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原常务副州长刘珍瑜被提起公诉!前任女州长刚落马,他紧跟被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9日消息,日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原常委、州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州长刘珍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珍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刘珍瑜出生于1970年8月,湖南省石门县人,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参加工作。
刘珍瑜曾长期在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工作,历任:秘书处副处长,综合调研处副处长、处长,联络交往处处长,经济处处长,副主任等职。
2014年4月,刘珍瑜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6年后,2020年4月,他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副州长。
今年3月31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刘珍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22日,刘珍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他被“双开”的通报中提到:经查,刘珍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权纳贿,滥权妄为,政绩观偏差,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自恃手段高明,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生活作风不检点;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珍瑜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湘西自治州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天眼新闻注意到,就在刘珍瑜被查前一个多月,今年2月19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湘西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原州长,现任省政协常委、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龙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龙晓华与刘珍瑜曾共事多年。
公开简历显示,龙晓华出生于1963年12月,1981年8月参加工作。她曾于2016年12月任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2017年1月任州长。2022年12月不再担任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后卸任州长。
今年1月,龙晓华赴任湖南省政协。一个月后官宣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