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公司2022年下半年校园招聘简章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2022年下半年校园招聘简章
一、窑街煤电集团公司简介
查看更多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二、2022年下半年校园招聘启事
(一)招聘专业
各类急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大学生)计划招聘93名。
其中煤矿主体专业:采矿工程14名,安全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9名,机电工程相关专业5名,地质测量工程3名,矿井冲击地压防治、防治水相关专业5名。
其中非煤矿主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网络管理专业7人,选矿技术及矿物加工3名,消防工程1名,环境工程1名,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专业4名,石油工程1名,工程造价、工程预算相关专业4名,物流管理专业2名,建筑工程1名,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8名,会计学6名、审计学1名,统计学3名,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5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10名。
具体需求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符合与招聘任职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好的专业沟通、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
4.熟练应用工作所需的办公软件,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5.守法遵纪,无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
6.年龄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三)招聘待遇
薪酬待遇:
自入职后享受大学生保底工资标准,保底工资实行期5年。年薪资标准6—20万元。
福利待遇:
1.安家支持:报到入职即提供单身公寓,安家购房享受贷款优先担保政策。
2.社会保险:公司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公司建立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3.其它: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护理假、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休息等全部休假权利;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支持并提供进修培训、学历提升等便利。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4.为煤矿主体专业大学生提供岗位见习实习,并免费提供食宿。
激励待遇:
1.实行大学生员工激励政策。
煤矿主体专业本科生在公司对口专业工作满5年奖励2万元,满10年再奖励2.5万元,满15年及以上再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在公司对口专业工作满5年奖励3万元,满10年再奖励3万元,满15年及以上再奖励3万元。
其他专业本科生在公司对口专业工作满5年奖励1.5万元,满10年再奖励2万元,满15年及以上再奖励2.5万元;硕士研究生在公司对口专业工作满5年奖励2万元,满10年再奖励2.5万元,满15年及以上再奖励2.5万元。
2.实行大学生员工津贴考核发放制度。大学生员工见习期结束后,在不低于大学生员工保底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开展大学生工作业绩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大学生员工津贴(发放津贴范围2000-15000元/年),大学生员工津贴制有效期为 3 年。
3.个人带来或创造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经应用认定,按实际应用获得价值的1%给予奖励,并优先申报科研成果、科技进步奖、管理创新奖。查看更多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聘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聘通》。
4.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省上或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晋升;择优推荐评选领军人才、技术专家、首席技能专家等,并按相关规定享受专家津贴。
(四)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校园招聘会现场、网上报名等方式同时进行,校园招聘:投递简历→筛选→确定人选→面试考核→签约;网络招聘: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政审→聘用。报名时请在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并填写《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报名专业岗位”(例:张 帅+电气自动化+本科+生产管理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应聘者每人只能申报一个招聘岗位,请审慎优选。
3.招聘报名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热线:
联系人: 郭先生 0931-6911017 13619368840
赵先生 0931-6911017 13893390017
刘先生 0931-6911061 13993139681
电子邮箱:419600829@qq.com 1269518323@qq.com 1952085202@qq.com
公司官网:www.gsyjmd.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626号
附表:2022年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需求
注:以上各专业招聘,煤矿主体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必须为本科二本及以上;特别急需的主体专业可适当放宽到本科三本。地面生产单位急需专业必须为本科二本及以上;其他机关、地面岗位专业必须为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技术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转发分享,帮更多朋友找到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