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视点 | 孙洁:触摸数字鸿沟研究前沿
概念“寻踪”
2020年,“数字鸿沟”概念诞生25年。1995年,“数字鸿沟”一词开始被美国多家报刊使用。1999年,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发表《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报告,“数字鸿沟”获得数据支持。“数字鸿沟”概念出现前,知识鸿沟(Tichenor等,1970)、信息不平等(Schiller,1981,1996)等术语,亦被用来描述信息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现象。自诞生伊始,数字鸿沟概念定义便处于争论、误解状态(Compaine,2001;Gunkel,2003)。其中,数字鸿沟最常见定义为:可访问和使用数字媒体之人,与无法接触数字媒体者之间的鸿沟。最开始,“接入”(access)一词造成的鸿沟是研究重点,后转而强调“使用”(use)一词产生的数字鸿沟问题(Dijk,2020)。
当接入、使用分别造成的第一、二道数字鸿沟问题得到缓解,使用后果不平等带来的第三道数字鸿沟将成为数字鸿沟研究的下一热点(请查阅本期第二篇伏羲视点《把脉三道数据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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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特征及联系不同会造成不同的数字鸿沟问题。研究主体角度,Norris(2001)区分了全球数字鸿沟、社会鸿沟和民主鸿沟。主体特征角度,研究问题包括个体间的数字鸿沟(Chipeva等,2018)、老年人数字鸿沟(Delello,2017;Lee ,2019)、性别数字鸿沟(Singh,2017)、企业间数字鸿沟(Millán等,2019)、区域数字鸿沟(Monedero等,2019)、全球数字鸿沟(Cruz-Jesus等,2019)。技术角度,Ayinla等(2019)研究了技术使用造成的数字鸿沟。而人们与互联网“如何”(接入、技能、使用)联系所产生的数字鸿沟问题,不仅贯穿上述所有研究,亦标志着数字鸿沟研究历史的重要分水岭。
前沿热点
数字鸿沟发展历程表明,数字鸿沟导致的不公平问题正从接入、使用互联网方式(第一、二道数字鸿沟),过渡至如今的第三道数字鸿沟,即我们如何将有价值的信息重新投入社会领域,以改善生活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数字鸿沟定义一开始便存在使用混乱问题。数字鸿沟最初定义强调接入、使用IT技术(信通技术,主要是互联网)方面的不平等(Castells,2002)。目前虽已有大量研究成果产生,但数字鸿沟类型(技能、使用、结果)决定因素等方面所使用的术语仍缺乏一致性。学者们常以不同术语指代相同概念,且通常缺乏理论依据(Van Deursen等,2017)。因此,全面概述、梳理互联网技能、使用和结果的决定因素,将有助于确定未来研究方向。它将为数字鸿沟理论体系建立提供框架,助力决策者精准锁定落后群体,制定更加精准的政策,使人们更加平等地使用互联网,最终改善社会不平等。
目前,数字鸿沟问题主要集中于影响因素上。第一道数字鸿沟相关研究表明,互联网物理接入在具有不同人口特征的个人中分布不均,如年龄、性别、社会经济地位、种族和地理位置(Helsper,2010;Mossberger等,2003)。上述某些因素亦影响第二道数字鸿沟——年龄、教育水平、就业亦在技能和使用鸿沟中造成很大程度差异(Groselj,2014)。对整个社会而言,接入、使用数字技术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数字技术使用可为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增长、帮助弱势群体进入世界市场、低价普及远程学习、改善权力中心、巩固民主体制等,带来新的发展机会。甚至可利用数字技术,使最贫穷国家绕过诸多发展阻碍。
但同时,数字技术使用后果不平等会产生第三道数字鸿沟。最近,学者们逐渐将研究焦点转至第三道数字鸿沟。有学者区分通过互联网使用资本化获取利益所需要的因素,探索影响互联网使用结果的决定因素。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的不同结果是不同数字鸿沟产生的决定因素(Van Deursen等,2017)。另有研究发现,数字资本可成为探索数字不平等多维性、解决相关数字鸿沟的重要工具(Ragnedda,2017)。识别、量化数字资本对理解个人数字资本水平如何影响(扩大、缩小)数字不平等、降低社会等不公,发挥了重要作用(Ragnedda,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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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随着全球互联网普及率提升,互联网物理接入及技能使用不平等问题将得到解决;互联网使用后果不平等(第三道数字鸿沟)及其影响因素将会成为数字鸿沟研究重点。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前所未有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这些技术手段为打破分配不公提供了新的可能。
注:1、如需转载请移步后台留言,转载请注明来源并附上原文链接;2、文中参考文献请详见本期第二篇伏羲视点《把脉三道数据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