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会计估计变更?
之前发了两篇文章说会计政策变更,有小伙伴让再讲讲会计估计变更。还没看会计政策变更的小伙伴可以戳下面的链接:
会计政策变更意味着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列报项目发生了变更。
而会计估计变更指的是为取得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如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等)所采用的处理方法的变更。
入账是个自上而下的过程。
先判断入哪个科目,使用什么计量基础,在确定了这些根本性的东西之后,再来确定具体的入账金额。
入哪个科目、使用什么计量基础属于会计政策的范畴。
而确定具体的入账金额就涉及到会计估计。
比如说公司购买了一批生产设备,显然要入固定资产科目,使用成本法计量,需要每年计提折旧摊销。
如果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每年计提的折旧摊销=(初始入账成本-净残值)/使用年限。
净残值和使用年限都不是确定的已知项,是需要进行估计的。
对净残值和使用年限的估计就是会计估计。
又比如公司投资了一些房产,显然要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如果公司选择了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那处理方式同上,需要估计净残值和使用年限,从而确定每年折旧的金额。
如果公司选择了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也不是一个确定的已知项,需要在活跃市场上获取同类房地产的信息,加以评估确定。
可以简单粗暴地这样理解,如果拿盖房子来形容,会计政策就是打地基、浇筑地梁等基础构架的建设工作,会计估计就是装修。
地基是不会轻易变动的,所以会计政策变更就是地动山摇,要重新起高楼,要翻历史旧账,要追溯调整。
而装修是比较容易变动的,改换装修也不是说以前就是错误的,只是个人品味发生了变化。
会计估计也是同理,估计变更也不是说之前就估计错了,只能说基于当时的认知,只能作出那样一个不太准确的估计,后来随着获取的信息越来越多,才能作出更为可靠的估计。
因此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推倒重来,而是既往不咎,采用未来适用法,以前怎么估计对报表什么影响不管了,只要以后按照新的估计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