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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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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63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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