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鹏 | 北京大学藏竹书《周训》的结构及文体特色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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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林志鵬,武漢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爲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興趣爲戰國秦漢簡帛文獻與學術史,已出版專著《宋钘學派遺著考論》和《戰國諸子評述輯證》,在相關領域發表論文六十餘篇。
一、竹書的形制及抄寫情況
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於2009年入藏,存3346段完、殘簡(完簡約1600枚)。從一枚數術簡寫著“孝景元年”,配合竹書字體特色,整理者推測這批簡的抄寫年代主要在武帝後期。[1]此篇的整理者韓巍更進一步指出,《周訓》的隸書結體寬矮,用筆帶有明顯的隸意,屬於較成熟的漢隸,但比起宣帝時的八角廊漢簡仍顯得較爲古樸,其書體在北大漢簡中應該是年代較晚的一種,估計抄寫年代在武帝、昭帝之間。[2]
《周訓》現存211枚簡(含殘簡5枚),完簡長30.2—30.5釐米,三道編繩,容24—28字(以24字爲多)。全篇分14章,章首有圓形墨點作爲提示符號,章末未寫滿字的簡刻意留白,作爲區隔,形式整齊。[3]除分章符號外,在簡198尚有一處勾識符號。[4]
在《周訓》末簡正文下有計字尾題“大凡六千”,表示《周訓》全篇約有六千字。若以每簡寫滿24字計,全篇當有竹簡250枚,但《周訓》現存211枚簡,約五千餘字,整理者據此認爲約有四十餘枚簡、近千字内容已經散失。[5]不過,陳劍將本篇竹書的“小章”群重新編入篇末“歲終享賀之日”章,並指出現存全篇簡文結構清晰、首尾完整,難以容納近千字的殘缺内容,他推測原書或有大量另成獨立單元的章節,但本篇竹書没有抄録,所以産生“計字尾題”和實際字數的差距。[6]鵬按,從其他有計字尾題的出土簡帛古書情況來看,書手的統計一般較精確,如馬王堆帛書《老子》“德三千四一”、“道二千四百廿六”;銀雀山漢簡《孫子兵法·吴問》“二百四十一”、《軍爭》“四百六十五”等,數字與實際文本相去無幾,不似《周訓》相差近千字。陳夢家在討論武威漢簡《儀禮》時曾指出,簡本實際字數與“計字尾題”有出入,可能緣於“鈔本所録的字數,是早先所有而相承下來的”,[7]《周訓》疑亦存在這類狀況。[8]
竹書的篇題位於簡3背上端,原書“周馴”二字,“馴”通爲“訓”,二字在馴服、教誨的意義上亦有關聯。整理者已指出《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道家書目明載“《周訓》十四篇”,篇章數與竹書相合。[9]作爲古書的内容單元,“篇”、“章”時可混用,並無嚴格區别。[10]寧鎮疆在研究《老子》古本之分章時曾指出,“篇”是較大的文本單位,“句”是最小的意義單位,“章”則介於二者之間。《論衡·正説》云:“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數以連章,章有體以成篇,篇則章、句之大者。”篇、章、句的劃分有時是相對而言的,如《論語·爲政》“君子不器”一句,意義完足,便以一句爲一章;又如同書《鄉黨》記孔子平日容貌言行,朱熹《集注》謂:“舊説凡一章,今分爲十七節。”[11]再如《戰國策》中所謂“章”爲了適應敘事的完整性,往往篇幅較長,達到一般所謂“篇”的規模。[12]
至於有些學者如程少軒提出質疑,認爲這篇竹書反映的是儒家的王道、治國的理想,部分内容又涉及“賞罰”之術,跟《漢志》中歸入道家的《周訓》疑非一書,[13]但韓巍已明確指出,戰國晚期到西漢初年所謂“道家”,尤其黄老一派,已大量吸收了儒、法之思想,《周訓》即屬此派之著作。[14]
二、《周訓》篇章結構梳理——
兼説纂者之國别
《周訓》全篇以月份依序安排,由“正月”至“十二月”、“閏月”、“歲終享賀之日”共十四章組成。每章前後有一段格套,開頭例稱:“維王某月更旦之日,共太子朝,周昭文公自身貳(敕)之,[15]用兹念也。”下即引出古代王侯故事及訓誡之辭。章末則説:“已教大子用兹念,斯乃授之書,而自身囑之曰:汝勉毋忘某月更旦之訓。”前後所稱“更旦”指每月初一。章末“用兹念”,整理者將之斷開,此從陳劍説把此句與“已教太子”連讀。[16]章首、章末“用兹念”疑讀作“用兹諗”。《詩·小雅·四牡》“是用作歌,將母來諗”,《左傳》閔公二年“昔辛伯諗周桓公”,“諗”即以言語訓誡之意。
施訓的周昭文公是戰國中晚期東西周分裂後的東周國君,受訓的共太子在歷史上是西周武公的太子,[17]但在《周訓》中卻作爲東周昭文公的繼承人,而且簡文反映出的“周”同時領有洛陽(成周)、鄏邑(王城),可見在作者的敘述中,周並没有分裂。這兩點明顯與史實不合,韓巍敏鋭地指出,“此書實爲後人依託周昭文公與共太子事蹟而編成的一部諸子類著作”,具有黄老道家好“依託”的特點。竹書所用歷史人物和故事不過是作爲鋪陳學説主張的例證,其態度不是要記録史事,而是有濃厚的“以史爲鑑”的道德訓誡目的,所以各章所述史事,往往也與史實不合,多數不能視爲客觀的史料來利用。[18]作者把東、西周説成一國,其背後或許有維繫周室天下的完整,即一種復古的大一統觀念存焉。
韓巍提出竹書的對話者周昭文公和共太子具有依託的性質,由這一點他進一步推測《周訓》或許是周昭文公的臣下、門客或其後學所編。[19]按,竹書將周昭文公和共太子説成父子關係,又合東、西周爲一,[20]應當有一定時空距離之隔閡,才可能産生這類依託或錯誤,在東、西周統轄的地理和時間範圍内,能否産生像《周訓》這類文獻,不無可疑(關於竹書編纂者國别,詳見下文討論)。
在分析《周訓》的篇章結構時,韓巍借用考古學地層堆積的概念,將全篇劃分爲四個層次:
第一層:“正月”章至“十二月”章
第二層:“閏月”章
第三層:“小章群”
第四層:“歲終享賀之日”章
他推測《周訓》最初形成的文本是“正月”到“十二月”章,其後增加“閏月”章。在其後,有一些與本篇主題(古代明君對後嗣的訓誡)相關的較短的章節被陸續編撰出來,這些“小章”没有章首、尾的套語,形式較特别。韓巍認爲這些“小章群”或許是在《周訓》流傳過程中逐漸增補進去的。最後在“小章群”的基礎上形成“歲終”章。他認爲《周訓》爲我們展示了一個古書文本“層累形成”的過程。[21]
韓巍的“分層”説對於探究竹書的形成頗有助益,但其對於“小章群”與“歲終”章的梳理卻存在一些問題。陳劍針對“小章群”作了重新編排,他指出這些“小章”應置於“歲終享賀之日”章中,其調整後的簡序如下:[22]
● 簡206至簡207+簡179:言堯廢丹朱並作書訓誡。簡207及179連讀作“子而(如)能慈仁,則以代其身”,前後文以“仁、身、親、人”爲韻。
● 簡180至簡182:述舜放逐商均並作書訓誡。
● 簡183:記禹訓啓。鵬按,此段没有殘損,但内容十分簡略,僅存“丹朱、商均行義弗好,寡德少禮,是以不得爲堯、舜嗣”二十字,蓋重申前二節之訓誡,估計禹訓啓的言辭不會如此簡略,頗疑抄録時已省簡。前文提及本篇“計字尾題”和實際字數之落差,部分原因可能緣於“六王五伯”之訓辭被省略。
● 簡184至簡186:述商湯訓太甲。
● 簡187至簡188:記周文王訓武王。
● 簡189:記周武王訓成王。僅存24字,由六個四字句組成,有韻,當從一大段武王對成王的訓辭中摘出。鵬按,此二節對周文王、武王、成王分别稱“昌”、“發”、“誦”,若編者爲周人,似不會如此無禮,直稱先王之名諱,[23]這也側面説明《周訓》的編者可能是東、西周之外的學者。
● 簡190至簡193:述秦穆公訓其後嗣。
● 簡194至簡198:述越王句踐訓其後嗣。
● (前殘)簡201至簡204:當爲“五伯”之一的訓辭,主名不詳。鵬按,整理者和陳劍認爲竹書的“五伯”除現存簡文所見秦穆公、齊桓公、越王句踐外,應當還有晉文公和吴王闔廬,但這節引《詩·大雅·板》“懷德惟寧,宗子維城”,簡文前已引及,見“四月”章,乃述楚昭王事。戰國及漢代學者提及“五伯”多包括楚莊王,[24]而現存傳世與出土楚語類文獻,莊王也是經常出現的人物,[25]所以不排除本篇藉著重覆引用“懷德惟寧”,將二位楚王聯繫在一起。
● (前殘)簡216:僅存章末“憂”字,其下爲大段空白。本段亦記五伯之一的訓辭,主名不詳。
● 簡199至簡200+簡208至簡209:述齊桓公之訓。簡200及簡208可連讀爲“唯毋不道,則人爲之輔”。
依照陳劍的重編方案,前面兩節堯、舜的訓辭均有“於是爲篇曰”作爲承接句(“爲”訓爲作,“篇”指其下引述的訓典),兩部分編在相鄰章節,十分妥當,這也側面説明其後禹、湯、文、武之訓有大幅的删減,原本應該都有這句承接語,而後面“五伯”訓辭,秦穆、越王句踐、齊桓都有“身敕其嗣曰”的引導套句,“六王”部分的形式應該也是整齊的。
通過上面的梳理,可以看出這些小章亦有固定的套語,應出於編者的刻意經營,這部分當非韓巍所説“逐漸增補進去的”,而是本來就作爲完整部分放在末章,逐一藉周昭文公之口陳述六王五伯之訓。
“六王”據簡文所述是堯、舜、禹、湯、周文王、武王。至於“五伯”,現存簡文可以確定的有秦穆公、越王句踐和齊桓公,其他二伯據前文討論,可能包括晉文公、楚莊王和吴王闔廬。鵬按,“五月”章引句踐語“勉毋效其(指闔廬)置夫差也”,又描述闔廬之墓爲人盜掘之慘況,可見作者在談到傳嗣時,以闔廬作爲反面教材,篇末述五伯之訓,似乎没有理由再引出他的訓語,所以筆者認爲竹書所稱“五伯”疑指“齊桓、晉文、秦穆、楚莊、越王句踐”,此一名單與西漢王褒《四子講德論》所列相同。[26]
值得留意的是,簡198文字結束後有全篇唯一的勾識符號,而此簡正是句踐之訓的結尾,若按照上述“齊桓、晉文、秦穆、楚莊、越王句踐”五伯之次第,似乎本篇“六王五伯”部分當以句踐之訓殿後,但從陳劍復原的簡序來看,最後所述卻是齊桓之訓,所以這個勾識落在簡198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周訓》原本按照時代先後安排六王、五伯,但傳鈔過程中産生錯亂,五伯部分没有嚴格按照時序抄録,但書手仍沿襲了作爲段落標誌的勾識;二是簡文原本“五伯”部分未如“六王”按時序排列(本篇“一月”至“十二月”章亦未按時序),傳習者看到前面“五月”章和此處重複提及闔廬墓爲人所發事,認爲這是全篇訓誡的重點,所以留下此一校讀符號。
下面將《周訓》所涉史事及章旨作一簡表,作爲分析全篇結構的基礎:
章别 | 稱述聖王訓語或史事 | 章旨 |
正月 | 無 | 爲君之道(慎賞罰、謹言聽諫等) |
二月 | 湯儆太甲;禹敕啓(僅有訓辭) | 儲君之教(好善、惠民) |
三月 | 周文王問閎夭而立武王 | 置嗣原則(尚賢) |
四月 | 楚昭王復國[27] | 懷德 |
五月 | 越王句踐以城旦發闔廬墓事戒世子 | 不善勿爲 |
六月 | 晉獻公立嗣之失及晉文公之逞志 | 慈孝、尊仁貴信 |
七月 | 秦穆公赦野人食其馬,野人報恩 | 務惠於庶人 |
八月 | 晉文公伐曹得金匱之書,問咎犯 | 貴善言、多聞以鑑戒 |
九月 | 晉趙盾賜食桑下餓人,餓人報恩 | 務愛士 |
十月 | 魏文侯廢孺子頎而立子擊 | 貴賢 |
十一月 | 秦獻公欲止殉葬之俗,廢仲敬子 | 惠民、立賢 |
十二月 | 周成王不信誣言;齊桓公不念舊惡 | 寬衆、惠民、立信、用賢、聽諫 |
閏月 | 趙簡子廢伯魯而立襄子無卹 | 好學而貴善言 |
歲終 | 六王五伯(多爲對儲君之訓辭) | 勉德以待天福 |
全篇一至十二章按月排列,加上“閏月”、“歲終”二章,共計十四個内容單元,正與《漢志》道家“《周訓》十四篇”相合。從上表可知二月、三月、六月、十月、十一月、閏月、歲終等七章藉著前人立嗣的故事,强調君王挑選後繼者要秉持尚賢的原則,而全篇的文眼落在第四章“懷德”二字。簡文特别强調立嗣的重要,這與傳世文獻常提到的“無易樹子”[28](立嗣後不得擅易世子)都反映出東周時期各國統治階層繼承紛爭不斷的背景,韓巍更指出:“西漢早期郡國並行,諸侯國占據半壁江山,其國内因繼承問題引發的危機仍然史不絶書,與戰國時期相似的歷史條件使《周馴》這類讀物仍有一定市場。”[29]
至於“懷德”、“明德”,這是東周時期流行的貴族教材,如訓典、故志、國語等類文獻的基本功能。[30]《周訓》“四月”章中講述吴人攻入郢都,楚昭王出逃,但因昭王得民心而復國的故事,其後引《大雅·板》“懷德維寧”,並强調“人君其胡可以毋務懷德”。在“歲終”章可能是記楚莊王之訓的一節(簡201—204),再引“懷德維寧,宗子維城”,並説:“汝已爲城,而無有懷德,則城必有隙。唯毋有隙,其壞也必矣”精鍊地點出宗法、封建制度不過像築城的磚塊,城牆可以堆疊得很高,但在上位者如果没有“德”,這堵牆就像是没有用軟泥黏牢般,一遇外力,必定崩塌。
“四月”章昭王復國的故事應該是從當時流行的楚國語類文獻摘抄、改編的,這章雖然不在篇首,但在結構上占據關鍵地位。此前“正月”、“二月”、“三月”章依序講爲君之道、儲君之教及君位繼承的原則,層層遞進,可看出編纂者刻意經營的苦心,而非隨意地摘抄改編。前三章可視爲《周訓》的總論。
《周訓》首次引東周時期故事出現在第四章,且此章稱楚昭王,省去標示國别的“楚”字,徑稱“昭王”,而後面幾章講到東周列國諸侯,首次出現都帶國名,如六月章稱“晉獻公”、七月章稱“秦穆公”等皆是如此,唯獨第四章講楚昭王復國,稱“昔吴攻郢,昭王垂泣以辭其民”,以此與上博竹書國語類文獻相況,[31]就可以知道這是楚人在記載本國舊史,所以稱楚先王省略國名,但對其他國家的君王則無此例。
楚昭王時遭吴人入郢之國難,昭王能復國,雖有秦之奥援,但在楚人看來,其關鍵在於“懷德”,這是支撑《周訓》全篇的觀念。從上博竹書中一些記昭王的語類文獻來看,戰國時期以昭王爲題材的故事在楚地廣爲流傳,而《周訓》講東周故事首舉昭王復國,當非偶然現象,結合前文所揭楚王稱謂的情況,可以推論竹書可能經過楚國學者之編纂。
這篇竹書刻意經營的痕跡不少,如“五月”章講“不善勿爲”舉闔廬墓被盜事,正呼應“四月”章的“懷德”説,並進一步從反面立論。“六月”至“八月”三章在史事上有所聯繫,“六月”章言晉獻置嗣之失及重耳之立,“七月”章提及晉惠公、秦穆公韓原之戰,“八月”章更言晉文公有多聞鑑戒之明(並舉曹君作爲反面對照)。“九月”至“十一月”章之主題爲惠民、貴賢,到“十二月”章舉成王不信讒言、齊桓公不念舊惡,爲世子陳述爲君之道,又呼應“正月”章。整理者指出,“正月”章用十二個“爲人君者,不可以如何”的排比句式講人君之道,[32]十二月章則有四個“不可以”:“俟國者,不可以不寬”;“有土地者,不可以不惠”;“君百姓者,不可以不信”;“守宗廟者,不可以信讒”,這些論述綱舉目張,除了有總結的作用外,在形式上也與“正月”章呼應。[33]
從“正月”到“十二月”各章刻意安排、首尾一貫的情況來看,如同韓巍所言,這部分可能是作爲一個整體來傳抄的,“閏月”章、“歲終享賀之日”章或許是後來疊加的部分。尤其“歲終”章中講越王句踐以闔廬墓被盜之事訓其世子,與“五月”章重複,也側面説明“正月到十二月”章和末章“六王五伯”部分很可能原本是兩個獨立的文本,它們加入《周訓》有早晚不同的層次。
三、 《周訓》的文體特色:
“訓”與“抄撮”的交疊
《周訓》既自題爲“訓”,似乎屬於莊重的《尚書》類文獻,但韓巍已明白點出《周訓》作爲黄老道家的著作,存在大量依託的成分,這又與一般《書》類文獻有别。[34]
《國語·楚語上》載申叔時提及教育太子的九種教材,其中有“教之語,使明其德”;“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這三種都是東周時期貴族階層的歷史教材,進一步歸納即“書”和“語”兩類。
“書”依前引《楚語》之説可大别爲“故志”和“訓典”,二者的作用都是以歷史故事借鑒成敗,據韋昭之説,其區别標準爲:記五帝傳説者,屬於“訓典”;講夏、商、西周三代故事者,歸入“故志”。[35]至於“語”所記述的史事時代又更晚,主體是春秋時代列國之“語”,即結合敘事、言語,主要以對話形式呈現的善言嘉語,流傳至今的《國語》祗是劉向所編的一種選本。
作爲文體之“訓”有廣、狹二義,先王對繼位者之訓誡爲狹義之“訓”(如《書·顧命》、清華簡《保訓》);從廣義來説,凡述古聖哲言行、可作爲後王模範者,皆可稱爲“訓”,不限於上對下,更多的是賢臣訓君主(如《書·高宗肜日》、《高宗之訓》、《旅獒》、《無逸》等)。韓巍指出,屬於“訓”體的傳世文獻主要集中於《尚書》、《逸周書》,結合近年的清華簡來看,其記述史事的下限不晚於西周,其内容均爲道德和政治方面的教誨,但引述往聖之言行,大多十分簡鍊,語言也比較古奥典雅。《周訓》依託周昭文公訓共太子,刻意模仿“訓”體文獻,但其引述對象上起堯、舜,下至秦獻公這樣的“近世”之君,逸出《書》類“訓”之範圍。他説:“《周訓》在形式上繼承了‘訓’體文獻,其内容則更多具有‘語’類古書的特點,‘正月’和‘十二月’章的長篇議論又接近戰國中晚期的諸子著作。《漢志》不將《周訓》十四篇視爲‘六藝’中的‘書’類文獻,而將其置於‘諸子略’中,是合乎實際的。”[36]
《周訓》披著“訓”體的外衣,其實質卻是諸子書,我們如果把竹書各章前後的“格套”省略,得到的就是一篇分章抄寫,以歷史故事作道德訓誡的文獻。這類分章而具的史書在出土材料中多次出現,較完整的標本如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清華簡《繫年》等。近年筆者和張雨絲在前賢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此類文體可從劉向説定名爲“抄撮”,也即《漢書·藝文志》中的“春秋微”。[37]《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云:
鐸椒爲楚威王傅,爲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爲《鐸氏微》。
此處所稱“《春秋》”蓋指《左氏春秋》。戰國時期鐸椒任楚威王傅,他因王不能通讀《左氏春秋》,所以從中摘抄出各國成敗故事四十章,編成《鐸氏微》。按,前引《年表序》的這段話是西漢人對於“微”體興起的説明,疑摻雜了漢代經師的想象。在漢人觀念中,戰國中期編成的《鐸氏微》是針對《左傳》的摘抄,但目前尚無充分證據説明在戰國中期已流傳跟傳世本篇幅相當的《左傳》,自然無法論定《鐸氏微》即摘抄自《左傳》。
《漢志·六藝略》著録四種“春秋微”:《左氏微》二篇、《鐸氏微》三篇、《張氏微》十篇、《虞氏微傳》二篇。按,《史記》虞卿本傳及《十二諸侯年表序》稱:“虞卿上采《春秋》,下觀近世,亦著八篇,爲《虞氏春秋》。”《序》文乃緊承鐸椒作《鐸氏微》言,説明《虞氏春秋》即虞氏所作之《微》,[38]《虞氏微傳》爲後人傳《虞氏微》的作品。[39]
劉向《别録》述《左傳》傳授源流云:
左丘明授曾申,申授吴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鐸椒。鐸椒作《抄撮》八卷授虞卿,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荀卿授張蒼。[40]
諸家《抄撮》與《漢志》“《春秋》類”所録四種“微”有密切的關係,這四種“微”在漢人的觀念中是作爲研讀《左氏春秋》的輔助材料,所以《左氏微》等書在《藝文志》中置於《春秋》的諸傳和今文家《公羊外傳》、《穀梁外傳》之間,漢人蓋將之視爲“《左氏》外傳”。[41]綜合來看,諸家的“抄撮”,或拿來教君王(如鐸椒爲楚威王不能盡觀《春秋》而作),或以游説(如虞卿爲游説之士,説趙孝成王,爲趙上卿),乃抄撮重編當時流傳的列國之語或春秋故事,作爲教材或談資,故有“抄撮”之稱。[42]
抄撮體史書之萌芽疑與前引《别録》所述吴起入楚,傳左氏學有關。[43]《别録》所言雖無法排除漢代經師依託的成分,[44]但至少反映出三晉之學南漸至楚的學術背景。據張雨絲的研究,出土抄撮類史書除了前文所舉清華簡《繫年》、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外,還應包括阜陽雙古堆漢墓二號章題木牘、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横家書》、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容成氏》、安徽大學藏楚史(未發表)等。[45]從文獻的地域來看,以楚簡帛爲大宗。從時代來看,抄撮類文獻起於戰國早期,蓋以吴起、吴期父子傳左氏學爲契機,前引《漢志》“《左氏微》二篇”,錢穆認爲即出於吴期之抄撮,[46]而清華簡《繫年》據郭永秉之研究,其字體呈現出戰國早期的特徵,他推測其成書及抄寫時代應在楚肅王時期(前381年至前370年在位),[47]李守奎則認爲《繫年》可能是吴起所編的“微”。[48]按,李説雖無法證實,但至少可以將《繫年》視作戰國早期楚地流傳抄撮體史書的標本。此類文獻興盛於戰國中期,鐸椒的《抄撮》是成立的標誌,其後有虞卿和張蒼分别作《虞氏春秋》及《張氏微》。至西漢早期,抄撮體史書仍有傳習者,馬王堆帛書和阜陽雙古堆《春秋事語》即爲例證。
《周訓》按月分章抄録故事的體裁應該是抄撮體史書在楚地廣泛流傳後的發展,其形式又與《吕氏春秋》“十二紀”有相似之處,[49]而後者是戰國晚期陰陽五行家爲即將出現的統一王朝所制定的行政月曆。[50]從《周訓》所記人物的時代來看,最晚者爲秦獻公(前384年至前362年在位),而穆公、趙盾兩則故事均見於《吕氏春秋》,閻步克據此認爲,《周訓》既爲《吕氏春秋》所取材,其成書應該在戰國晚期。[51]韓巍則根據詞彙如“庸必”、“唯毋”、[52]“述”等語言特徵,亦將《周訓》的成書定在戰國晚期,他特别提到“六王五伯”之説多見於戰國晚期諸子書,西漢時代未見,這也是具有説服力的證據。[53]從上述這些線索來看,將《周訓》最初编纂的年代及地域定在戰國晚期的楚地,[54]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假設。
2018年4月30日初稿
2021年10月13日修訂
注釋: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上册,“前言”第1—2頁。
[2] 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收入前揭整理報告附録,下册,第249頁。關於字體的時代性,蘇建洲提出不同的看法,他通過部分字形的比對,認爲北大簡《周訓》的抄寫年代上限在漢武帝太始年間前後。説見《論〈北大漢簡(叁)·周馴〉的抄本年代、底本來源以及成篇過程》,《出土文獻》第十一輯,2017年。
[3] [5]《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上册,第121頁。
[4] 參看整理報告圖版,上册,第29、99頁。按,此一勾識見於“越王句踐過闔廬之丘”章後,位於本篇後半的“六王五伯”小章群,當爲校讀或段落標示符。詳見下節討論。
[6] 陳劍《〈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聯問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5年11月13日。
[7] 見甘肅省博物館、中國科學院考古所《武威漢簡》,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65頁。
[8] 陳劍先生在《〈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聯問題》一文推測:“有大量另成單元者,本篇竹書本就未加以抄録。”
[9] 整理者在《周訓》的“説明”中認爲“十四篇的數目與《周馴》主體分爲十四章相合”,韓巍在前揭文進一步指出“篇幅短小且形式特異的‘小章群’没有計入‘十四篇’之内”,但通過陳劍對於小章群和“歲末”章的重編,全篇正好别爲十四章。詳參下節之討論。
[10]《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上册,第122頁;並參考整理報告下册所附韓巍文,第256頁。
[1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17頁。按,《鄉黨》“入太廟,每事問”一節,朱熹認爲與《八佾》重出,所以不計。此篇章數亦有别爲二十五或二十七節者,參考劉寶楠《論語正義》、楊伯峻《論語譯注》。
[12]寧鎮疆《〈老子〉早期傳本結構及其流變研究》,上海:學林出版社,2006年,第88—90頁。
[13]程少軒《談談北大漢簡〈周訓〉的幾個問題》,《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564—566頁。
[14]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65—275頁。關於《周訓》所呈現出的黄老思想特質,又可參考閻步克《“不狂不聾”“大智似狂”考——北大竹書〈周訓〉札記之二》,《古代簡牘保護與整理研究》,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第299—308頁;張雨絲《牧民之道與黄老家言——北大竹書〈周訓〉試探》,《雛鳳文存:復旦大學任重書院學生論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80—82頁;袁青《論北大漢簡〈周訓〉的黄老學思想》,《中國哲學史》2017年第3期,第69—74頁。
[15]“貳”讀爲“敕”(訓爲誡)。見整理報告第124頁注釋4引陳劍説。
[16]陳劍《〈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聯問題》。
[17]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56—257頁。關於東、西周分立及周昭文公、共太子身份的討論,又可參吴榮曾《東周西周兩國史研究》,氏著《先秦兩漢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程少軒《談談北大漢簡〈周訓〉的幾個問題》;拙文《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周訓〉研究二題》,《簡帛文獻與古代史》,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
[18]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58—260、291、298頁。
[19]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64、277頁。
[20]對於竹書記載之失實,韓巍先生提出的解釋是:“編纂《周馴》的目的主要是爲各國貴族子弟(尤其是國君之子)提供一部‘政治教材’,讓他們以史爲鑑,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將周昭文公和共太子設定爲父子關係,顯然更有利於達到説教目的。另外,共太子死後兩周關係惡化,政治形勢複雜,如實記載可能會觸動當權者之忌。因此,《周馴》中保留的都是冠冕堂皇的言論,當時真實的歷史細節幾乎全被隱去。”
[21]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54頁。
[22]陳劍《〈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聯問題》。按,下文所引簡序安排皆從陳説,筆者的闡述發揮以按語出之。
[23]韓巍已留意到這個現象,他認爲這是“《周馴》出於依託的旁證”。見前揭《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61頁注釋1。
[24]《荀子·王霸》所數“五伯”爲齊桓、晉文、楚莊、吴闔閭、越句踐;漢代學者多以“春秋五霸”爲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和楚莊王,見趙岐《孟子·告子》注、應劭《風俗通義· 皇霸》、高誘《吕氏春秋·當務》注。
[25]出土國語類文獻涉及楚莊王事者如上海博物館藏竹書《莊王既成》、《鄭子家喪》(有甲、乙本)。傳世文獻除《左傳》、《國語》外,莊王故事尚多見於《吕氏春秋》、《説苑》、《新序》、《韓詩外傳》等書。
[26]《四子講德論》論君王用賢,“五伯以下,各自取友”,五伯後接戰國時期的魏文侯、燕昭王。
[27]述吴入郢,昭王辭其民,所言與《吕氏春秋·審爲》記古公亶父因狄人攻周,去豳至岐之語相類。
[28]見《公羊傳》僖公三年載齊桓公在陽穀之會的盟辭、《穀梁傳》僖公九年及《孟子·告子下》葵丘之會盟辭。
[29]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65頁。
[30]參考《國語·楚語上》申叔時向士亹所陳世子教材。
[31]陳偉先生已指出,收入上博簡第四册的《昭王毁室》、《昭王與龔之》和《柬大王泊旱》提到楚王時直接稱“昭王”或“簡大王”,没有在前面冠以國名,顯然是楚人講述本國之事。此外,上博簡第五册《姑成家父》記晉三郤之難,篇中稱厲公而不言“晉”,亦是晉人述其國之事。陳説見《〈昭王毁室〉等三篇竹書的幾個問題》,《出土文獻研究》第七輯,2005年,第31—32頁。
[32]韓巍指出,現存簡文共有十一個“不可以”,中間佚失竹簡一枚,估計原文應該有十二個“不可以”。
[33]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51—252頁。
[34]同前注,第260—261頁。
[35]韋昭《國語解》:“故志,謂所記前世成敗之書。”“訓典,五帝之書。”按,《金縢》講周公爲武王祈禱,清華簡與之對應的篇章即自題爲“志”。
[36]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61頁。
[37]張雨絲、林志鵬《從清華簡〈繫年〉看楚地出土抄撮類史書源流》,《中國經學》第二十七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55—174頁。
[38]《虞氏春秋》在《漢志·諸子略》儒家著録爲“十五篇”,可能是篇卷劃分不同的異本,《史記·虞卿列傳》述其篇目,有《節義》、《稱號》、《揣摩》、《政謀》等,蓋以内容性質分類抄撮史事,這種體裁爲劉向編《説苑》、《新序》所承襲。
[39]參考拙文《讀〈漢書·藝文志〉劄記》,《經學文獻研究集刊》第十六輯,2016年,第37—38頁。
[40]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點校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頁。
[41]參考李零《蘭臺萬卷:讀〈漢書·藝文志〉》(修訂版),北京:三聯書店,2013年,第44頁。
[42]參考拙文《〈春秋〉“微”體史書源流探論》,《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史》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
[43]錢穆已指出吴起與《左傳》關係密切,見《吴起傳左氏春秋考》,氏著《先秦諸子繫年》,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第221—225頁。
[44]《别録》追述《左傳》傳授源流,前人多所懷疑,其説很可能經過劉歆的編定,而未必爲劉向之論。相關的討論參考章太炎《春秋左傳讀序録》、《春秋左氏疑義答問》,分載《章太炎全集》第二及第六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劉師培《左氏學行於西漢考》,《劉師培史學論著選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高本漢《左氏真僞考及其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錢穆《虞卿著書考》,《先秦諸子繫年》;黄覺弘《左傳學早期流變研究》,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陳鴻超:《〈左傳〉先秦傳授世系再議》,《中國典籍與文化》2016年第2期。
[45]張雨絲《先秦抄撮類史書研究——以清華簡〈繫年〉和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爲中心》,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20年,第5—7頁。
[46]錢穆《國語采及鐸氏、虞氏抄撮考》,《先秦諸子繫年》,第522頁。
[47]郭永秉《清華簡〈繫年〉抄寫時代之估測——兼從文字形體角度看戰國楚文字區域性特徵形成的複雜過程》,《文史》2016年第3期,第5—39頁。
[48]李守奎《楚文獻中的教育與清華簡〈繫年〉性質初探》,《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302頁。
[49]這一點韓巍已經指出,參看《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78頁。
[50]參考楊寬《月令考》,《楊寬古史論文選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73—505頁。
[51]閻步克《北大竹書〈周馴〉簡介》,《文物》2011年第6期,第72—73頁。
[52]關於《周訓》“唯毋”一詞的討論,可以參考張瀚墨《北京大藏西漢竹書〈周馴〉“唯毋”解誤》,《簡帛研究二〇一七(秋冬卷)》,南寧:廣西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80—87頁。
[53]韓巍《西漢竹書〈周馴〉若干問題的探討》,《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下册,第278頁。
[54]蘇建洲根據文字形體、用字習慣等方面的證據,指出《周訓》存在戰國底本,但經過秦漢時人大幅的增補改寫。按,此説雖能與韓巍的“層累”説及本文的分析相合,但《周訓》後來的改編究竟間隔多久,有多大的篇幅經過改動增加,還需要進行相關文獻的比勘才能論定。蘇説見《論〈北大漢簡(叁)·周馴〉的抄本年代、底本來源以及成篇過程》,《出土文獻》第十一輯,第266—294頁。
《新經學》第九輯
鄧秉元 主編
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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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韶北(实习)
审核:蒋明玉
来源:“新經學XINJINGXUE”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