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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生们如何谈论“婚姻是否必要”?

镜水米尔彦辰江逾 四线段 2022-05-22

10月8日,澎湃新闻发布了一则《青年婚恋意愿调查:面对婚姻,年轻人在忧虑什么?》的新闻。文章指出,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组针对2905名18~26岁的未婚城市青年,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围绕他们如何看待恋爱与婚姻,婚恋意愿的背后存在哪些担忧等进行了深入调查。


结果显示,有34%的青年不再认为认为结婚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女性表示“不结婚”和“不确定会不会结婚”的人数比男性多出19.29%。经济发达地区青年选择“不会结婚”的比例比小城市青年高出7.7个百分点


就此,四个哲学学生展开对话与交流:


镜水:其实,大家在谈论婚姻是否必要的问题时,已经说明我们现在对婚姻的看法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一个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经济形式、生产关系的变化。在中国古代传统小农经济状态下,耕田它是需要多人协作的方式进行的,人们完全无法离开家庭单独供养自己。“昏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


婚姻在古代,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家族延续的重要因素。而古代的很多经济活动都是依靠家族开展的,尤其是南北朝时期的碉堡,一个家族就相当于一个小型的生产集团。而婚姻存在的意义不言自明,在古代,婚姻是人们生存的基础,更确切地说是经济基础。即使是在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民法典中对婚姻规定最多的,依旧是财产关系,这说明经济在婚姻中有很大的影响。



而当这种经济形式发生变化,个体不再对家族婚姻有过多的依赖,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上班来供养自己,女性在此时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所以,家庭的经济作用,也就是合力生存的必要性已经基本被消解


所以,最坚不可摧的必要条件已经被打破,还剩下什么?这时候人们一般都会说是避免孤独终老,有人相伴,有情感寄托等等。但这些东西,在新一代的眼中,或许并不是那么紧要。


当人们在探讨“婚姻是否必要”这个问题时,就说明已经没有非结婚不可的普遍理由了,可能就是经济形式转变的原因,那么讨论的余地其实更多就放在了,情感和陪伴。而情感和陪伴,这东西就很虚,每个人都可以对此发表自己的观点,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才会有这么多的争论。


江逾:恩格斯有本书叫《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面有一部分就追溯了家庭的起源,人类婚姻形式主要经历了这几个阶段,首先是群婚制,简单来说,就是多个男性与多个女性同时保持性关系,也就是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的婚姻,但对所属的群体有一定的限制。这时候的婚姻关系是非常松散的,子女只能归属母亲。


其次是对偶制,相对于群婚制下婚姻双方的不确定,对偶制可以确定婚姻的双方, 但多妻和通奸仍然是男性的权利,这种婚姻关系是很容易被一方所解除的,子女仍然归属母亲。对偶制婚姻依然非常脆弱和不稳定。最后是专偶制,这是专门针对女性的专偶制,即一个女性只能有一个配偶,子女归属父亲。在这个阶段,母权制被推翻


因为要确定子女的生父来继承财产。这种婚姻形式的最后胜利也被恩格斯称为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也可以说是私有制的标志。直到现在,专偶制的思想残余还像幽灵一样在我们周围游荡。比如,女性出轨相比男性出轨的后果要严重的多,其实就暗含了专偶制是针对女性的思想残余。


恩格斯还提到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换句话说,在恩格斯的这种叙述下,专偶制婚姻是因继承和保存私有财产的需要而必须确定生父,从而对女性贞操的要求。



镜水:这样说来,从蒙昧时代的群婚制,到蛮荒时代的对偶制,再到文明时代的专偶制,婚姻形式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从一种开放式的性关系,演变为要求女性贞洁的专偶制,再到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其实是弱化了的专偶制(这种弱化主要体现在立法层面)。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婚姻形式,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经济的影响,甚至是母权被父权推翻的结果


米尔: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近代的专偶制(或者说个体婚制)有如下特点:一,其最初目的是为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以确保继承权的正当性;二,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和享有对婚姻不忠的权利;三,法律上的婚姻契约只是字面上的平等;四,料理家务由公共的转变为私人的,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五,个人的性爱在这种婚姻中最多处于萌芽阶段。


总体而言,近代的专偶婚是起初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在丈夫的统治之下的对女性的奴役,近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而近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


而现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仍处于专偶制婚姻之下,这些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目前的多数现状。那么这或许暗示着现代婚姻仍是父权社会之下的,在人们尤其是女性知道这一点之后,该如何走进如此婚姻呢


镜水:但是我们如今的整个社会、经济形式都是按照这样的逻辑,私有制、父权制的逻辑运行的,在其中生活,我们不可避免地去接受由这种经济形式所产生的婚姻形式,不然就会受到来自整个社会体制的抵抗,最明显的,在医院做手术时,需要你的配偶签知情同意书。


有很多很小而具体的阻碍。这样说可能有些悲观。但是有些女性在了解到上述的婚姻背后的机制之后,可能会产生思想上的抵抗,并上升到行动,于是奉行不婚主义,以示对父权制的无声反抗,尤其是对于一些深入学习这方面理论的女性。


米尔:我觉得我就是这样。但是有些规定,是有修补空间的,在新的民法典中是有规定,特定的人可以代行监护人权利的。


另外,最为重要的是,专偶婚最初的产生无关于个人的性或爱,它是一种利弊的权衡比如古代直到近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门当户对才能婚配。虽然个人的性或爱是在专偶婚中萌芽的,但恩格斯认为,建立在性爱之上的夫妻之爱只能无产阶级之间,因为他们没有财产需要继承。


并且在未来,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家务、抚育孩子将变为社会的事业,这时个人的性爱才将在婚姻中开始起作用。爱情并不等于婚姻。


而且,我们也很难不承认目前的婚姻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情况。比如部分人强调“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等观念,以及彩礼、嫁妆、要求车房等习俗。此外,个体家庭作为现代社会所公认的组成分子,其组建目前仍主要是以男女婚姻为必要条件。那么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人口和物质资料两种生产,社会或者集体自然会形成一种保护自身的规则,即保证一定人口的婚配、家庭组建、繁衍生育。



镜水: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婚姻,主要还是经济作用比较大,爱情远没有占据一个重要的位置,更多是出于一种权衡利弊。但是像我之前说的,如果在个体层面这种经济作用可以被替代的话,现代婚姻就岌岌可危了。尽管在社会层面,婚姻的经济作用还是不可替代的。


米尔:而且按照霍布斯和卢梭的想法,在社会契约论中,为避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国家和政府及配套组织逐步形成。或许婚姻也可以看作这样一种形式 :人们向国家让渡一部分权利,以求婚姻当中的财产、生育等权利被国家机器保护或者自身不被侵犯。


这种解释也比较符合直观,比如国家对与结婚离婚的规定与限制、对婚前婚后财产的规定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将失去一部分自由;而如果他们不想失去这一部分自由呢?我想不少人也许因此就会更谨慎地考虑婚姻。


镜水:这个就要看每个人对自由的定义为何,以及怎样看待这部分自由的重要性了。可能有些人会极度渴望摆脱这种,私有制下以经济条件为基础,而潜在剥削女性的婚姻,容不得这种“婚姻在根源上是父权制的帮凶”。这样说可能有些激进。


但是我个人认为,虽然婚姻的这种形式确实如同以上所说笼罩在父权之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另一半也被制约在父权社会的话语体系中,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冰冷体制的代表。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更重要的还是另一半的态度。


米尔:另外,我觉得目前婚姻的基础并不单一,而更准确地说现代婚姻是一种复杂的考量。比如中国传统的恩义式婚姻——“20世纪初三代人的婚姻全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尽管很多夫妇最后也都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但那个人并不是年少心动的他(她),有的人反抗过,最终没有成功。


这些人中约1/3的婚姻过得并不幸福,堪称怨偶,但最终都没有选择离婚。部分夫妻之间他们相互之间有恩情,是生活上相互扶持的老伴,互相感念对方在家庭中的付出和牺牲,互相照顾和关心对方的身体。”这或许称得上是一种恩义,但你能说是爱情吗?更何况,这种恩义是婚姻的结果,事实上婚姻的基础仍是经济基础。如此婚姻也许让我们这一代人在受爱情耳濡目染的同时,更难接受不基于情爱的婚姻。



而且,我个人认为,爱和婚姻是无关的。如果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我会想:婚姻能带给我什么?当我们发现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时,我相信这里的多数人会停下冲动结婚的脚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现在可以做财产公证、和对方签订协议,而不必走入婚姻;虽然这是事实婚姻,但确实缺少一个主动结婚的理由。


镜水:所以,你是认为可以有伴侣,而不必有婚姻。但是这个我想实际操作起来会遇到比想象中更大的困难,来自周围的社会舆论,以及社会体制的限制,当然我也没有深入了解。我想你在极力反抗的是婚姻这种形式,而不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实质性的关系。


而关于爱情和婚姻的关系这个问题,我想彦辰应该更有发言权。


彦辰:婚姻是不必要的,但是婚姻是拥有了爱情之后,爱情上升到一定阶段之后,就会想去结婚,这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一个非常自然而然的事情。


米尔:你可能有两个预设:爱情是婚姻的必要前提。结婚本身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你反思一下,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信念呢,就是爱情自然而然就上升到婚姻?


彦辰:我觉得是个人的信念问题, 在我这里,不会以除了爱情之外的任何目的去结婚。


镜水:看来彦辰的态度比较坚定。


彦辰:在当今社会中,女性不结婚意愿更加强烈,为什么,这个问题我坦白来讲其实跟男的有绝大关系。我是位男同胞,是很同情女孩为什么不愿意结婚,因为怕。因为女孩子怕我这辈子找的男人是否合适,这个男人是否对我好,这个男人的三观是否一致?他会不会结婚了之后,会跟之前对我不一样,生完孩子之后会不会他跟我冷淡?我是说,如果真的遇到一个好的男人如果愿意陪着你,也愿意照顾你,怎么样都好。


个人认为在个人角度来讲,所有的一切都不是问题。生孩子不是问题,买房子不是问题。生活压力心理压力、家庭压力都不是问题。因为什么呢?如果说我们从谈恋爱到结婚,有个人会一直站在你左右,陪你站在一起,最后一切的事情她会帮你分担,包括生孩子。


很多女性怕生孩子,为什么,怕生完孩子之后老公不喜欢了,养孩子压力大,老公不管了。这是什么,这不是说对社会的担心,这是对男人的担心,也就是说,大家都在考虑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这个社会为什么去把男人改造成了不好的,或者说为什么当今社会造成了男人都是渣男,男人都是不可被信任的这样一种现象。


镜水:这个可能和社会上的宣传和女性自身意识的觉醒有关。


另外,我觉得彦辰对婚姻的理解,倾向于爱情到达一定阶段就要走进婚姻,而婚姻更多意味着一种责任,就是激情退却之后遇到再多的困难,我都会违背我的生理本性,去一直坚持着在一个人的身边,这样一种崇高的责任感


这种说法其实,在婚姻的部分,爱情已经褪去大半了,剩下的就是一种类似友爱地相伴,或者说亲情、责任。这个应该也是大多数人对婚姻的理解吧。


米尔:我认为,爱情,是政府让民众接受婚姻必要性的借口。之前是很少谈论爱情的。目前的国家,还是建立在家庭的基础上的。家庭观念在中国看的比较重。是维持秩序的一种手段。我相信爱情,但是它和婚姻无关,不是结婚的必要因素。爱和婚姻是分开的,爱就是出于爱本身的目的,不要把结婚作为爱的手段。婚姻,完全就是一个政治性的事件。


镜水:这个婚姻要基于爱情,可能是现在大多数青年人的共识。当然,我这里也只是说可能而已。但是爱情作为婚姻的一个重要条件,确实是一个相当晚近的事情。至少在中国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少存在了将近两千年。(宋元明清话本小说中对爱情的描写也挺多的,但是不会作为婚姻的必要条件。)


在欧洲,恩格斯的考察中,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即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而是偷情,这正是要极力破坏夫妻的忠实。所以,可能爱情和婚姻的关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后来加上的,与生俱来的是经济和繁衍。


镜水:我发现我们和父母辈对婚姻的看法很不一样。我觉得除了之前提到过的,没有外在强制的经济限制了,还有因为我们现在晚年可能会有更加丰富的精神世界,也不知道是不是学哲学的原因,我感觉书籍和深刻的思想带给我的魅力是更加巨大的。


不过,我这种想法的呈现可能仅仅是因为我自身现在还处在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之中。我没有办法预料到自己在失去大多数人际关系的时候,还可以淡然自若。但是迄今为止,我相信自己可以(大言不惭)。但是父母的观点很强硬,差不多就可以了,总要找个人老了之后做个伴,不然会很孤独,需要人帮忙的时候找不到人。



米尔:我觉得我们这代人,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少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在已然尝过爱的甜头之后,如何面对不纯粹、不完美的、来自非亲友的爱恋是一个不小的难题。甚至对于接受了太多来自亲友的爱,有人也许就会觉得自己已经过得非常幸福了,何必要自寻烦恼呢?而且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在讨论婚姻的目的,或者说“为什么要结婚”。


如果是为了精神上的满足,那么有书影音、游戏、亲友;如果是为了防老,那么有退休金等国家保障;如果是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那么可以签订协议……婚姻的功能被逐渐替代,除了生育。但是,如果不是把婚姻当作目的而是手段的话,这样的婚姻是正当的吗?


镜水:其实,目的还是手段并不能区分的非常清楚,在那些所谓的利益交换中,也很难说没有情感和目的的因素在其中,只要是真心为了两个人在一起(不管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外在的条件,我想并不应该成为限制条件。就是说,或许手段,正是因为你将其当做了“手段”,它才成为了手段


现代婚姻形式从产生开始,确实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以及父权制的压迫,尽管在现代立法中这些色彩已经有所减弱,但还是有一些女性意识到这些问题,以不婚主义对其进行无声的反抗。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激进的声音来推进观念的革新。


爱情和婚姻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被人为塑造的,其本身的合法性可能很难证明。同时,对婚姻的这种宏观上的概览,是从整个人类发展史来看的,对于我们个体来说,虽然带着种种镣铐,但是我依然相信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管它是否以婚姻的形式呈现。


可以发现,婚姻本身的合法性并不存在马克思主义甚至要在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个体家庭和婚姻。婚姻内在并不具有必要性。在历史上婚姻的必要性也更多地来自经济条件,或是父权制维系统治,现代国家维系社会秩序等因素,和个体爱情实在无甚关系。


而这些要求,在今天其实也一直存在,但这些要求一旦被意识到是外在强加的,其婚姻必要性的根基就会被动摇。现代人也给自己建构出了很多“婚姻的必要性”,比如爱情,友情,陪伴等等,这些条件究竟是否必要,是否来自人的本性,只有主体自己可以给出回答。




作者:镜水、米尔、彦辰、江逾

文章开头信息来源:澎湃新闻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354689948254273592?_wb_client_=1

采编:艾若排版:南山审核:永方美工/VI: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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