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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分类及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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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财税字〔1995〕52号的蔬菜不是你日常生活中的蔬菜,是增值税的蔬菜。
其次,读者最好看看《尼克斯诉赫登案:番茄按大众理解为蔬菜征关税,而非按植物学归类水果》,扩展知识面,不要被增值税和日常生活知识所局限。
言归正传,开始。
按财税字〔1995〕52号的归类,蔬菜分为草本、木本、菌类三大类。
请不要取笑,这是1995年的归类水准,能把大概意思表达出来就行了。
在蔬菜分类之外,我们日常生活中用作蔬菜的竹笋、海带分别归类在林业产品、其他植物。
农业生产者自产蔬菜免征增值税。
从2001年起,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自产的种子种苗属于财税字〔1995〕52号的“其他植物”,当然免征增值税。
从2012年起,批发零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1〕137号的蔬菜,是大口径的蔬菜,包括财税字〔1995〕52号的蔬菜、林业产品、其他植物三大类。
为便于执行,137号文列举了主要的蔬菜品种的目录,目录之外的不常见蔬菜也可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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