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地人事任免
安顺市人民政府
关于辜贤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府任〔2021〕1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辜贤刚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青岛联络处主任职务;
管建光同志任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程静同志正式任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起计算;
卢海英同志正式任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0年4月起计算;
王军民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张建平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吴为、杨俊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黄峰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开运同志不再担任普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贵州普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潘登岭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黄浩洋同志不再担任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2021年7月14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张泽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58号
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泽尧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龙义禹同志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县长级),不再担任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伯芝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珊珊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龙运俊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美刚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博览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彭英富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付显康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荆涛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57号
州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荆涛同志任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推荐杨远刚、王力同志任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董事;
建议郭苏明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石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56号
州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石虎同志任黔东南州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推荐邓德标同志任黔东南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董事;
推荐李永恒同志任黔东南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董事;
推荐陈美胜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董事。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喻辉 胡蓉
统筹:王迟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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