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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深圳16年内筹建170万套住房 公共住房占6成

陈亚辉 搜狐城市 2020-09-02

10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告。通告规定了供地数量和结构要求以及新增和存量土地的处理办法等,下面就让搜狐城市带你一起划!重!点!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通告规定,到2035年前,筹建公共住房和市场商品住房170万套,两者的比例为6:4。其中,公共住房共分三类,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

对于公共住房的用地类型,通告规定,政府主导的用地以建设出租的公共住房为主,市场主体主导的用地以建设出售的公共住房为主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那拟筹建的住房用地从何而来,要如何利用呢?

制图:搜狐城市

另外,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到公共住房呢?根据深圳市此前发布的政策,想要申请“公租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业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租房:

公租房只租不售,面向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具有深圳户籍深圳缴纳3年社保,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收入限额另行规定,下同),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面向新市民中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职工供应。

二、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可租可售,申请人才住房需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圳缴纳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三、安居型商品房:

安居型商品房可租可售,以售为主。想要申请此类住房需要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身份证的各类人才并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无自有住房,3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是: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圳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如何才能分配到房子呢?

作为一个移民城市,深圳在吸引人才方面可谓不遗余力,而“来了就是深圳人”也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此次意见稿的发布,对于暂时无力买房的新深圳人和想成为深圳人的各类人才,无疑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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