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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三孩家庭注意了!公积金政策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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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具体内容
赣市公积金字〔2022〕13号
关于提高依法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缴存单位、缴存人,机关各科室、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对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贷款优惠政策的相关要求,支持依法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提高依法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且在2021年5月31日(不含)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并领取《生育登记回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孩认定条件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二、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依法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在其他县(市)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在其他县(市)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2.贷款可贷额度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所在地规定的依法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三、申请材料
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增加《生育登记回执》和《出生医学证明》。四、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8月24日
来源:赣州公积金
监制:叶东兴 审核:刘家煌
责编:欧阳海媛 编辑:刘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