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孔德勇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孔德勇利用工作便利,多次违规使用安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2022年11月,孔德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贞丰县能源局工作员张登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5月至12月,张登廷在担任贞丰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工作员、煤矿驻矿安监员期间,多次违规接受所驻煤矿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张登廷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9月,张登廷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3.普安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仲裁院原院长张勇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张勇在担任普安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仲裁院院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张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兴仁市粮食局直属仓库董事、副主任熊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熊刚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五粮液酒、茅台迎宾酒等礼品和现金。熊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熊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黔西南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原晴隆分公司经理袁运国公款旅游问题。袁运国在担任黔西南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经理期间,先后两次在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到九寨沟、拉萨市、乌鲁木齐市旅游,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袁运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袁运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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