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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中恶意注销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二罚[2022]95号
案件名称 南京***贸易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你公司2016年接受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金额合计1613239.40元,税额合计274250.60元,价税合计1887490元。上述发票被已对方税务局认定为虚开。经多方查找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均拒绝配合检查。另,该企业试图在检查过程中办理注销,主观恶意明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南京***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6473N
处罚结果 50000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4-24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4-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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