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假副部级干部
卢恩光(资料图)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经营多家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抗组织审查。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卢恩光价值观念严重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选人用人制度,破坏了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卢恩光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违规获得的荣誉称号;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恩光简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卢恩光,男,汉族,山东阳谷人,中共党员,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称,一级警监警衔。
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先后任山东省阳谷县高庙王乡中学民办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副校长、科仪厂厂长,乡党委副书记兼方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省阳谷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1年3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任华夏文化出版集团筹备组副组长、华夏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挂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先后任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巡视员兼副局长。
2009年5月至2015年11月先后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副主任兼人事警务局局长。
2015年11月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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