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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服务公司又犯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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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Q64A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税一稽 罚 〔2023〕 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间,对外虚开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手续费,虚开发票金额合计446,007.54 元,税额合计505.96元,价税合计446,513.5元,并收取手续费6000元(已退还)。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单位虚开发票金额合计446,007.54 元,对你单位处以100000.00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