在弹框中选择单位所属市、区(街)

点击弹框中右下角“在线办理”



在原单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须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1年内提出申请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但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时

已经超过毕业2年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须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例如:A同学毕业了1年10个月后就业了,且缴纳了6个月的社保,此时A同学虽已超过毕业2年的期限,但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提出申请。


点我查看更多→


具体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

1

申请人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

当地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发布平台;

3

拨打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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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职工朋友们
抓紧申领!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广州人社等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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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郑悦真
校对:段松连
审核:李冠杰
审发:张任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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