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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者删号,下周一执行!
1月13日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账号信息假冒仿冒官方组织的规范》,加强账号信息监管。
一、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内容
公众号账号名称设置环节,若名称、简介和头像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政府职能类组织关键词、标识的,只允许对应的主体设置,否则不得使用该类名称。
违规示例
二、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社会群体等机构组织的内容
假冒仿冒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违规示例:
1)混淆新闻媒体违规示例
2)混淆地方群体组织违规示例
公告将于2023年1月16日(下周一)正式生效。公告生效后,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对涉及以上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账号,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删除账号信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请各位运营者及时开展相关自查调整工作,遵守平台运营规范,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内容,共同打造绿色、健康的内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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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北京日报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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