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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送餐撞垃圾堆身亡,道路管理人被判担责五成赔偿58万

互联杂谈14 2019-05-12


原标题:外卖员送餐撞垃圾堆身亡,道路管理人被判担责五成赔偿58万

北青报微博10月15日报道,刘某是某外卖平台的送餐员,在一次骑电动车送餐过程中,由于凌晨光线不好,且车速过快,撞到了路边的一堆建筑垃圾上,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后刘某的父母将该路段的产权人和施工方诉至法院。


刘某父母诉称,自己一家原本家庭美满,此次事故造成刘某死亡的后果,给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痛苦,刘某作为家中次子,也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力之一,他的死亡给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及经济压力。


被告一该路段的产权人称,该路段的工程已承包给被告二施工方,且刘某发生事故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没有佩戴头盔,系其不遵守交通法规所致,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二施工方则称该路段在事发时已竣工验收且已完成了交付工作,因此亦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因公共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妨碍到刘某通行,因无法确定实际堆放人,故应该由涉案道路的管理养护部门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被告一作为该路段的产权人,对该路段有养护管理义务,故应该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涉案道路已经通过竣工验收,道路已经通车,原告方要求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综合考虑事故中刘某的违法行为及现场道路通行状况,确定由刘某承担50%的责任,被告产权人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道路产权人赔偿刘某的父母58万余元。


在这里,法官也提醒各位外卖小哥,工作虽忙,但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头盔,同时控制车速,注意行人和障碍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亲人留下无穷的伤痛。


互联杂谈后记:

既然承担了公共服务,就必须尽到相应的义务,谁有过错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判决,才能让所有人更关注自己的义务,没有过错,不会承担责任,自然后果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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