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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被冤枉?他也无权发布

互联杂谈14 2020-02-17


来源:不明飞行兔  作者:🐰

某微博署名为「王王王立铭」、简介自称为浙江大学教授&科学作家的微博账号,抛出一则微博,质疑中国国家疾控中心的科学家「是否为了发论文,对数据秘不外宣」,「选择在英文杂志发表这种对于中国疾病防控至关重要的数据」,「比公众早三个星期知道了病毒人传人的确凿信息,你们有没有做到你们该做的事情」。


舆论的矛头也逐渐嬗变成对国家疾控中心主任高福院士和他的同事们的人身攻击。

其实:高院士和疾控中心不仅被冤枉,而且是被冤得最惨的那一种,以高福院士为首的中国国家疾控中心的科学家,是 100% 被冤枉的。

一、疾控中心如果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是违法

中国国家疾控中心,是科研单位 + 事业单位 + 公益机构。它的权力,受到法律明确的限制。



各级 CDC 的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请冤枉、构陷疾控科学家的人好好读一读上面的汉字语文。各级 CDC 的职责是:规划……收集……分析……预测……调查……评价……鉴定……普及……培训……研究……咨询……

这些词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疾控中心就是一个科研机构+公益机构+政策咨询机构,它不是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

除了上面列举的这些中心谓词以外,还有一个「报告」的职责。这个「报告」,是报告给 CDC 所属的政府有关部门——即卫健委,而不是报告给公众,不是报告给你。对公众的公文用词,不是「报告」,而是「公布」。

那么,疫情信息怎样向社会公众公布?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都白纸黑字写得非常清楚:

第一步,CDC 向政府打报告;


第二步,政府向社会公布。


所以,CDC 依法根本没有权力向社会直接发布信息,发布就是违法!

自称为高福院士的学生在豆瓣上表示,CDC 真正的上报时间,是在 12 月



如果所有信息属实,那么回答了昨天《科技部: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问题,科学家做了该做的事情,有成果,发了论文,且也上报了。


那么获得信息者,即便无法立刻做出封城的决定,甚至有保留的公布一些数字,大家也都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还要强调人传人风险很低?


至于万家宴,没权发布疫情,难道还无权停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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