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是怎么平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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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除四害讲卫生的指示》。提出要在10年或更短一些的时间内,完成消灭苍蝇、蚊子、老鼠、麻雀的任务。
随着社会生活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四害”名单也在更迭。麻雀退出“四害”名单的过程,更是体现出人们对自然界平衡关系的逐步认知。那么麻雀是怎么得到“平反”的呢?
“除四害”运动中,北京开展过多次全市范围内的突击围剿麻雀战役。
1958年4月19日至21日,北京集中围剿麻雀,专门成立了首都突击围剿麻雀总指挥部,并发布了全面围剿麻雀的战斗计划。作战方法包括施放毒饵、火枪伏击、夜间掏堵等。
当时把麻雀定义为“害鸟”,主要是因为麻雀“与人争粮”。但一些科学家认为,麻雀的利害要长远看。
北京日报曾发表文章《关于鸟兽的益害问题》。文中提出,一种鸟兽对于人类是有益还是有害,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绝对化,并引用罗泽洵、郑作新在《文汇报》上发表的《关于鸟兽益害问题的商榷》一文中的论述,“就麻雀而言,对农作物为害虽大,但它在繁殖期中主要吃虫,冬寒季节还兼吃杂草种子,因而还有一定的益处。”
科学家们的意见引起了党中央的重视。1960年4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特地对麻雀问题作了说明,“麻雀已经打得差不多了,粮食逐年增产了,麻雀对于粮食生产的危害已经大大减轻;同时,林木果树的面积大大发展了,麻雀是林木果树害虫的‘天敌’,因此,以后不要再打麻雀了,纲要所说的除四害中,应当把麻雀改为臭虫。”
大会批准了谭震林的报告,通过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将此前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条关于“除四害”的条文修改为:“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臭虫、苍蝇和蚊子。”
上世纪70年代末,由于蟑螂逐渐成为主要的家庭害虫,“臭虫、蟑螂”被并列为四害之一;之后,臭虫的危害逐渐减少,在“四害”中,臭虫彻底被蟑螂取代。
直至今日,“除四害”仍是北京市的重要卫生活动,市爱卫会每年都会定期组织集中灭蟑、灭鼠。(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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