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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丨王贵祥: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探讨

王贵祥 建筑史学刊
2024-10-24
本文刊发于《建筑史学刊》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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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探讨》一文是清华大学王贵祥教授对北魏洛阳永宁寺塔的第二次复原研究。文章回顾了永宁寺塔复原研究的学术史,并重点阐释了作者对永宁寺塔的两种复原新思路,即分别以“基于数字‘七’的比例权衡”和“基于数字‘九’的比例再权衡”进行复原:前者以3.5丈、7丈为主要模数控制塔身立、剖面;后者考虑到数字9在永宁寺塔中重要的象征意义,以3.6丈、7.2丈和4.9丈为主要控制模数。在永宁寺塔的相关数据极其缺乏的情况下,利用文献记载和遗址实测中找到的重要数字信息,结合传统建筑的构图比例及数术内涵进行复原研究,不失为一种富于启发性的探索。



北魏洛阳永宁寺塔

可能原状再探讨

Reevaluating the Original State of the Yongning Temple Pagoda in Northern-Wei Luoyang

王贵祥WANG Guixiang

0 引言

北魏洛阳永宁寺塔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曾建造过的最为高大的木构建筑。对于这座木构高塔的关注与研究,已持续数十年。较早的研究,始见于20 世纪80年代初出版的《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其中发表了陈明达先生对历史文献中所载北魏永宁寺塔高度的质疑,认为按照史料描述的可能超过一百米的塔身之高,在古代木构实践中,几乎不可能达到。研究者认为,永宁寺塔“全塔总高不得大于二十七丈一尺(75.6 米)”。这一结论,是在对永宁寺塔结构合理性所作学术判断基础上的最早研究。


同是20世纪80年代初,台湾学者叶大松为证明永宁寺塔高度,根据史载塔刹顶端悬有一可容二十五石的金宝瓶,“至孝昌二年中,大风发屋拔树。刹上宝瓶随风而落,入地丈余。”以这一金属球可能重量,结合地球引力与加速度对高空坠落物形成的冲击力,由冲入河南地区特有湿陷性黄土中一丈有余深度,反算其塔可能高度,认为北魏杨衒之言:“中有九层浮图一所,架木为之,举高九十丈。有刹复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应是真实的。据此,叶氏认为令人不可思议的数百米高度,可能是真实的。


显然,两种观点将永宁寺塔高度判断推向两个极端:一、从古代木构合理性而言,其高不太可能超过75.6米;二、借用现代物理学思考,证明古人文字描述的合理性。但后一种观点,所依赖的仅是《洛阳伽蓝记》记载,却忽略了同是北魏人郦道元的另外一种描述。


大约同时,笔者对此问题也发生兴趣。约1984年,笔者撰写了一篇题为《北魏洛阳永宁寺塔高度可信性研究》的文章。所依据资料,主要是郦道元《水经注》所载:“水西有永宁寺,熙平中始创也。作九层浮图,浮图下基方十四丈,自金露盘下至地四十九丈,取法代都七级而又高广之,虽二京之盛,五都之富,利刹灵图,未有若斯之构。


郦氏给出一个与杨衒之不同、却很具体的塔高尺寸:自塔基至塔刹之下,高49 丈,塔基座方14 丈。这一高度,仅为杨氏所言塔高的二分之一。正史《魏书》对这一高度也给予佐证:“肃宗熙平中,于城内太社西,起永宁寺。灵太后亲率百僚,表基立刹。佛图九层,高四十余丈,其诸费用,不可胜计。”《魏书》作者是北齐人,去魏不远,其载与郦氏描述,可相互印证。


《魏书》还提到其塔的设计与建造者:“世宗、肃宗时,豫州人柳俭、殿中将军关文备、郭安兴并机巧。洛中制永宁寺九层佛图,安兴为匠也。”可知,这座高冠古今的木塔,是由工匠郭安兴设计建造的。可惜史料中再难找到郭氏的进一步信息。


出于好奇,抑或对两种不同观点无法认同的内心纠结,笔者根据基座方14丈,塔刹以下高49丈两个基础数据,进行了某种盲人摸象式的塔身原状猜测。从其可能具有中心柱结构的搭造关系,及所用最长木料在采伐、运输及架构上的可能,依古建筑结构逻辑,以北魏尺在图纸上反复推测,草绘出其塔平、立、剖及外观图。认为这座高约50丈木构高塔是有可能建造起来的。其文目的,只是希望验证这座古籍所载木塔,究竟是历史的真实,还是古人的信口开河。文章完成后并未发表,原因之一是期待详细考古报告的面世,以减少盲目误判。故而那篇拙稿及画于硫酸纸上的分析图,亦就被塞进角落。


20世纪90年代笔者先后注意到两篇有关永宁寺塔的复原文字,及以考古资料为基础结合《水经注》所载塔高数据的永宁寺塔复原图。如此,则笔者希望论证的有关其塔高度可信性目标已获证实,之前撰写的那篇希望证明其塔高度可信性拙文已无意义。


经历多年岁月变迁与居所迁移,笔者20世纪80年代初那份几乎被遗忘的手写稿及在脆弱硫酸纸上颇费时日绘制的想象性透视草图,已不知所踪。这一研究的唯一痕迹,仅见于本人80年代有关古代高层木构建筑研究中所绘一张北魏洛阳永宁寺木塔与史载北魏平城七层塔、唐代长安禅定寺塔,及应县木塔、天坛祈年殿、承德永宁寺大乘阁等高层木构建筑高度与体量比较图中(图1)。


图1 笔者最初推想的永宁寺塔外观


1 同行学者的两篇重要论文


20世纪70年代,考古界开始关注汉魏洛阳城遗址,也触及了永宁寺塔的一些情况。1973年第4期《考古》杂志发表《汉魏洛阳城初步勘查》,其中一个章节对永宁寺院墙、门址、塔基作了简要描述:“塔基平面呈方形,分三层而上,顶上两层在今地面上屹立可见。底层夯基近方形,东西约101米,南北约98米,基高约2.1米;中层夯基面积较小,呈正方形,东西、南北各长50米,高约3.6米;顶层台基系用土坯垒砌,呈正方形,面积约有10米见方,残高2.2米。


1981年第3期《考古》杂志发表《北魏永宁寺塔基发掘简报》,透露信息稍多:“在下层夯土基座的中心部位,筑有上层夯土台基,并在台基四面用青石垒砌包边。这即是建于当时地面以上的木塔的基座。高2.2米,长宽均为38.2米。……在台基四周清理出一些兽形的石雕,推测应系台基上四周装饰的‘螭首’之类的构件,台基四面的正中部位,各有‘慢道’一条。”文中尚未见遗址平面。


重要的是《北魏永宁寺塔基发掘简报》中提到:“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谷水条中,记载永宁寺‘浮图下基方一十四丈’,若按北魏前每尺合今27.9厘米计算,十四丈应折合今为39.06米。实际发掘的青石镶边台基面宽为38.2米,二者相差无几,足见郦道元的描述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杨鸿勋先生于1992年第9期《文物》上发表的《关于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复原草图的说明》,是严格意义上对永宁寺塔进行复原研究的首篇论文。文中给出基于遗址发掘的建筑平面,并依据结构与造型逻辑,绘制了永宁寺塔剖面与外观透视图。结合所知“北魏前尺=27.881厘米”及遗址尺寸,作者推测:“最大的可能是:当年这项工程所采用的营造尺不是我们现在所引用的北魏前尺,而是比它更短一点的尺。如果以十四丈为准,即十四丈等于3820厘米,换算当年这项工程用尺,则1尺=27.285厘米。我想在探讨此塔复原问题时,不妨采用这个度量尺。


其文不仅是最早关于这座千年古塔的科学复原,也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筑史学界流行之自古代实例遗存中,反求当初建造可能用尺,及通过推测用尺,探究该实例在历史上的建造与修复情况这一重要思路的最早尝试。


《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中收入了关于这一研究更为细致的论文《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复原研究》。在这篇思路铺陈十分深入的文章中,作者不仅给出详细的永宁寺塔遗址考古平、立、剖面图,也对之前提出的永宁寺塔可能用尺为27.285 厘米的推测,做了一点修正:“现在以台基实物的边长38.20米与文献所记的‘十四丈’相等同,可以得出当时建塔所使用的尺度,一营造尺=0.27285米,舍弃末尾小数,四舍五入,即一尺=0.2729米。可用此尺对照文献推断塔的高度。


另一篇重要文章,是时任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历史所研究员的钟晓青女士于1998年第5期《文物》上发表的《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复原探讨》。这是一篇举证和推论都令人十分钦佩的古代建筑复原研究论文。其文不仅对考古资料作了深入分析,且对基于考古数据整理的塔基各部分建筑尺寸,基址出土各构件尺寸,及塔首层平面、各圈柱网分布间距等关键数据,作了合乎建筑与结构逻辑的推证,并列出数据表格。对塔立面,如塔高、塔身比例、各层层高、柱高、铺坐高及平坐高等,及最具难度的基于同时代相应古建筑遗存资料的永宁寺塔构架复原,作了深入的分析与列表。其分析之详尽,推证之仔细,堪称古代建筑复原研究领域的范例之作。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里也提出其塔可能用尺推测与判断:“已知北魏尺度有前、中、后三种,分别为27.88、27.97和27.59厘米,用以折算塔基面方38.2米,为13.7、13.66和12.91丈,其中用前尺折算的结果与《水经注》所记‘方一十四丈’相对接近,但与建塔年代不符。据实际情况推测,建塔时也不应采用这样的零数。古代营造尺度与官颁尺度的关系,目前尚不清楚。因此,考虑从塔基实测尺寸中去寻找当时可能使用的营造尺度。透过分析,发现以0.2727米/ 魏尺折算塔基、塔身开间、出土构件等实测尺寸,所得数据大多数为完整,且与文献记载相符。”可知钟氏也采用了基于古建筑遗存数据,反求其建造时可能用尺这一重要方法,其选数据“0.2727/魏尺”,与杨文所选“0.2729/魏尺”用尺,在长度上差异十分微小。换言之,两位学者都希望在“0.27285/魏尺”这一基础数据中,找到一种在概念上更合乎可能原状的复原用尺。


两位学者基于既有考古资料分析,各自还原出的塔身首层平面尺寸、塔高及建塔所用营造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两文皆堪称研究与复原永宁寺塔最重要的成果。


2 关于两文的几点疑惑


两位学者的论文不仅证实了永宁寺塔文献记载的高度可信性,也基于其建筑与结构逻辑,初步还原了塔各层平面、高度与构造,从而在整体上再现了这座古今木构第一塔的大致外观。


两人研究的主要差别在塔身架构与外观形式。杨文推测塔之结构与外观,似更借助同时代小型石塔,即北魏天安元年(466)曹天度九层石塔(图2)的形式。作者希望依赖同时代相应资料加以论证。


图2  北魏曹天度九层石塔

图3  杨鸿勋先生永宁寺塔复原透视图


基于这一资料背景,其塔复原采用“土木混合结构”,除根据遗址发掘,在塔中心有高大土筑结构外,塔身各层四角,均添加似为砖石砌筑的小塔,以期对塔身主体构成强化与支撑。由此带来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这种高层木塔,若每层各角增加一个小型砖石(或土坯)小塔,不仅施工极其困难,且其高悬于半空的各层小塔,结构稳定性究竟如何?塔身木造转角结构荷重承载力能否达到要求?比曹天度九层石塔几乎晚半个世纪的木构永宁寺塔,是否会在各层转角增加额外砖石(或土坯)结构造型与荷重?为体现其“土木混合”特征,作者还在各层塔身采用类如砖石塔造型尖拱券门窗,使塔身更接近砖石塔而非木塔外观(图3)。


遗憾的是该文未给出各层柱高、铺作及平坐具体尺寸,只提到二层以上,“每层二丈八尺”的估算数值,可知其二层以上诸层,采取同样层高处理,此与同时代中、日、韩古塔层高逐层递减造型韵律,亦似有悖。同时,这一复原另有一存疑之处:首层塔高。如作者言,《洛阳伽蓝记》提到“举高九十丈,有刹复高十丈,合去一千尺”,“这个数字显然是以‘十丈’为单位,九级就是‘九十丈’。该书作者杨衒之忽略了塔的逐级收缩,而粗略地估计了塔的第一级为十丈后乘以九而得出的数字”。基于这一判断,首层塔高宜接近北魏尺10丈(27.29米)(图4)。这一猜测性判断,本身并无不妥。但当时南北隔绝,距洛阳较近的华北、关中地区大型木材来源已显匮乏,若用如此多高达20余米的粗大原木,无疑会极大增加木材寻找、砍伐、运输难度,增加施工困难。当时的设计与建造者当不会忽略这一问题。


图4  杨鸿勋先生永宁寺塔复原剖面图


从建筑史视角而言,大量出土的汉代明器陶楼反映了汉代木楼阁实际状况已是共识。近年出土的东汉相轮陶楼(图5),亦是一座多层木构塔阁。西汉时的神明台、井干楼亦是高层木构的早期尝试。曹魏洛阳凌云阁,“前史称魏明帝起凌云阁,敕韦诞题榜。工人误先钉榜,以笼盛诞钓上,去地二十五丈”。又《艺文类聚》引:“《世说》曰:凌云台楼观极精巧,先称平众材,轻重当宜,然后造构,乃无锱铢相负揭,台虽高崚,恒随风摇动,魏明帝登台,惧其势危,别以大材扶持之,楼即便颓坏,论者谓轻重力偏故也。”其所载事为三国晚期,较北魏中叶早数百年。那时的凌云台已是一座木构高阁,若将永宁寺塔定性为“土木混合结构”,对其中土结构所占比重与作用做过多强调,与中国木构建筑发展史未必契合。


图5  襄阳出土东汉相轮陶楼


钟文的研究,以木结构为主,辅以土坯砌筑中心柱做法,在结构细部上,更接近南北朝时木构建筑做法,外观也更像一座木构高塔。但有两点与上文所提接近:一、其首层层高明显较高,二层以上各层层高显著减小;二、其土坯中心柱不仅收分不很明显,高度亦直抵第八层地面(图6)。


图6 钟晓青女士永宁寺塔复原立面图与剖面图


3 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探讨


虽有如上两点疑惑,但笔者了解,古建筑复原是一个难度与风险都极大的学术课题,无论作怎样缜密的推导,其成果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古代建筑可能原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原初样貌重现。所以,有了两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人们大体上接受文献中记录的这座木塔的建造高度及大致形态,对历史已经有了一个交代。进一步的研究,似乎没那么必要。


但若希望真实再现这座建筑,事情就该另当别论。2013年前后,一位从事旅游业的企业家找到笔者,希望将历史上的永宁寺塔外观在旅游项目中展现出来。这使笔者陷入为难境地。若以更接近木塔样貌的钟文为基础,至少在各层塔身高度比例与整体样貌上,非笔者所能充分接受。若依杨文“土木混合结构”样貌,与笔者对其塔外观形式的理解则相去更远。故而,若需真实再现,对塔之原初可能样貌再做推敲,似也变得无可回避。


基于这一背景,出于对投资者负责,亦对这座历史建筑负责的态度,在正式设计前,需要在前两文基础上对永宁寺塔作进一步探究,此即笔者重拾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探索的主要动因。


首先,两文的既有研究是重要基础。以平面言之,尤其是钟文,对遗址情况、塔基详细尺寸、遗址中所发掘构件等作了细致描述。其所绘首层平面,依据充分、尺寸翔实、论证缜密,是进一步研究的重要基础。笔者的着眼点为:


1)以钟文的首层平面为基础,对各层平面,尤其是各层外檐塔柱的向内收进及由此造成的整体收分,做重新研究。


2)对各层柱高及塔身高度递减规律再做探究。


3)对木塔结构细部,如各层柱额、斗栱,平坐斗栱,及高出土坯塔心柱后的塔内柱网分布做进一步思考。


4)土坯塔心柱的高度与收分控制。


除了如上四方面外,凡前二文已述及的有关木塔遗址出土细节,及所提到同时代木构建筑构造依据等,不再赘述。


这一研究的目的虽是为建造者提供一个笔者认为更接近历史原状的木塔样貌,亦冀在学术上有所探究,即希望能对古人建造这座高层木塔时的可能结构与造型逻辑有新的探求,对塔身整体比例控制,及各层层高与柱高递减比例再做探索,以解笔者对前述两文所存疑惑。


3.1 基于数字“七”的塔身比例权衡


前述杨文的复原,首层塔身明显偏高。钟文首层塔高虽然稍加降低,但仍显较高。两文的共同点是,二层塔高明显降低,以上各层塔身高度,或保持2.8 丈的均匀高度,或虽稍有递减,折减节律不显。


中国古塔,尤其北朝及隋唐时遗存,凡楼阁式塔,各层高度多呈有规律递减,即将首层塔高作为一个模度基础,二层以上逐层做有节律层高折减。同处北魏时的云冈石窟诸中心塔柱及石刻浮雕塔(图7),就表现了这种有规则递减节律。即使如北魏曹天度九层石塔,亦未能例外。初唐兴教寺玄奘塔(图8),虽是仿木砖石塔,亦表现出这一颇具节律性塔身比例特征。


图7 云冈石窟第39窟中心塔柱

图8 唐代兴教寺玄奘塔

例外情况有两种:一是密檐塔,如嵩山嵩岳寺塔等,首层塔高十分显著;二是个别楼阁式砖石塔,首层塔身明显较高,二层及以上骤然降低,远观略近密檐塔,如西安香积寺塔。


据傅熹年先生研究,中日早期多层木塔,都表现出强烈的比例权衡理念。如以某层高度,作为全塔高度比例基本权衡。此外,更多是将首层塔外檐柱高作为一个基数,推敲与把握全塔高度,以期从整体上对塔身比例与各层塔高递减节律进行控制。


基于这一点,笔者对永宁寺塔资料再作梳理。令人感兴趣的是,郦道元关于永宁寺塔的描述,提到两个数字:“浮图下基方十四丈,自金露盘下至地四十九丈。”两者恰好都是数字“七”的倍数。是否可以猜测,设计者可能将塔身整体高度分为7 段,以每段高7丈作为全塔高度扩展模数。如此,则可能将首层塔控制在一个与7 丈有关联的高度尺寸上,以作为确定各层塔高的基数,二层以上逐层规律递减,形成一个塔身递减的适当比例与节律。


傅先生的研究中提到一个现象:一些古代楼阁二层地面标高,可能是首层檐柱高度的2倍。据此或可将扩展模数7丈的一半,即3.5丈,设定为首层塔的柱高尺寸,这在一定程度上,仍可归在以数字“七”为基础的比例控制方法之下。


以首层檐柱高度为基数控制全屋高度的思想,亦体现在《营造法式》中:“若厅堂等屋内柱,皆随举势定其短长,以下檐柱为则。”这里所称“以下檐柱为则”,虽只为确定厅堂等屋内柱高,但以古代木构建筑下层檐柱在结构与造型上作为整座房屋,包括多层、高层房屋的基础性参照数来看,应是合乎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建构逻辑的一种思考。


自二层以上,在首层檐柱高度基础上,应作有规律递减。笔者最初尝试以每层柱高较下一层柱高缩减5.5%递减率粗略推算,则每层柱高较下层柱高缩减2尺。如此,则首层柱高3.5丈,二层3.3丈,三层3.1丈,四层2.9丈,五层2.7丈,六层2.5丈,七层2.3丈,八层2.1丈,九层1.9丈。


再假设其斗栱采用北魏一等材,因北魏尺较短,唐以前殿阁用材偏大,似可推测北魏时一等材其高或为1.5北魏尺。再以其柱头斗栱形式,推算出自檐柱柱头顶面至其上平坐柱柱头顶面高度差,并将各层平坐斗栱做法与高度整合为统一形态,推算出其高度值。然后,在逐层递减的各塔层结构间,加上逐层柱头至其上平坐顶面高度差,如此累计至第九层柱头铺作橑檐方上皮标高为462.25尺,这一高度与郦道元所述金露盘下高490尺,仅存27.75尺高度差。这一数字似可看作第九层塔屋顶结构起举高度。基于这一分析,笔者提出了一个以3.5丈为首层柱高,以7丈为扩展模数的永宁寺塔塔身高度基本比例(图9)。

图9 以数字“七”为基数的永宁寺塔高度比例


3.2 塔身收分问题


塔身收分是一个难以用逻辑判断解决的问题。最初,笔者注意到塔首层平面有一特征:每面外檐柱网中9个标准开间,每间柱距1.1丈,合为9.9丈。这9个标准开间外,每一转角各增加一个小尽间,小尽间的柱间距约为4.5尺。


笔者以为9个标准间各为1.1丈的开间尺寸应非偶然,可能系设计者刻意为之。最大可能是将塔之平面,与“九九”这个重阳之数发生联系。如此或存在一种可能,设计者希望将这一象征阳数之尊的尺寸,保持至塔之顶层。这样,仅需将首层每面两个尽间的4.5尺,通过各层向内收进,最终消解在第九层地面,即可确保第九层塔保持“9.9丈”的通面广。


基于这一思考,笔者绘制了剖、立面图,结果是塔整体收分偏小,稍显臃肿。这一似乎合乎逻辑却过于天真的塔身收分想法,显然很不恰当。但将塔之顶层通面广与阳数“九”联系在一起,仍是一个需纳入思考的元素。进一步的研究中,笔者又将顶层通面广设想为符合“九九”之数的“8.1丈”。若如此,从塔首层开始,每层向内收进1.725尺。自首层至顶层,每侧向内收分总长13.5尺,两侧共收入27尺。这一收分斜度,感觉与古塔造型比例大体还似契合。


3.3 土坯塔心柱高度与收分及塔身中心柱


之前两文复原之土坯塔心柱做法似有明显不同。杨文土坯柱有明显收分,其最高点止于第七层地面。钟文土坯柱显得有点高大挺直,似将遗址地面所残存土坯中心台,上延至第八层地面,只稍作收分,第八层以上,甚至延伸了中心部分土坯塔心柱。


即使不考虑材料,仅从结构角度观察,这种上下截面几乎接近的高耸砌筑体,本身很不稳定。除了较易施工外,土坯塔心柱与夯土塔心柱结构相较并无多少优势。古人很早就了解土结构收分原则。即使最稳定的土结构体,如夯土城墙,也需明显收分。


如《营造法式》载:“筑城之制:每高四十尺,则厚加高二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若高增一尺,则其下厚亦加一尺,其上斜收亦减高之半。”城墙基底厚度,比其高度要多出1/3,收分后顶部厚度,相当于基底厚度1/2。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墙体,如露墙中:“凡露墙,每墙高一丈,则厚减高之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五分之一。”由此可知,古人很早就了解到,为了土筑结构体的稳定,要做下大上小的明显收分。


或换一角度,从其砌体可能的原初体积做一分析。杨文提到:“清乾隆十年(1745)所修《洛阳县志》,将‘高6丈’的永宁寺塔遗址误认为是‘汉质帝静陵’。”可知,永宁寺塔遗址堆土高度约为6丈,以清尺推算,其高约合18米余。以其基座为40米见方计,假想其堆土为一立方体,则18米高堆土,体积约2.8万立方米,但因堆土应为上小下大方尖锥土丘,实际堆土体积明显小于这一数值,可能仅在2.5万立方米左右?


自北魏至清,永宁寺塔遗址附近若无大的挖掘,这一高约6丈的土堆,即由其塔土坯中心柱塌落后堆积而成,其中或还包括塔身部分构件残存,及各层屋顶瓦砾。如此推算,则原始塔心柱实际体积,很可能不会超过2.4万立方米,故若按之前两文所推测的,原始塔心柱延伸至第八层地面,以其土坯中心柱底方约20 米、高85米计,体积至少为3.4万立方米。两者之差近1万立方米。


由此可知,以乾隆年间残存土堆体量推测,若基底为20米见方,其土坯中心柱高度不会超过60米,即约至第六层塔地面,已达极限。六层以上塔身,可能采用普通的木构塔身辅以中心木柱,结构形式与曾受南北朝影响的日本飞鸟时期木塔做法更为接近。


故而可知,杨文对土坯塔心柱的理解似较合理。本文的复原,基于这一特征稍作修正:一、将土坯塔心柱,延至第六层塔地面;二、土坯中心塔柱,作层层递进退台,以确保中心塔柱的稳定。但为保证每层塔内空间完整,这种退台式做法,要使每层中心柱四壁仍保持直立形式,以便在壁上砌出凹形佛龛。


同样,随逐层退台,塔内空间也渐扩展,至第六层以上各层,出现真正意义上具中心柱木构佛塔空间。这应是符合大张旗鼓建造这座超高层佛塔最初内在逻辑的。当然,环绕中心木柱,仍可布置佛造像。


接踵而至的问题是,随塔内空间拓展,位于中心柱周围的柱网如何布置?钟文将底层土坯中心塔内分布的方柱,直接延伸至第九层塔,亦即将中心塔柱内的方形截面柱,理解为构成塔身完整木构体系的一部分。


笔者认为,土坯塔心柱内所埋方柱,更大程度上只是起加固土坯塔心柱作用,相当于古代夯土墙内的抽纴墙,或在墙中加夜叉木等做法理念。若将上部荷载直接传递到这些方形柱上,因难以确保各层柱上下完全垂直及相互的结构衔接,反而会在土坯塔心柱内产生侧压力,更不利于塔心柱结构整体性。


另外,四周外檐柱柱距与土坯塔心柱内方柱柱网分布并不对位,也增强了这一理解的依据:这些方柱主要是为强化土坯塔心柱的结构。随着各层空间拓展,每到可以在塔内植入新柱时,从结构与建筑逻辑角度思考,一定会将塔身内柱与相应开间塔身外檐柱对位,以确保上部结构的合理对接与牢固稳定。而这时只要在新的塔层地面辅以一定的柱基加强措施,就可以对应外檐柱设置塔内立柱,其荷载会通过其下厚重的土坯砌体向下传递,而不必一定要对应土坯砌体中的方形木柱。


若必须将中心柱内的柱网延伸上去,则塔身上部木构内外柱网体系,也需不断加以调整,从而出现更为复杂的结构受力状态。这或不是古代工匠应有的选择。


基于这一分析,笔者绘制了永宁寺塔剖、立面图(图10,图11)。并撰写了《关于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复原的再研究》一文,发表在2013年贾珺先生主编的《建筑史》第32辑(25~51页)上。


图10  以数字“七”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剖面复原图

图11  以数字“七”为基数的永宁寺塔立面复原图


4 基于否定之否定的再研究


然而,笔者对上述研究仍存一些未解疑惑。经过若干年反复思考,愈发觉得这座历史高塔各层比例及其中可能蕴含的象征意义,仍有进一步发掘之必要。即使不是为了建造性重现,仅从学术研究角度出发,仍有必要对自己之前研究作进一步修正,以期对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作一点更为深入的探索。此乃本文主旨所在。


视线再回到数字“九”所代表的阳数之尊。由史料可知,北魏统治阶层对“九”这个数字有特殊情感。《魏书》有言,作为黄帝二十五子之一,“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积六十七世,至成皇帝讳毛立,聪明武略,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振北方,莫不率服”。


北魏立国后,曾欲建明堂:“初,世宗永平、延昌中,欲建明堂。而议者或云五室,或云九室,频属年饥,遂寝。至是复议之,诏从五室。及元议执政,遂改营九室。”又北魏人极赞周礼之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之舞,奏之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矣。


事实上,古人强调“九五之尊”,倾向于汉文化的北魏人也不例外。《魏书》言:“太祖龙飞九五,始稽远则,而拨乱创业,日昃不暇。”在明堂建设问题上,北魏人亦十分纠结于九五之论:“寻将经始明堂,广集儒学,议其制度。九五之论,久而不定。


很可能亦因此原因,北魏中叶于都城洛阳起造高为九级的永宁寺塔时,同时也在境内各州兴建五级浮图:“灵太后锐于缮兴,在京师则起永宁、太上公等佛寺,功费不少,外州各造五级佛图。”京师建九级浮图,各州建五级浮图,这一做法似也是为与“九五”之数相契合。以此推知,这里的“九”无疑需要着意强调,以使其内涵有充分象征意义。


关于这一点,从这座塔的一些基本要素中亦可略窥一斑,如其塔高九层,杨衒之描述:“中有九层浮图一所,架木为之,举高九十丈。”这种对数字“九”的着力强调,或许不仅仅是杨氏个人的私下猜度,或也是当时洛阳城中提壶引浆之人口口相传之事。即使严谨如郦道元,其记述的塔高也特别提到两个与“九”有关的数字:“九层浮图”与“自金露盘下至地四十九丈”。或可猜测,这里将塔刹之下高度控制在“四十九丈”这一数值上,是否也内含与阳数“九”相契合之意?未可知。


永宁寺塔还存在另外两个与数字“九”有关的现象:一、塔首层平面,虽然有两个小尽间,合为十一间,但其标准开间为九间(图12);二、其标准开间,按照考古遗址尺寸反推出的用尺长度,每间开间间广为1.1丈,若不含两侧具结构加强意义的小尽间,其标准九间面广总和为9.9丈。而首层平面每侧两端两个尽间,与相邻开间的柱间距,约为4.5尺,则两尽间开间尺寸之和亦为9尺。其通面广10.8丈,恰为“9 尺”的12倍,亦即数字“九”的整倍数。


图12 永宁寺塔首层平面推测图


笔者此前研究虽注意到其首层标准开间面广总和为“9.9丈”,但在最初推测中过于执着地将这一数值用于第九层塔平面,或简单地将第九层平面改为通面广“8.1丈”,以与阳数“九”相合。当时的关键性判断,取决于塔基广14丈与塔身自金露盘以下高49丈,以及两者间所存对数字“七”的关注与强调,故将之作为塔身复原重要参照系。


换言之,这座震烁古今的九级浮图,若要选取某个使当时统治者特别青睐的象征性数字,究竟采用数字“九”,还是采用数字“七”,才更符合建塔人的原初心态?其实是一个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这一问题,也使笔者一度颇为纠结。


4.1 基于数字“九”的塔身比例再权衡


关于古代建筑的任何复原研究,都是基于有限文献与考古资料,对古代建筑可能原状进行的遵循某种科学与文化逻辑推演的假设性尝试。因此,每一研究成果都只是对这一建筑原初状态的一种趋近。这种趋近更像是一个过程。无论如何,现代人的复原研究,不可能做到对古建筑原初形态至真至善的还原。每一研究都只是在一系列逻辑推演基础上,对该建筑原初状态在其逻辑自洽性上的深化。换言之,每一复原研究,如果其逻辑自洽性充分而合理,其所复原之形式对于了解该建筑原状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可参考性。


也就是说,古代建筑复原本身具有某种基于科学意义的假说性,其研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亦难有简单的否定或肯定之说。每一次复原研究,可以看作是对之前既有研究的一个探索性深化,或是从不同视角的一次再观察与再探索。换言之,积累了较为充分的资料并作了较为深入的逻辑判断的复原研究,可能只是比之前同类研究在理解其建筑原状上,又向前迈进了可能的一小步。


上文除了对既有研究提出几点疑惑外,也分析了本人研究中尚未解开的疑团。即究竟应以数字“七”还是以数字“九”作为永宁寺塔复原研究基础性参考要素。此前以数字“七”出发,将首层檐柱高定为3.5丈,并以适度折减率降低每层柱高,使顶层檐柱高度降至1.9丈。这虽也是一个可接受的柱高尺寸,却似乎与数字“七”或“九”无所关联。依如此规则递减的塔身比例,也不那么令人感到恰当。


换一种思路,将思考焦点集中在对数字“九”的象征性追求上,以期与上文提到的塔高九层、9个标准开间广之和为“9.9丈”、首层平面两侧尽间柱间距“4.5 尺”即两尽间柱间距之和“9尺”产生关联。首层通面广10.8 丈,恰为“9 尺”的12倍,这一系列似乎并非巧合的数字彼此正相匹配。则或可以将推测中的塔身扩展模数作一点微调,即由“7丈”,改为与数字“九”相契合的“7.2丈”,也许是一可能具有某种合理性的尝试。


若如此,可以做如下调整:首层檐柱高度定为7.2丈/2,即高3.6丈。以此一柱高为基础,每层柱高以较之前稍稍加大的折减幅度递减,如将折减率控制在0.93左右。简而化之,即每层檐柱较其下一层,高度缩短2.25尺。如此得出各层檐柱高:


首层:3.6丈

二层:3.375丈

三层:3.15丈

四层:2.925丈

五层:2.7丈

六层:2.475丈

七层:2.25丈

八层:2.025丈

九层:1.8丈


为保持塔身递减在结构尺寸上的内在和谐,也为保持高层木结构本身稳定,首先,在每层塔身与其上平坐间不做缩减,各层平坐柱与其下塔身柱间采用叉柱造做法,上下柱对位,塔身与平坐保持结构上的一致。


每上一层除了檐柱之外的塔身内柱,仍作上下对齐的叉柱造做法,仅将四周檐柱向内收进,且收进节律与檐柱高度递减节律保持一致,即每层每面向内缩进2.25 尺。如此,则每层较下一层通面广缩减4.5尺。由此得出各层通面广:


首层:10.8丈 (9×1.2)

二层:10.35丈 (9×1.15)

三层:9.9丈 (9×1.1)

四层:9.45丈 (9×1.05)

五层:9丈 (9×1)

六层:8.55丈 (9×0.95)

七层:8.1丈 (9×0.9)

八层:7.65丈 (9×0.85)

九层:7.2丈 (9×0.8)


如此得出的各层柱高与通面广,出现较多与数字“九”相契合的尺寸。不仅首层、五层与九层柱高为9尺的整倍数,且首层、三层(图13)、五层、七层、九层通面广,也都是9尺的整倍数。其他如第二层、第四层、第六层、第八层通面广,也都可以与数字“九”存在某种较为规整的比例关系,且土坯塔心柱延至第六层地面,使第六层呈现一种典型的中心柱式木塔形式(图14)。而第九层即顶层,则恰以“7.2丈”这一塔身高度扩展模数作为通面广尺寸(图15)。

图13 永宁寺塔第三层平面推测图

图14 永宁寺塔第六层平面推测图

图15 永宁寺塔第九层平面推测图

图16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复原剖面图

图17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复原立面图


换言之,这一各层柱高递减率,与各层檐柱向内缩进收分率,既彼此呼应,又包涵某种内在韵律感与节奏感,且始终与数字“九”存在某种契合关系。因而,这一比例递减处理,似有可能与古人基于阳数“九”这一象征性诉求选择更为接近(图16,图17)。


4.2 柱上铺作、平坐及顶层举高


之前两文将复原用尺分别设定为0.2729米/北魏尺与0.2727米/北魏尺。遗址台座实测尺寸为38.2米,以史载台基广14丈推算,最接近的尺寸,约为0.272857 米/北魏尺。其实,这几个数值后几位长度单位已至毫米,甚至更小量级,故无论采用二者中任一用尺,在现代长度单位折算上差别都微乎其微。故笔者采用了更接近实测尺寸推算出的尺长值,亦是之前两位学者复原用尺长度的中间数,即0.2728米/北魏尺,作为此次复原研究基础用尺。


与钟文观点一致,笔者亦认为北魏时用材尺寸较大,以一等材为1.5尺计,其材高为0.409米,对于唐代以前木构建筑用材而言,应是可以接受的材高尺度。进一步或还可以帮助理解,何以宋人将材分值分为15分°,其中是否有魏晋至隋唐时期用尺较小,其材亦大,而曾经形成的材分制度规则?亦未可知。


笔者将每层柱头铺作设定为三跳偷心,第三跳跳头不施令栱,直承橑檐方;平坐斗栱为单跳偷心,上承两材两栔。斗栱特点为栌斗下设皿板,檐柱柱头采用北齐天龙山石窟第十六窟做法,栌斗口内不出华栱,代以一根柱头方,但为柱身稳定,在檐柱柱头间及平坐柱柱头间各添加一层单阑额(图18)。


图18  永宁寺塔各层斗栱推测图


如此得出的结果是,自下一层檐柱柱头至其上平坐地面,其间高度差为2.673丈(合7.291米)。这是一个通过作图得出的尺寸(图19)。


图19 永宁寺塔首层及平坐细部


由此累计到第九层柱头上皮标高45.68丈,其上铺作高1.21丈,故顶层橑檐方上皮标高46.89丈,距郦道元所言铜盘下标高49丈,余2.11丈。因三跳斗栱出跳总长为9尺,其顶层通面广7.2尺,则塔顶层前后橑檐方距离为9丈。若以其举高为前后橑檐方距离1/4计,举高应为2.25丈。与上文推算出的2.11丈,数值上十分接近。


事实上,唐以前木构建筑屋顶举折较低缓,以前后橑檐方距离9丈计,累积所余2.11丈为举高,则塔顶起举高度约为前后橑檐方距离1/4.25。从建筑史角度观察,这一起举比例仍较已知唐代木构殿堂起举比例略显陡峻。换言之,若果以1/4起举高度构造塔顶结构,与所知古代木构发展的历史逻辑似并不十分相符。而塔顶举高采用累积所余2.11丈,反而是一个更合乎时代结构逻辑的恰当选择。


4.3 塔身整体比例的分析与猜测


基于如上分析,可获得两个与永宁寺塔高度有关的扩展模数,一是以数字“七”为基础的“7丈”模数,首层柱高3.5丈;另一是以数字“九”为基础的“7.2丈”模数,首层柱高3.6丈。遗憾的是,由绘图求出的柱头以上斗栱与平坐高度之和仅为2.673丈,无法使第二层地面标高与首层柱高产生恰为2 倍的比例关联。所以,这里仅借用这一在唐宋木构楼阁中出现的高度比例,将拟设首层柱子高度的2倍,作为概念中的塔身尺度扩展模数,用于塔身整体比例加以分析。


以“7丈”为扩展模数,则7个7丈之和为49丈,可以直抵塔顶结构最高点,其上再加一个7丈,即形成塔顶刹座及塔刹,则塔总高56丈。


以“7.2丈”为扩展模数,7个7.2丈总高度已达50.4丈,其高度值已经超过郦道元所描述的金露盘下的标高尺寸,其上若再加一个7.2丈,塔总高度为57.6丈,这一高度值似显稍大。


使人感兴趣的一个数值是4.9丈。这其实是一个与数字“九”与数字“七”几乎可以同时发生联系的数值。因为4.9丈恰好是7丈的0.7倍,而4.9丈正是郦道元所述塔刹以下高度49丈的1/10。换言之,以这一数值分析塔身,其塔结构顶点即塔刹以下高度49丈,恰好可以等分为10个4.9丈。


更为有趣的是,在大的比例控制中,第八个4.9丈的上端标高为39.2丈。这一高度恰与以7.2 丈为扩展模数的塔身第八层地面标高十分契合。塔身第八层地面,可由如下数值推算而来:


3.6+3.375+3.15+2.925+2.7+2.475+2.25+( 2.673×7)=39.186(丈)


这是一个与8 个4.9 丈累积高度39.2 丈十分接近的尺寸。在第八层地面之上,加上第八、第九两层柱高及两层间铺作高,再加上顶层柱头铺作高度及塔顶结构举高:


2.025+2.673+1.8+1.21+2.11=9.818(丈)

39.186+9.818=49.004(丈)


也就是说,若以4.9丈这个数值进行分析,其第八层地面标高约为8 个4.9 丈的高度,塔身结构第八层以上直至塔顶结构顶点,即塔刹以下的49 丈高度之间,所余也恰好是2个4.9丈的高度差。


而塔身第八层地面标高,正是以数字“九”为基础的7.2丈作为扩展模数,将首层柱高定为3.6丈,各层柱高以此为基础作有规则递减,累积至第八层地面而形成的结果。若以10个4.9丈的累积高度,即塔刹以下高49丈计,其上塔刹基座及刹高亦定为7.2丈,则全塔总高为:49+7.2=56.2(丈),这是一个与笔者之前以7丈为扩展模数推测出的全塔高度值(56丈)较为接近的数值。


实际比例分析中,还可将4.9这个数值的2倍,即9.8丈作为一个参考数值,即其塔自塔刹以下至塔基,高为5个9.8丈;塔身第八层地面标高,为4个9.8丈。这样的分析,在大的比例控制上似乎更为简单明了,其本质与以4.9丈为基础的比例分析是一致的。


如此,或可将7.2丈与4.9丈这两个数值作为理解这座木塔高度模数的重要参数,其塔身及塔顶的控制性高度,正是在以数字“七”为参照系的4.9丈(9.8丈)与以数字“九”为参照系的3.6丈(7.2丈)两者的结合与互动中,达到某种协调的比例(图20~图24)。

图20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各层剖面尺寸

图21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剖面比例分析

图22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复原立面图

图23  以“九”为基数的永宁寺塔立面彩图

图24  北魏洛阳永宁寺及塔外鸟瞰


当然,这样一种分析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里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某种肯定或否定的意义。从这种多少具有假说性的分析中,若能恰好破解古人设计高层木构建筑可能采用的思考模式,或也称得上是一种有趣的发现。


微信编辑:张维欣
责任编辑:杨   澍
审核:赵   荣

作者简介

王贵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


公众号图文有删节,完整阅读请参见《建筑史学刊》2022年第3期。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标准引文格式如下,欢迎参考引用:

王贵祥. 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可能原状再探讨[J]//建筑史学刊,2022,3(3):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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