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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关于暂停全市医保业务办理的通知!

深圳医保 2022-08-29

关于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期间

暂停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通知

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8月15日0:00停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系统切换,2021年8月17日8:00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切换期间服务时间安排

(一)暂停服务时间
1. 2021年7月26日0:00起,暂停受理费用报销等涉及财务支付的业务。2. 2021年7月30日22:00至2021年8月1日9:00,原系统数据迁移。3. 2021年8月12日0:00起,暂停办理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4. 2021年8月14日16:00起,暂停办理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等即办秒批类业务。5. 2021年8月15日0:00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二)恢复服务时间

1. 2021年8月17日8:00起,在国家平台中正式启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2.其他医保经办业务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

二、系统数据迁移时间安排

原系统医保服务逐步停止过程中,进行数据迁移。
1. 2021年7月30日22:00起,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业务办理。2. 2021年7月31日6:00起,逐步恢复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结算业务。3. 2021年8月1日9:00起,逐步恢复各渠道因数据迁移暂停的医保业务办理。

三、系统切换期间服务指引

(一)医疗、生育现金报销等涉及受理期限的业务,在暂停受理期间临近超期的,允许其业务办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业务,由经办窗口或医疗机构先收取和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补录登记,业务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三)参保人在上述医保服务暂停期间:门诊就诊请先行垫付现金,待门诊记账业务功能恢复后,到垫付现金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补记账手续住院就诊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待住院结算业务功能恢复后,再补办医保住院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医保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时间表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医保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时间表(涉及参保人待遇)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温馨提示


请参保人在平台切换期间留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深圳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来源:深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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